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城镇化环境优化对策
时间:2015-12-20 13:47:39 所属分类:信息产业经济 浏览量:
[摘要]近年来,河北省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在不断加快,城镇的环境状况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农村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保护城镇环境,已成为我们当前需要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分析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提
[摘要]近年来,河北省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在不断加快,城镇的环境状况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农村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保护城镇环境,已成为我们当前需要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分析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了农村城镇化建设环境优化的对策。
[关键词]河北城镇化环境优化
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途径。目前,河北省的农村城镇化进程已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阶段,省域内各类城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地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河北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些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也相伴而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城镇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城镇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处理好城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和改善城镇的生态环境。
一、河北省环境保护发展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同时,还根据环保总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6年5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年7月1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做出了《关于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生态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省政府又于2006年8月28日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于2006年8月31日召开了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2007年3月21日省环保局又公布了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完成的《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该规划是河北省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发布的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长期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通过采取区别对待、严格项目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实行分类审批、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来加强对新建项目环境的管理,并经常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制定了《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法》,为规范案件办理提供了依据。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凡在环境敏感区和重点流域没有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的,停止审批造纸、制革、印染、化工等污染重、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同时,还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强力推进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
于2007年10月召开的河北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了“改善城镇面貌要力争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同时,另一场关乎发展、关系民生的“节能减排攻坚战”也在河北大地上全面打响。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在全省确定30个左右重点县(市),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省级考核,在明年初的省人代会上,县(市)长向人民代表做出承诺,3年内完成达标任务,否则就要自动引咎辞职。选择30家能耗排放大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实施省级节能减排目标管理,3年内能耗和排放如果达不到国家标准,企业领导就应免职。此论文转摘于流星毕业论文网www.2008w.com
近年来,全省的环保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河流水污染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省建设也在扎实推进。但是,当前全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最为突出的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2007年河北省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大致分别居全国第四位和第八位。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城镇化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
二、农村城镇化建设环境优化的对策
1.不断完善城镇环境管理的法规体系
我国的城镇环境管理法治化建设已取得了可喜进步,对我国城镇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有关城镇环境保护的专项法规建设尚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与法规,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以若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为基础、各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相配合、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使小城镇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
2.加强城镇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行政手段在生态环境管理中广泛运用,对城镇建设中环境的保护与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行政手段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如管理机构不够健全、规范不够、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为此,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须把城镇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城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城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健全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形成城镇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合力。
3.制定
[4]姬振海: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N].河北日报,2007-6-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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