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期刊

对国家、国家职能与财政职能的再认识——兼评公共产品论与双元

时间:2015-12-20 12:01:11 所属分类:财政金融 浏览量:

社会主义的国家职能、财政职能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规定了的。 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产生的,它的职能就是运用法权维护、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上层建筑,从而运用国家这个强大的杠杆为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经济

社会主义的国家职能、财政职能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规定了的。

  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产生的,它的职能就是运用法权维护、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上层建筑,从而运用国家这个强大的杠杆为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财政是执行和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具体讲就是制导社会分配的手段。不能简单地认为仅仅是保证国用。从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来说,一要通过要素的分配来制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按照生产力再生产规律来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原理,“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而且是依靠这个手段来发展的”。这就是国家制定产业政策、远景目标、战略目标的依据,也是制定技术政策的战略要求的依据。只有实现生产力再生产规律的要求,才能达到真正的高速度、高效益。二要通过利益的分配来制导社会经济结构,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配置不同的生产关系,并使各种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下,各得其所,各守其位,遵守补充的地位,有序地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发挥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这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生产力再生产的高速发展扫清道路、解放生产力的原理。

   这两条原理,就是生产力再生产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就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和逐步达到最终目的共同富裕的方法。

  

   一、认识国家的本质有必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阶级是由差别而来的,所以国家将随差别的消失而消亡。商品、货币、市场,也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变化直至自行消亡。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财政是执行和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离开了国家职能,就不能认识财政职能,由于国家有阶级性,因而财政也有阶级性,离开阶级属性,就不能认识财政的本质。我们批判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不能批判阶级观点,更不能批判无产阶级专政。

   为了弄清楚财政属性,就必须首先弄清楚国家的起源和国家的属性。

   (1)公共权力,就是国家。公共权力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权力。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在社会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 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相应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1〗恩格斯在这里讲的国家是以协调社会生产、分配、交换行为规则,维持商品生产、交换的秩序。正如现代人所说的规范化、法治化的意思。这一点正好说明了法、国家职能是生产方式的一个要素,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之上又是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这同某些理论家提出的“政企分开”、“国家不管经济”是针锋相对的。

   (2)分工的规律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社会分工的需要才产生国家,因此要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成果的分配来认识国家的起源与国家的属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但是这并不妨碍阶级的这种划分曾经通过暴力和掠夺、狡诈和欺骗来实现,这也不妨碍统治阶级一旦掌握政权就牺牲劳动阶级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对群众的剥削”〖2〗。这里恩格斯又进一步阐明了这种管理社会共同事务的职能,由于分配上的差距,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因而在剥削阶级掌握政权执行社会公共权力的条件下,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剥削。这样国家就从为群众服务的职能变为镇压被剥削阶级的阶级专政职能。


  马克思在《道德化的批评与批评化的道德》一文中指出:“人们的政治关系同人们在其中相处的一切关系一样自然也是社会的、公共的关系。因此,凡是有关人与人的相互关系问题都是社会问题”〖3〗。所以,社会的公共关系,如同政治关系一样,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的。所以,公共权力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权力。

   (3)恩格斯说:国家是阶级的产物,因之它就获得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之上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4〗。所以马克思称剥削阶级统治下的财政是第二重剥削。

   (4)国家作为一个阶级的组织,为了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必须用暴力把被统治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条件下,成为巩固这个生产方式的手段。所以恩格斯又说:到目前为止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或依附农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的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所以凡有阶级存在,就要有国家,而且是由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专政的国家,以巩固它的生产方式和维护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建立经济秩序。这个原理足以说明那些只承认国家是政治的组织不应管理国民经济的主张与言行是错误的。

   (5)关于国家消亡问题。“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为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5〗。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论证了国家消亡是在生产力大大发展,社会产品大大丰富,人们的觉悟大大提高的条件下,消除了两极分化、消除了差别、消除了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无疑这是我们未来的目的,又是我们这个社会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的任务。要缩小差别,必须承认差别,认识差别产生的原因,从而创造消除差别的步骤和方法,并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实施的步骤。

