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1:54:58 所属分类:财政金融 浏览量:
我们可以把资本外逃定义为:由于意识到资本所在国的非正常风险或为了逃避资本所在国监管控制的非正常资本流出,它通常表现为超出政府管控范围之外的那部分资本流出,即未经批准的国内资本违规外流。资本外逃是多数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
我们可以把资本外逃定义为:由于意识到资本所在国的非正常风险或为了逃避资本所在国监管控制的非正常资本流出,它通常表现为超出政府管控范围之外的那部分资本流出,即未经批准的国内资本违规外流。资本外逃是多数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诱导资本外逃的原因有很多:对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的不良预判引起的资本外逃;因缺少到国外投机获利的正常渠道,而将未经批准的资金转移或截留境外;把通过贪污、受贿、寻租、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所攫取的巨额财富抽逃到境外;国有企业母公司控制人通过各种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转移资产、利润,“化公为私”;国内一些企业为享受各种税收和其他优惠待遇、为“返程投资”而先行离境的资金;一些私营企业主将资本转移到所谓“避风港”国家。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中国当下较为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笔者曾通过间接法计算了从 2008 年中国经济下滑至 2012 年中国经济基本站稳这段所谓“软着陆”期的资本外逃。估算结果是,期间累计外逃资本高达7 065.42 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 1 412.08 亿美元,大大高于 1986—2007 年每年 264.04 亿美元的平均水平,是 1986—2007 年平均水平的 5.4 倍。IMF 在2013 年 7 月警告说:如果处理不当,中国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的决定可能会导致几年内大量资本撤出中国市场,规模相当于中国 GDP 的 15%,约 1.35 万亿美元(引自参考消息网 2013 年 9 月 15 日报道)。大量的资本外逃无疑会影响中国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甚至结构转型。
一、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
资本是如何实现外逃的?一般可以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各个项目来考察。下面分别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以及其他途径来探查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
(一)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
经常项目是指本国与外国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主要项目,多数国家对经常项目的往来提供比较便利的结算方式。
因此借助经常项目进行资本外逃就成为了一个相对便捷的途径。通常采用的方式有:高报进口骗汇和低报出口逃汇;伪造贸易凭证,进行骗汇套汇或骗取国家退税资金;通过交易结算时间的提前或推迟的方式;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转移价格的方式。
(二)资本与金融项目下的资本外逃
资本与金融项目是一国对资本跨国流动的统计记录。为了稳定投资水平,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目前各国仍然普遍对资本项目实行不同程度的管制。全球范围几乎很少有国家是完全自由的资本账户开放。根据IMF 发布的报告,即便是发达的高收入国家,也有15%~19%的资本交易项目存在限制。因此尽管中国正在加快人民币项目下的资本项目的开放,但是目前对资本与金融项目仍进行较严格的管制。该项目下资本外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将资本转移到境外。在“走出去”战略指导下,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三大投资母国之一。但是其中有些企业借对外投资之名,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通过低估对外投资资产,隐瞒截留对外投资收益;以个人名义注册化公为私,以及自己收购自己等。二是通过境外融资方式。外资企业在投资款汇入东道国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就以预付款或者投资收益等名义汇出到境外;中、外方合谋,由境内企业直接在境内为境外企业代垫人民币进行各种支付,境外企业在境外以约定的汇率折成外币偿还;通过高估外商投资的进口设备和技术的价值以及向境外筹资过程中改变借款或证券认购与包销条件,将部分资金留在境外,形成资本外逃。
(三)其他渠道进行的资本外逃
(1)通过“地下钱庄”、“手机银行”等进行非法资本转移。(2)金融机构和外汇管理部门通过为客户违规划汇资金等违法违规方式形成的资本外逃。(3)通过直接携带的方式非法流出境外的资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标准为 5 000 美元,用于境外经常项目支付。(4)政府官员和国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通过贪污、受贿、挪用等侵占国有资产后携款潜逃形成的资本外逃。(5)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国家外汇监管漏洞,借着各种名义向银行购汇或从其外汇账户中支出,形成实质性的资本外逃。
二、资本外逃对当前中国经济的影响
资本外逃不仅会影响经济运行的质量,还会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对经济改革、金融改革、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负面作用。结合现阶段的中国资本外逃,笔者认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削弱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能力,加大预期金融风险
