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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政府支持体系

时间:2015-12-20 13:37:32 所属分类:信息产业经济 浏览量:

摘要:产业集群发展是世界的经济现象,也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路径。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关注产业发展理论动态,谋划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发展的长期愿景。尤其是当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离不开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相关机构组织的扶持。而要保

摘要:产业集群发展是世界的经济现象,也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路径。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关注产业发展理论动态,谋划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发展的长期愿景。尤其是当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离不开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相关机构组织的扶持。而要保持产业集群长期竞争优势,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准确定位政府职能,构建一个符合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政府支持系统。
  关键词:产业集群;政府功能;支持体系
  
  集群发展越深入,需要政府介入的力量就越多。特别是在中国市场不完善、中介组织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显得更加必需。
  
  一、政府支持的依据
  
  (一)政府支持的理论依据
  1.基于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
  市场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市场提供的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主要是靠供求关系。从供给方面看,价格等于生产者边际成本,而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几乎是零,这样就使得按照边际成本定价的原则失败。
  公共经济学的原理表明,对当地产业集群政府合理发挥公共职能作用将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现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美国经济学家阿斯乔对大量实际材料统计计算的结果是:政府在公共领域每增加1美元投资,就可以带动私人投资增加0.45美元。
  2.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社会秩序是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市场本身无法保证秩序,相反秩序是市场活动的前提。因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就是产品交换,一旦失去社会秩序这个前提,交换就不会发生。在没有秩序的情况下,每个想要得到自己所需物品的个人,都可以或者选择掠夺的方式、或者选择相互交换的方式。
  3.基于消除各种负外部性的需要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不论是厂商还是个人都是在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按照成本收益分析进行决策。厂商考虑的只是自身的收益和成本,这种单纯的市场决策就产生了低效率。社会上的超标排污、制黄贩黄、贩卖毒品等,都带有严重负外部影响,如果仅仅依靠市场就会给社会公众利益带来极大的损失。
  (二)政府支持的现实依据
  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意大利政府设有管理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各地也设立相应的中小企业组织。
  另外,欧美国家的一些研究人员及相关政府机构也越来越重视对产业群的研究与扶持工作,如英国专门设立了产业群政策领导小组,并于2001年2月对英国的商业产业群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调查评估,确立了农业、食品加工、金融服务及生物技术等154个产业群;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也都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扶持政策。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或采取专门规划,这些国家逐步建立起包括产业指导、信息服务、预算资助、税收减让、技术支持、担保协助、信用卡制度等政府扶持体系。
  
  二、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功能定位
  
  各国政府在产业集群中介入的方式和干预的程度有所不同,这主要取决于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政府在产业集群过程中所扮演角色不同。美国硅谷、意大利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产业集群一般是独立于政府的市场自发的行为,是市场经济主体为节省交易费用,获得外部规模经济的好处,以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而自发地集聚到一起的,政府只是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并从宏观角度进行适当的干预和调节;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国家如日本、印度、韩国等,产业集群形成的市场基础脆弱,资源和要素相对稀缺,在这种条件下产业集群的萌芽、成长比较艰难,需要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需要建立一种政府和产业的互动合作机制。而且,在这种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产业集群,市场缺陷容易暴露,往往出现集群的档次低、专业化不强、规模小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适当的干预,实行一种“政府调控的产业集群模式”;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市场完全属于行政控制之下,产业集群必然带着强烈的行政色彩,如前苏联国家出现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就体现出一种完全的直接的行政干预特点,一些学者称之为“计划型产业集群模式”,实践证明这种过度的行政干预最终会扭曲产业结构,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类似于日本、印度等国家,我国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并不完善,市场机制功能不强,因此应该实行“政府调控的产业集群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政府的引导和调控,纠正产业集群的市场失灵,同时防范政府失灵的产生。首先,对于不同类型的集群,政府的干预程度要有所不同[1]。对于高技术产业的集群,由于技术要求高、成本和风险较大,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其次,不同的集群时期,政府调控的重点不同。在集群的初期,政府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建设必要的网络,加强企业间的联系,消除任何对生产的扩展和新企业繁殖的障碍;在集群的发展时期,政策的重点在于提升集群的档次,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倡导企业进行本地化、专业化生产的同时,要注意避免所有资源过分集中于主导产品,促进区域经济多样化;在集群的衰退时期,政府的任务是引导企业进行区位转移、重组、转型,为企业提供一些外部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信息,并配合以“国际化战略”即一方面引进跨国企业进驻集聚区,另一方面倡导企业面向海外市场进行生产,这样才能使集聚区保持持久的竞争优势[2~3]。
  