   上面我反复引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国家的产生和社会职能的论述,为的是用他们的话来说明,国家是用一个共同规则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形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的机关”,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所征集的“公共财”,因之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用“公共开支”的理论来解释财政,似乎是有根据的。因为他们从私有制的角度作为分析的根据,所以把国家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分配同私人分别开来,不是按资产分配而是按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并把这种分配称之为以公共需要为目的而集中的公共产品。这样的推论从现象和形式逻辑来说,也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政府支出中的公共事业设施开支、社会福利开支、甚至镇压劳动人民的支出,也是为了维持“社会安定”的。所以把财政称之为公共财也就有道理了。然而这是不对的,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他们对国家的阶级属性即国家的阶级专政职能没有弄清楚。用“公共财”的理论来说明财政就是把阶级抽象掉了,是一种掩盖阶级矛盾的手法,因为他们把性质的定位定错了。不管这种定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是错误的,必须澄清,必须纠正。


   特别是我们在纠正左倾的错误后,又发生了另一种偏向,即不注重阶级分析了。谁要说进行阶级分析、谁要说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就有人出来指责你,诬蔑你是左倾路线回潮。其实这一条正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最为重要的一条。

   还有人对改革开放的方针进行片面的解释,要求政府退出经济领域,实现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守夜人”的政府,甚至比亚当.斯密走得还远,发展到不 要一点国家干预,要实行完全的“政企分开”。改良一点的就提出了双元结构论。这对不对呢?显然是不对的。大家知道,社会主义是一个从资本主义向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之间过渡的过渡阶段。在这过渡阶段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还存在差别,因而存在着阶级,存在着国家。这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因此,这个国家的任务,就是要如小平同志说的要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任务;以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目的。这一点,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无产阶级的二位一体的任务。

   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所以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即生产力的多层次性,才有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的必然性。这种非公有经济的存在,在发展生产力上,无论它多么重要,也只能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补充而不能成为主体。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只能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它既不能与公有制平列,更不能成为主体。所以其上层建筑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初级阶段的特征。那种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说成是所有制结构多元论,是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歪曲。

   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要在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走社会主义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得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以这一种经济为基础。怎么能说我国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是行政机关的附庸,在改革中要实行政企分开呢?把公有制同社会主义国家分开,还能算社会主义吗?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前提。否定它,就是否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否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任务也就否定了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如马克思说的:“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6〗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这就是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是邓小平同志所指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两个根本原则。谁要违反它,就是违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所以,双元结构、多元结构是不对的,错误的。把国家说成是脱离经济基础的抽象的政务机关,或者说由于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它是各个经济成分联合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应该是多阶级的联合统治机关,那就成了赫鲁晓夫所称道的“全民国家”、“全民党”。双元结构是要政府代表全民管理公共开支,又以资本家的身份即资本的身份分红,所以称之为二元结构。这显然是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是违反了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


   我们的国家政权,必须为劳动阶级服务。列宁说“国家政权仅仅是各个阶级都能而且应该利用(并且应该善于利用)来为自己的阶级目的服务的工具”〖7〗。 所以,小平同志指出,“对于中国现在干的究竟是什么事情,有些人还没有搞清楚。我们干四个现代化,人们都说好,但有些人脑子里的四化却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不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是社会主义的四化。他们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这样,关系就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这个斗争将贯穿在实现四化的整个过程中,不仅本世纪内要进行,下个世纪还要继续进行”〖8〗。小平同志还谆谆告诫我们:“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济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9〗。

  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提出,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方法都是经济手段,不是本质,不要争论姓资姓社,同时他又指出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是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为核心的。他指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呢?他说:“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知道,生产力再生产是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才能实现的。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生产力再生产。所以小平同志又强调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根本原则”。这同列宁讲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二位一体的历史任务,即除了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和它们的反抗之外,“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所有小资产阶层引上新经济建设的道路。这种劳动组织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果同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起来”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列宁又说,“这个任务比第一个任务更重要,因为归根到底,只有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有用社会化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和小资产阶级生产,才能是战胜资产阶级(——笔者注,这里指的就是消灭差别)所必须的力量最大源泉”〖10〗。列宁指引的道路和小平同志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阐述,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发展。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两个转变”,也正是对这一科学原理的具体运用。这是与马克思所说的“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我们是向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过程,缩短过渡时间”的原理是一致的。这正是说明了马恩列斯毛邓都是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出发的,即发展生产力是消除差别达到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为出发来分析问题的。发展生产力首先要解放生产力。所谓解放生产力,实质上就是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再生产规律的要求,就是使上层建筑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