从理论上讲,资本外逃干扰了正常的资本形成机制,造成国内投资减少,抑制经济增长潜力,在客观上具有导致经济紧缩的效应,影响经济发展后劲。但从实践来看,“软着陆”前,中国资本外逃规模的增加并未相应地引发起国内投资水平的下降(杨海珍,2005)。这应该与中国的返程投资有关,即与中国外逃出去的一部分资本又重新以外资的身份返回中国国内有关。导致返程投资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外资的优惠待遇,也可能是由于“洗钱”的需要,或者是出于安全的需求。“软着陆”期间的资本外逃,由于规模较大,会引起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对外汇市场产生冲击,容易产生不良预期,加重资本外逃的程度,增加金融风险。
(二)干扰宏观经济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资本外逃可以说是一国货币供应中的“漏损”项,同时它的隐蔽性又使得政府很难把握其真实的外逃规模,增加了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难度。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主要追求四大目标: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前三大目标被称为内部均衡目标,最后一个目标是针对外部经济而言的,故称之为外部均衡目标。20 世纪 60 年代初,弗莱明(J.Mar-cus Fleming,1962) 和蒙代尔 (Robert Mundell,1963)都先后提到,一国政府最多只能同时实现下列三项目标中的两项:完全的资本流动、独立的货币政策和固定汇率制,这就是著名的“蒙代尔三角”。例如,当一国货币当局想成功地在固定汇率制下紧缩银根,它就必须牺牲资本的自由流动。因此,资本外逃使得我国更难同时实现内外均衡目标。
(三)不利于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
当外汇市场上对外币的供给增加、需求减少时,外币就会贬值,本币就会升值;反之,当对外币的需求增加、供给减少时,外币就会升值,本币就会贬值。如果一国积累了大量顺差,而其中可能潜伏着较大量的投机资本,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这些投机资本就会突然大量撤出,从而造成货币贬值。如果发生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会使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突然恶化,同时也会使我国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努力面临国内与国际的双重压力,不利于汇率制度的改革。
在与资本项目自由化相关的 40 多个项目中,目前我国不可兑换项目有 4 项(占比 10%),部分可兑换项目有 22 项(占比 55%),主要集中在债券市场交易、股票市场交易、房地产交易和个人资本交易四大类。基本可兑换项目 14 项,主要集中在信贷工具交易、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等方面。对资本项目开放后是否会使国内经济遭受更多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能否对资本外逃实施有效的控制尚无充分把握。因此,在国内存在大量投机资本的情况下,必须注意到这种风险。
(四)加剧国有资产流失和造成税收流失
由于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的存在,每年都会有不少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携带”一定数量资金外逃,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011 年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外逃贪官携款超过 8 000 亿人民币,导致中国大量资金外流。资本外逃是不会向本国政府申报资金外流额以及在国外的投资获益,当然也就相应地减少了税负。另外由于目前政府对外资企业利用转移定价等方式进行的利润转移很难实施有效监管,因此,这一部分就成为了明显的但却极难控制的资本外逃,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
(五)扩大收入分配不公
资本外逃会恶化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会进一步拉大国内收入分配差距,中低收入阶层的财富被转移到了高收入阶层者手中。当资本外逃发生时,本币会面临贬值压力。政府当局往往会以减少储备或者增加外债的方式来保证外汇市场的外汇供给。出于对国内资产遭受损失的担心,国内的富有阶层会将资产转移到国外。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13 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约 60%的高净值人士表示自己正在考虑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胡润百富发布的《中国奢华旅游市场白皮书》(2012)指出,“中国富豪 1/3 有海外资产,六成考虑移民”。在本国外债增加和国内税基减少的情况下,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恶化。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如果政府采用增税的办法,投资者出于规避税负的考虑会进一步加大资本外逃;如果采用增发货币的方法,极易导致国内的通货膨胀。
由于富有阶层的财富已经转移到国外,免受本币贬值之损,逃避了赋税,也免于被征“通货膨胀税”,而中低收入阶层由于未能将财富转移到境外,势必会在本币贬值、税负增加以及通货膨胀中进一步遭受损失。
三、应对资本外逃的治理对策
我国从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宏观经济就开始处于“软着陆”状态中,资本外逃的规模也随之加剧。较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会对当期的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较大的冲击,会形成信心缺乏的波及效应,不利于远期经济的恢复。应对资本外逃,需要不断地改革经济、金融体制,减少资本外逃的冲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资本外逃的预警和监控机制,从路径上堵塞资本外逃的渠道。
