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2:46:34 所属分类:农业经济 浏览量:
林下经济,就是指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林、农、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对挖掘林地生产潜力,缩
林下经济,就是指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林、农、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对挖掘林地生产潜力,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兴国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兴国县林业快速发展,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按照特色化、区域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协会)带动,动员和引导群众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截止 2012 年底,全县有林地面积 21.8 万 hm2。据调查统计,全县能够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有 7.33万 hm2,目前已发展林下经济面积 1.46 万 hm2,仅占可利用面积的 20%,发展潜力很大。目前,兴国县林下经济模式主要有林药模式、林粮间作模式、林禽模式和林畜模式、林下生态旅游模式、林产品加工模式等,养殖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 30 万头(只、羽),从事林下经济人员 25000 余人,综合产值 1 亿元,产业农民人均增收800 元以上。
2 兴国县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模式与经济效益
2.1 林药模式 利用林荫、林间、林缘空地发展种植中草药,增加农民收入。例如,兴国县古龙岗镇、兴江乡部分农户在山上、林荫下种植金银花,面积近66.67hm2,林农 50 余人,年产值约 100 万元。
2.2 林粮模式 主要是充分利用造林后头 3 年较宽的行距,套种农作物,起到以耕代抚和增加早期收益的目的。如埠头乡部分农户在原“一大四小”造林的杨树林中套种大豆、花生、芦笋类等农产品。通过这种形式,农户可获得 160 元 /667m2左右的收入,解决了林木抚育管理资金的难题,有力地促进了林木的生长。 2.3 林禽模式 利用林下空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养鸡、鸭、鹅等禽类,增加收入。例如,兴国县兴莲乡富溪村部分农户利用当地经济林丰富的便利条件,发展林下养鸡项目,即“富溪土鸡”种养项目。同时成立“富溪土鸡”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 + 农户”的形式,不断提高林下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2.4 林畜模式 利用林地资源发展养猪、牛、羊等项目,丰富“菜篮子”肉类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例如,兴国县潋江镇部分农户在山林中养殖波尔山羊,波尔山羊原产于南非,被称为世界“肉用山羊之王”,是着名的生产高品质瘦肉的山羊,深受市场欢迎,农民养殖户收入大增。
2.5 林下生态旅游模式 利用林地资源、林荫空闲地及林下水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旅游、农家乐等生态休闲项目,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引进外资开发森林旅游,丹霞湖森林旅游度假区已闻名县内外,周边农户则提供农家乐等旅游销售服务,增加经济收入。全县已建有均福山景区生态旅游、园岭丹霞湖景区生态旅游、梅窖三僚景区(国家 AAAA 级)生态文化旅游等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年接待能力达到 10 万人次,产值达 100 多万元。
2.6 林产品加工模式 利用丰富的林产品资源,发展林产品加工项目,增加林农收入。如枫边、崇贤、均福山等乡镇的农户利用本地的竹类资源,按照企业的要求,加工编制竹工艺品,年产值 400 万元,年利润 100万元。
3 兴国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制约因素
一是发展规模小,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和产业优势。
二是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家庭作坊式生产,市场组织化程度还不高,管理水平低。 三是融资较困难,林地流转不畅,致使在做大规模、拉长链条上缺乏发展后劲。
四是大部分林分基础设施条件差,存在水、电、路不完善、不配套问题。五是经营模式单一,扩展空间受限。
4 兴国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几点思考
4.1 建立相关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财政、发改、科学、农粮、水利、交通运输、文广、旅游、扶贫及驻县供电、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县林下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为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经济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拓宽农民致富渠道的工作抓紧抓好。
4.2 搞好产业规划,延伸产业链条 建议县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对发展林下经济的可行性展开分析研究,作出相应的决策,并责成有关部门抓紧搞好产业发展,诸如中药材的发展规划,从基础工作做起,抓好落实,并在实施过程中突出 1~2 个主导产业,以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节约型、健康型、生态型林下经济,努力促进林业生产力的提高,使其更加有效地带动林农创收,形成资源共享、产业互补,进一步拉长加工、流通、市场等产业链,尽可能减少盲目性,既做到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又保护好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从而确保林下经济真正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4.3 制定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 县政府将制定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整合发改、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林下经济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从 2013 年起,结合省财政统筹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局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印花税等。对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4.4 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培训指导 林业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切实加强林下经济发展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各部门特别是农业、林业、农粮、扶贫、科技等部门,要将所掌握的培训经费优先向林下经济项目户安排,将集中培训与“农家课堂”培训结合起来。同时,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传媒,多层次多方式开展林下产业经济培训,培育农民技术骨干,为群众发展林下产业经济提供资金技术保障,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林下经济。
4.5 抓好典型示范,强化龙头带动 在重点林区乡镇抓一批不同类型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一批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大户,对已经和正在发展中的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管理较为规范的林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要及时给予命名和挂牌认定,并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的报道,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给农民增收带来的效益和典型大户、公司与厂家取得的成功经验,更要借助现场会和参观考察活动,通过现身说法,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激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还要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集中力量,培育一批产业龙头,并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大力推广“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温守荣.发展林下经济,造福一方百姓[J].绿色中国,2011(10):36-37. [2]徐瑛等.信丰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现状及发展建议[J].赣南林业科技,2010(12):42-43. [3]黄嘉荣.发展林下经济初探[J].湖南林业,2012(11):26-27. [4]吕燕华.永春县花卉产业发展方向探索[J]江西林业科技,2012(4):51-53 [5]康旭辉.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J].新农村观察,2010(3):45-46. [6]张莉等.浅谈如何促进林下经济发展[J].现代园艺,2012(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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