  

   二、财政职能是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财政分配方式、分配目的随着国家制度的演变而变化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同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方式不同,国家基本制度是不同的,因而国家的职能是不同的。作为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的财政职能自然也是不同的。

   国家的存在,标志着阶级的存在和差别的存在。财政是分配范畴,是从一般分配中分化出来、独立出来,同时又是制约和制导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分配范畴。因而它随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演变,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讲过:“社会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的机体。……一切社会形式都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分配方式是生产方式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生产方式的。财政学是研究不同社会制度下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发展规律的科学。我们知道,分配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仅是一个中介环节。生产方式不同,生产目的不同,分配方式就不同,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又服务于生产方式。国家分配是内在于生产方式的要素之一。


   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早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产阶级理论家就认为国家财政为执行国家的各种社会职能而参予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其实质就是国家在占有和支配一定份额的社会产品所发生的关系,并制导社会产品的分配。这个基本原理是共同的,但其实现形式则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以前的剥削阶级统治的生产方式下,都是私有制为主体的,所以相对私有经济的国家财政而言,称之为公共财务,或公共财政。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因为一切从资本增值出发,把为公共服务称之谓公共产品。这种说法是实用主义的,从现象看似乎有理,但从本质来追究则是错误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切社会制度和现象都是历史的产物。因此,我们在进行研究工作时,就不应当从“永恒的正义”出发,而应当从产生这种制度和现象的条件出发。经济条件变了,生产方式变了,经济规律变了,市场运行机制就变了,从而财政的形式也跟着发生变化。所以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都一再强调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具体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要坚持实事求是”。资产阶级历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正好相反,它们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不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之后,我国的一些学者为了借鉴西方经验,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对比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把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财政称之为公共财政。这是从现象出发不究本质的结果,无疑是从根本上错了位。我觉得这种主张对我国的现实会起到误导的作用,所以提出来商榷。

   公共产品论者的错误有三:第一是把不同社会制度,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同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生产方式的市场交换关系混同了。第二是把国家的阶级性否定了。等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当作永恒真理,搬了过来,因而把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和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职能等同了。从而把执行社会主义二位一体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财政职能变成资本主义实现资本增殖职能等同了。第三,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再生产”,把消除两极分化的公有制生产关系与扩大两极分化的资本生产关系混同了。他们违反了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书中写的“……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才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原理。

   公共产品论者,是从资本增殖的观点来分析认识事物的。所以他们把资本主义对劳动人民的专政机器和对外为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服务的各项开支(包括扩张军备)都算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共产品。这种把拳头和大棒都作为公共产品的观点,正是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力图掩盖阶级矛盾的拙劣手法。我国的一些学者对此不加分析,以照搬照抄为荣耀。不仅如此,他们还用资本增殖的效益论来分析这种种开支,并给予溢美之词。这是把自己的立场摆错了位置(研究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和从社会效益出发来研究财政分配是可以的,但理论体系和出发点、目的是不同的),显然是用公共产品论来偷换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方式是生产方式决定的原理。此其一。其二、他们的错误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的生产资料换成“资本概念”的“产权”或“股权”。他们提出,为同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接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也应该采用公共产品和资本的双元结构论。这实质上是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元论来偷换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一元论。这是公然违反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所以,企业本位论、企业主体论、个人主体论等,都是以资本和个人为出发点的,违反了人是社会的人这一起码的科学道理。社会中的亿万人民,都要有代表来主事。主事者是代表着阶级利益的,阶级利益的集中表现谓之意识形态。我们的财政理论也是意识形态。财政分配都直接关联着不同经济成分的利益,因而都是有阶级性的。


