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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范围及配套措施

时间:2015-12-20 12:42:08 所属分类:会计审计 浏览量:

随着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 为适应现代大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现代大学整体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中心的目标管理体制已成为现代综合性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热点。 而财务管理体制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随着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 为适应现代大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现代大学整体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中心的目标管理体制已成为现代综合性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热点。 而财务管理体制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为了实现学校的总体办学目标,学校、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在财务管理中,分级负责,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挥管理效能,最终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 在这项改革中,各大学因校情不同而在具体的实施上、运行模式上也有不同。 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地加以推进,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1、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与原则

  1.1 改革的意义

  改革的意义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形成以“微观激活,宏观调控”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学院真正成为办学主体,最大限度地增强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经济实力;全面实行目标管理、成本核算、绩效考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人事、资产、后勤管理和分配制度等系列配套改革。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支持学科发展、提升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创造条件,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改革的目的

  改革的目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实施权责明晰的校院分级财务管理。 以事权与财权相结合为核心,真正建立起“责权分明,事权、财权清晰,学院成为拥有较大办学自主权的责任实体”的办学管理模式。 贯彻落实校长经济责任制,构建以学院为中心的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高效的制度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树立“大财务”理念,推进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构建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政策体系,推动学校从资源紧缺型向资源合理配置型转变。

  1.3 改革的原则

  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放财权、激活力的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将能下放到学院的财权尽量下放,形成学院自主办学的格局,以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坚持做增量、保民生的原则,按“做加法”的思路,保障各学院的经费比改革前有一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基本待遇有所增加;坚持保重点,上水平的原则,对包括重点(高端)人才、重点学科、重要平台、重点建设,学校设立专项保障资金,消除各学院在引进高端人才、进行重点建设的顾虑,促进学院上水平;坚持重导向,保质量的原则,通过评估监测、系数调节,推动各学院引进教师、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保障教育质量的提高;坚持重绩效、促发展的原则,按照教育部的绩效奖励原则和指标体系,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绩效奖励办法,引导各学院坚持内涵式、可持续发展。

  2、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与范围

  2.1 调整学校和学院的经济权限

  学校管理的主要经济权限包括:“五统一”:在总体把握学校办学方向的前提下,统一制订学校财务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统一学校教育资源统筹调配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统一制定学校财经管理政策、财会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学校的财务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的管理;统一对学院的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估等。 “五完善”: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控制制度,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学校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学院考核和综合评估。

  学院管理的主要经济权限包括:学院预算的合理编制,办学经费的自主调配;学院增收节支措施的完善,收入分配方案的确定;学院内部评聘人员工资、津贴等薪酬标准的确定;学院内部经济调控手段、考核体系以及奖惩、激励机制的完善等。

  2.2 划分学校和学院的费用承担范围

  校级财力承担的费用包括:学校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和服务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全校教职工医疗费、公积金、房改补贴,全校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建设及维持费用,专职科研人员基本保障经费,保重点和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对外投资等。

  院级财力承担的费用包括:学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专项建设经费、资产占用费等。

  2.3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

  为鼓励学院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学校将各项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学院倾斜。

  3、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

  3.1 改革的过渡方案

  修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调整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校院分配比例, 体现向下倾斜原则。根据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的学生规模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学生规模调节系数和学院综合调节系数,对本科生、研究生学费收入和拨款的分配进行调整。设立专职科研人员基本保障经费。 对提高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重要项目实行补贴政策、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基地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补贴。 对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专兼职院士、杰出青年、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计划获得者及二级教授以上重要人才的待遇给予特别资助。

  实施重要成果奖励政策, 各学院获得的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学校设立的教职工年终业绩奖、学生优秀奖学金等,由学校财力承担,各学院自行设立的奖励,由学院财力承担。学校设立基础学科专项、 重大科学研究和重点优势学科建设专项,对承担该类项目的学院进行扶持。 同时,学校根据当年校级财力状况,对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含高端人才引进)给予支持,学院必须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各类学生 2013 年底以前年度欠缴的学费, 学校将积极配合各学院催收, 催收部分的 70%纳入院级财力。 实施 3 年过渡方案。 以各学院 2013 年经费支出为基数,学院收入超过基数的部分全额纳入学院财力; 学院用足各类政策(含校内创收分配政策) 仍存在缺口的, 缺口部分由学校适当补贴,2014 年按差额全额补贴, 以确保不低于上一年度,2014 年按差额 2/3 补贴,2015 年按差额 1/3 补贴,从 2016 年开始学校不再补贴,由学院自行解决。 具体补贴办法由学校制订。

  3.2 相关配套政策

  为确保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学校将出台《院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学校人员经费管理改革实施细则》《公房及水电有偿使用实施细则》《本科教育经费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实施细则》《奖助学金管理改革实施细则》《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改革试行细则》等配套文件。

  4、结 论

  财务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财务工作要为“一体两翼,建高水平大学”服务,要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要加强引导与指导、规避财务风险。 要坚定信心,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施行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财经关系,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提升教职工福利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 这种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行,使学校和二级学院管理的独立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保证了学校财务统而不死,对学院财务放而不乱,为大学财务目标管理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体制保障。

  参考文献:  [1]杨松令,李国俊,沈燕.准分散管理条件下校院两级财务运行机制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0(3):29-32.  [2] 梁国锋 . 新形势下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J]. 财会研究 ,2013(10):48-50.  [3]岳大庆,周晓波.国内外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比较 [J].财会研究 ,2013(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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