(一)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增强投资者信心
从根本上来说,资本所有者对所在国的未来宏观经济的信心是决定资本流向(即资本流入或资本外逃)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当投资者对一国的投资有较高的预期回报并且资本回流有保证时,他们才会增加在该国的投资,一旦投资者发生信心动摇,资本外逃也就难以避免。因此,应当保持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各类投资者的信心。
(二)建立并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产权制度
发展中国家的产权制度问题是导致资本外逃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来说也是如此。现代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入支配权和转让权,国家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对产权的这三项权利的排他性进行保护,才能使资本在国内的投资安全可靠,从而在制度上抑制资本外逃。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以及受传统思维方式的惯性影响,“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主体意识和相关法律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政府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侵权行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还随处可见,不少资本外逃与此相关。有的通过化公为私,把原本属于公共产权的资产化为私有后悄悄转移出境外,借此“洗钱”,使不法资产合法化和逃避国家打击;有的因为私人资本逃避“公共悲剧”,试图将其资本转移至境外私人产权保护程度相对较高的地方。
我们必须分别从两个方面加以防范。首先是加强对公有产权的保护。保护公有产权关键要明确公有产权的人格化代表,解决公有产权虚位的问题,让公有产权也像私人产权一样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和独占性,而不是权利人可以染指的“公共草地”。控制资本外逃应当从源头杜绝,不让公有产权成为资本外逃的温床;其次要加大对合法的私有产权的保护,减少民营资本的外逃。如果私有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私有财产在国内没有安全感,必然影响这些企业在国内长期稳定的发展,进而产生资本外逃的动机和行为。因此要在法律中体现不同类型产权的平等地位和司法实践中对私有产权保护的真正落实。
(三)加快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
金融压制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外逃的一个重要因素。金融资产的价格由于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使得国内资本的活跃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资本追逐利润的天性导致了资本外逃。因此,控制资本外逃就要进行金融领域的改革。在当前形势下,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必须走渐进化改革的路子。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银行应当逐步减少对外汇市场的介入,促使我国境内的企业成为汇率的“敏感者”,让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外汇市场的做市者,让商业银行承担更多的外汇风险并从中获取收益。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步伐。逐步放松我国居民对外投资的限制,允许居民合理合法地进行境外投资,降低外汇流动成本。积极引导我国的境外投资,使企业“走出去”有所依靠,培育健全的资本市场。
(四)通过构建大数据、中外合作平台等建立防范
资本外逃的监控机制,从路径上堵塞资本外逃渠道无论是经常项目下还是资本与金融项目下的资本外逃都会涉及大量的虚假数据。因此针对涉及虚假数据的资本外逃,仅仅只是通过事后普通的统计分析还不够,必须构建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真假的甄别。通过该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立法以及相关机构职能的改革,从而掌握国际市场真实的贸易和资本价格;同时必须赋予外贸、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一个新的统计职责和信息通报职责,即运用信息技术和统计方法,结合大数据的应用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这些反常的贸易行为,进而切实堵住进出口伪报和虚假投资行为的漏洞。贪污腐败者携款外逃、地下钱庄的运行都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我国应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的多边和双边协议,加大对跨境资本外逃的打击力度。中央纪委网站 2014 年 8月 15 日披露称,中国监察部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 2014 年的轮值东道主,与印尼、美国等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共同倡导,推动了执法合作网络的成立,以有效地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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