   公共产品论者对国家本质的观点正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但他是代表那一个阶级利益呢?请听一听、比一比就会明白。张馨同志引证道:霍布斯的所谓国家:“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霍布斯对国家的这种定义,是社会契约论的典型代表,也是西方从希腊到启蒙学派对国家的传统看法。这种国家观较之神学家的君权神授说进了一步,但他歪曲了国家形成的真实原因和过程,抹煞了国家的阶级的实质,是唯心主义的、反历史的。张馨同志对这种国家观没有作批判,还进一步申明:(1)国家和政府本身就是一件最重要的为个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2)政府开支是公共产品的成本;(3)这是以个人而不是以阶级为基点的“国家”。并说,“这种以平等的个人为基点的理论,是‘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一市场经济特有的反映,也是现代西方财政学以个人需要为分析基点的思想根源”〖11〗。在这里,我不禁要问,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平等的人组织起来的?资本和劳动力的交换是天生的平等派吗?是谁同谁订了契约?谁给谁授了权?授的是什么权?劳动人民又是什么样的人格?把这些问题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国家学说比较一下,我们就很明白了。上述的观点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幻想,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瞒天过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这正等于那些不讲人权者讲人权,把种族歧视、剥削与压迫说成是“平等”一样,都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同时,把“边际效用”引入公共产品论,更是荒谬。作者引证奥地利人萨克斯在1883年将门格尔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运用到公共财政上来,“使公共服务成为具有价值的公共产品,......从而为公共产品论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学基础”〖12〗。这明明是把第二重剥削改成为创造价值的谬论,但张馨却说:“将公共产品与社会成员个人以消费者身份所作的主观效用评价相联系,使得政府活动成为创造价值的提供公共产品活动,在公共产品供应与个人纳税间建立起来等价交换关系。……都使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得到了经济学原理上的证明,公共产品已成为市场经济必然的合理的伴生物,而不再是市场异己力量了。这使得关于公共产品问题的分析能够形成较为系统的财政理论”〖13〗。这种把剥削关系变为等价关系,即资本家同雇佣工人是平等的关系,从而把异己力量说成资本剥削剩余价值正是资本家对工人的“爱”。

   真是天晓得,把边际效用价值引入到公共产品中来,就使公共产品具有了价值,并且使政府与个人纳税建立起等价交换的关系。从而奠定了经济学的基础?这不明明是一场谎言吗?真的是人间天堂。张馨又说,“公共产品最佳供应是有着与个人产品不同的效率条件的。同时由于利益赋税原则是对市场定价的一种模拟,又使得人们忽视了政治程序在实现公共产品有效配置上的作用”。所以他承认这方面是有所失误的,从而又承认“公共产品供应应遵循什么条件,并经由何种渠道,才能实现最优资源配置的问题,这在当时没能解决的”。

   既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又是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的谎言,作者却在歌颂奥地利学者的贡献时,对瑞典学者威克塞尔加以颂扬,说他“同意公共产品供应应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并提出用“利益赋税原则”来实现这一点,从而使“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个人的边际正效用应与个人因纳税损失财富的边际负效用相等”。边际正负效应为什么会相等、怎么能相等,张馨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却又赞赏起威克塞尔“还将公平问题引入了公共产品论中”来了,他说:威克塞尔认为,“如果消费者依个人边际评价缴纳税款,可以说是按公平原则办事,但这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为前提”〖14〗。对于威克塞尔提出的“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这个假设的公平前提,张馨是信以为真了,说威克塞尔“将所得分配公平与利益赋税公平区分开了”。事实上,这个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的前提,正是马克思毕生研究的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威克塞尔等人抽象地谈论公平,只不过是一句空话,欺骗善良人民的话,有什么值得赞扬与歌颂的呢?。


   最后作者又把萨缪尔逊模型抬了出来。但是作者也不得不承认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他引证萨缪尔逊的话说:“存在着一个无所不知的仲裁者,他知道每一个人的真实偏好,在既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这个仲裁者,决定着一组最优解,其中每个解都包含着公共产品与个人产品的产量混合,和以个人产品在消费者之间的分割状态。每个解都处于帕累托效率状态下,都满足消费上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生产上的边际转移率的条件,……这就称之谓萨缪尔逊条件”。据说“它不同于个人产品的效率条件”之处在于“个人产品最佳效率条件是每个人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都相同”,即“=边际转移率”。……这样就解决了“公共产品最佳供应的效率条件问题”。就是边际替代率=边际转移率。