  三、合理构建产业集群的政府支持体系
  
  (一)集群行动协调系统
  与传统的政府行为相比较,集群的政府行为则更多的注重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系,为企业、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创造一个对话和交流的渠道,这种交流将导致企业之间的联合,比如共同开拓一个新市场、创造一种成熟的相互信任的企业联系、共同承担技术创新的风险,共同的职工培训等,这种对话反过来又会促进政府政策的积极变化,比如改进劳动力培训,使之与企业需要相吻合,为企业提供更为快捷和有效地信息服务。
  此外,政府应把组建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作为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措施。在成熟的产业集群中,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通过协会能联成一个整体。为加强产业集群内部的自我组织,政府要帮助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并制定行业规范,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形成遵纪守法、一诺千金、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使行会在理顺集群企业关系、发挥中介服务功能,降低企业制度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和公共成本,协调企业共同行动,限制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尤其是没有约束的仿冒以及恶性价格竞争等方面大有作为。
  (二)集群发展服务系统
  在产业集群发展中政府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服务。首先,政府应该进行产业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通讯、会展中心等),美化区域环境。其次,注重各类配套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积极培育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从而扩展融资的渠道,完善企业的融资体系。同时规范和完善交易市场,使集聚区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顺利的实现交易。再次,注重区域文化道德建设,发扬“讲究信誉”的传统美德和团队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促进产业集聚的内在合作机制的顺利运转[4]。
  (三)集群区域网络系统
  网络是产业集群形成竞争力的基础。为使产业集群内企业协同的利益最大化,根植本地网络,建立企业间相互依附的关系,对于提升集群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企业间这种相互依附的关系,需要政府引导中介机构发挥粘合作用,并使之成为一种文化认同。政府的区域经济政策,应该刺激和调整生活在区域经济中的许多公共机构和个人之间的联系,而不是直接管理,比如创造合理的制度环境,增进企业之间的信任,丰富本地的社会资本,协调企业之间的共同行为,催生企业之间良性的竞争与合作格局等,这些软环境建设对于维持集群内企业间协作具有特殊的粘合作用。
作为网络结点的政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区域环境,则应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并在此过程中,与区内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建立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连线“。一般来讲,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与其他网络结点之间的联系以间接关系为主,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过窄,其社会服务职能相对较弱,政府(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在区域网络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强。政府部门与区内其他网络结点特别是企业的联系密切(如直接兴办企业),有时甚至直接参与各种创新活动[5]。
  (四)集群创新支持系统
  产业集群在创新方面的弱点体现在中小企业各自的技术力量都不是很强,这是市场规律必然的结果。要使这种情况得到改变,就需要将高水平的技术力量与产业集群有效嫁接。本文认为政府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发挥作用。
  1.培育科研院所
  产业集群的创新需要高水平专业人才的加盟,科研院所的引入可以起到这种作用。首先,科研院所本身就有很高的技术水平,由其与集群内企业共同开发一些项目,合力进行技术攻关,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其次,科研院所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如果加入企业,会给集群内企业带来新鲜血液,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再次,企业还可以就近派遣技术人员或优秀员工到科研院所深造或参加培训,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政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促进科研院所在产业集群内的形成,一是提高集群内本来就有的科研院所的水平,使其适应创新需要,二是以优惠政策引入相关的高水平的科研院所。
  2.建立创新中心
  由于集群内的企业对技术创新有共同的需求,政府可以考虑出资兴办专业从事技术创新的机构,以为集群内企业提供一种特殊的公共服务。这种机构在我国的广东已经出现,暂时定名为“创新中心”。创新中心由政府投入启动资金、研发资金和行政经费,免费提供办公场所,配备主要工作人员,乃至负责领导、决策。
  
  参考文献:
  [1]陈丽娟.政府与产业集聚关系的理论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6):42-45.
  [2]唐华.地方政府对产业集群的促导机制和效应解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4,(12):59-62.
  [3]樊刚.作为公共机构的政府职能[M].上海:三联书店,1995:16-17.
  [4]庄培章.构建我国中小企业的政府支持体系[J].华侨大学学报,2003,(1):48-53.
  [5]肖龙阶.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应强化创新网络的功能[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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