手机电视的运营模式探讨
时间:2015-12-21 00:33:21 所属分类:电信技术 浏览量:
摘 要:手机电视是移动通信和电视广播技术融合的产物,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管制方式提出了新的变革要求。通过对手机电视的现状,如手机电视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及手机电视业务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等进行分析总结,来预测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关键
摘 要:手机电视是移动通信和电视广播技术融合的产物,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管制方式提出了新的变革要求。通过对手机电视的现状,如手机电视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及手机电视业务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等进行分析总结,来预测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关键词:手机电视;3G;运营模式
1 引言
所谓“手机电视”,是指利用广播网络(包括地面数字电视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网络以及具备广播能力的移动通信网络),面向移动通信终端进行数字内容广播(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内容广播)的新型移动多媒体业务。随着通讯技术(例如3G)、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将成为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相对应的,手机媒体则将成为网络媒体的延伸。
2 手机电视的个性特征
2.1 手机电视是传统信息接收方式的一种补充
手机电视是传统信息接收方式的一种补充,它弥补了社会人群的信息接收结构。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的社会,只要身处其中,人就需要信息。人们可以从多种途径获取信息,但是有时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我们想要的信息没有及时看到或听到,这种时候手机电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缺陷。
2.2 交互性和娱乐性
手机电视的出现将会是电视的一个革命,单纯的广播式将会被互动式所取代,用户从被动的接受转变成主动的收取和选择,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视频节目的定制和互动操作。
3 手机电视的运营模式
3.1 电信运营商单独运营模式
该种运营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运营模式。在国际上,很多移动运营商早就认定手机电视将是下一个杀手级应用,有可能在将来取代现在的语音服务或者短信服务。在这种运营模式下,移动运营商可以利用现有的移动通信网络或者重新建设一个以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标准为实现技术的地面广播网络,并可以利用地面蜂窝移动通信网络提供上行的用户管理,鉴权和计费。在这种运营方式下,广播电视部门不仅提供服务内容,而且还需要向移动运营商提供一定的频段供其建设地面广播网络。如果移动运营商仅仅是单纯的利用现有的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下行的手机电视业务,则广播的频率资源需要使用现有的蜂窝移动通信频率,或者采用IMT-2000扩展频段,或将来的IMT-Advanced的频率。如果移动运营商另外建设新的地面数字广播网络,除了需要蜂窝的频率外,还需要广电现有的UHF或者VHF频段建设地面的数字广播网络。
3.2 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模式
目前在我国各地的试验系统和计划商用的系统都是广电系统建设和组织的。广电系统可以使用两种方式实现手机电视,既可以采用卫星实现方式,也可以采用地面广播实现方式。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广电系统在手机电视方面有其特有的优势,既有VHF/UHF和广播卫星的频率,又有广播的服务内容,但由于目前广电网络只能够提供下行通道,这对手机电视业务的开展会产生一些阻碍:(1)用户认证问题;(2)计费和收费问题;(3)无法提供节目定制和互动等用户个性化服务。
3.3 合作运营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移动运营商提供上行服务,负责用户的鉴权、计费和提供个性化服务,而广电网络负责提供下行服务。合作之后广电运营商不必再考虑移动用户管理的问题,通过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即可获得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支持手机电视业务,不仅能够提高已有网络的使用率,增加网络收益,同时,电视和用户的信息交互和互动还可以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通过合作解决了频率资源紧张和经营许可的问题,而且不必增加建设广播电视网络的大量投入,通过与广电运营商的网间结算可以获得相当的网络收益,并且能够提高移动数据业务的使用率,增加网络自身的收益。
3.4 中国手机电视业务运营模式分析预测
手机电视的三个重要环节分别掌握在两个阵营的旗下:电信运营商掌握着终端和上传网络,而广电部门从本质上可以界定为SP(增值服务提供商)或CP(内容提供商),是内容和下行网络的主导者。双方都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绕开对方的权力范围开展手机电视业务。比如广电部门可以使用MP4和车载电视作为接收终端,舍弃上行通道,只做广播和直播业务;而电信运营商则可以通过升级2G或3G网络,加大下行带宽,开展视频点播和互动业务。
随着三网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未来在我国手机电视的商业模式中,广电和移动运营商合作的可能性最大。通过合作,广电与移动运营商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为用户提供无缝的上、下行网络,这样推行手机电视业务就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广电和移动运营商的合作将成为手机电视业务长期发展的关键,广播电视技术和移动网络二者的融合将会是手机电视业务发展的趋势。但由于广电业与电信业多年的竞争合作关系十分微妙,要实现真正的融合,还有待时日。不过在手机电视发展的初期,移动运营商也可单独运营。
4 手机电视面临的问题
4.1 管制政策方面
各国管制的主要内容包含频率分配、许可证发放、行业运营管理等,而各国有着不同的限制政策。就目前来说,我国尚无全面的有关政策出台。
4.2 恶劣的无线接收环境
无线接收环境带来了多径问题,接收到的信号是来自不同路径的发射信号的矢量叠加。
手机电视业务必须为以不同速率运动的移动用户提供高质量和可靠的视频传输,包括基本静止的室内用户,低速跑动的移动用户(小于30km/h)和处于高速运动的车辆中的用户(大于100km/h)。接收方相对于发送方的运动会产生多普勒频移,此频移与相对运动的速度成正比,它会导致相邻载波的干扰,影响载波之间的正交性。系统设计者希望解调器具有较大的多普勒频移范围,它是衡量无线电信道时间选择性的尺度。
4.3 手机电视使用终端
在手机系统设计中,功耗是设计者最为关心的因素之一。移动电视业务的引入不能以过多地牺牲待机时间为代价,毕竟手机的首要功能是通话。以往的地面数字广播标准,比如DVB-T,虽然在高速运动下有不错的接收性能,但并没有为移动接收的功耗作特别的设计和优化;目前较省电的DVB-T前端也要消耗约300-500mW的功耗,这对手机的电池而言,还是不够经济。在移动电视业务给手机引入的功耗中,接收前端大约要占到80%的比例,因此,选择针对功耗专门设计的移动电视标准,设计低功耗的调谐器和解调器,是芯片设计者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5 结语
手机电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还有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相信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业务的相互融合,以及业界为手机电视所做的诸多努力,手机电视的未来必定一片光明。
参考文献
〔1〕 郎保真.手机电视的频率使用及在我国面临的发展问题〔J〕.移动通信.2006,(7).
〔2〕李立宏,黄金.手机电视接收端系统层解析与实现金〔J〕.电子技术应用.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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