   既然作者认为该组解的每个解都处于最优效率状态下,为什么又提出:“还需要由一条社会福利函数去确定一个‘极乐点’”?据作者说:“这样的萨缪尔逊模型又同新福利经济学的分析相一致”。既然是最优的又同新福利经济学相一致的“萨缪尔逊条件”,那又有什么必要去找仲裁者和什么“极乐点”呢?然而,作者认为萨缪尔逊虽然比威克塞尔----林达尔模型进步,但作者还是又回到威克塞尔的“公平原则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的公平为前提”上来了,然而这个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的公平本身就是虚拟的空想,林达尔模型的需求曲线也是空想的。因而萨缪尔逊模型提出的“个人效用无差别曲线也同样是空想的”。这种“空想”+“空想”+“空想”,不是子虚乌有还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吗!作者怎么又当作天赐的馅饼来喂我们广大劳动人民呢?这里说的将会引起的负面效应是什么,作者是应该明白的!

   然而作者本人的结论推翻他自己的论断后,他却仍然执着地崇拜着追求着“通过政治程序实现公共产品的最佳供应”。这个“政治程序”是个什么意思?其谜底是什么?我认为作者应予公开说明。

   再拿作者推崇备至的西方市场失灵理论来说,也并没有什么新鲜奇特之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早就得出市场必然失灵的理论,并指出了市场失灵是无政府主义自由竞争规律的恶果,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制度性所固有矛盾的表现。正是资本主义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推动,才找到产生这种差距的两极分化的阶级矛盾。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通过生产资料私有逐步实现公有(有待小生产向大生产的发展),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两个根本原则,强化国家宏观调控,用国家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去驾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克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这就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的准确含义。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作者最后说,西方公共产品是围绕着市场失效、共同消费性、公共产品最佳配置以及“社会抉择”(注意这里正是他上面所指的——无所不知的仲裁者)等,在数百年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与我国财政理论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理论思路。这句话是对的,作者介绍西方公共财政学的演变与发展也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作者在介绍时,对西方公共财政学说抱有先验的观点,没有采取必要的分析与批判的态度,并在没有充分对比和论证的情况下,就武断地得出西方公共产品学说对我国具有现实意义的结论。这显然是严谨的学者所最不可取的事情。要知道,公共产品理论作为帕来品曾在近代中国风靡一时,但随着旧政权的倒台,这种理论因不适合我国国情而烟消云散。而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学,是在经过了公共财---商品货币关系----价值分配论,剩余价值分配论,逐步发展到国家分配论、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国家分配制导论、国家分配调控论的,并广泛吸收和运用了西方数理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投入产出法、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优秀成果。这些成就的取得,是我国财政战线上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通过正反两个方面实践检验中产生出来的。我们都认为成就是很大的,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和建立,这种理论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但完全抛弃不顾肯定是不行的,照搬照抄西方公共产品学说也是没有出路的。


   要知道,认识的迷误,是工作失误的根源,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样做既迷误了自己,又会给别人以误导。

   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可以学人家的,基本理论是同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决不能同西方接轨。在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对于政府职能的看法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维护和稳定资本主义经济的财产关系”。不论是那一派经济学家,都把这个职能当作为政府基本职能,并认为,相对于这一基本职能来说,政府的税收和支出活动具有实现的意义。关于这一点,西方的一些学者往往并不讳言,并把它当作他们的一个基本前提,有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作为共识的原理一样。对此,我国的一些学者却往往上了当,把这一前提遗忘了,以至走入了误区。

   我国的财政学——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在50年代形成、发展,但由于经济工作中间的失误,也影响了财政学的发展。现在危害最大的是食洋不化和拘泥于习惯势力的小生产思想、个人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主义等等,这些都是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相抵触的,特别是小生产观念的狭隘经验主义。用预算管理学来代替财政学,也是习惯势力的一种倾向。我是主张在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的基础上,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以完善,根据社会主义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除差别,最终达到生产力大大发展,产品大大丰富,人民觉悟大大提高——共同富裕为前提。所以,财政分配不能只限于“国用”,而应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原理,以生产力结构优化为核心,以要素分配与利益分配的协调为基点,构建广义财政学学科体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8-53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3页。 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6、16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8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6-487页 。

  〖7〗《列宁选集》,第四卷,第126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4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111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13页。

  〖11〗、〖12〗、〖13〗、〖14〗《财政研究》1995年第3期,第26-27、29、29-30、30页。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zazhifabiao.com/lunwen/jjgl/czjr/5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