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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研究

时间:2015-12-20 13:50:47 所属分类:信息产业经济 浏览量:

提要煤炭企业作为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煤炭资源作为稀缺的不可再生的珍贵能源,煤矿行业因矿难频发环境污染等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尴尬行业……这些都让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显得迫在眉睫。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 在《礼记·檀弓

提要煤炭企业作为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煤炭资源作为稀缺的不可再生的珍贵能源,煤矿行业因矿难频发环境污染等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尴尬行业……这些都让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显得迫在眉睫。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

  在《礼记·檀弓下》中,夫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在过往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不管朝代如何变迁,不论帝王如何更替,即便是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清明盛世,即便有短暂的休养生息,“苛政猛于虎”依然是对那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象最精准简短的概括。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57年以后的2006年1月1日,农业税被全面取消,从此以后“苛政猛于虎”的时代被尘封进历史,幸哉!而近些年,不绝于耳的声音“矿难猛于虎”,悲哉!
  2008年5月4日,郑州市,遇难16人
  2008年7月10日,济源市,遇难11人
  2008年8月01日,平禹市,遇难23人
  2008年9月07日,禹州市,遇难18人
  2008年9月13日,洛阳市,遇难10人
  2008年9月21日,登封市,遇难37人
  ……
  2010年3月15日,新密市,遇难25人
  2010年3月31日,洛阳市,遇难46人
  2010年6月21日,平顶山,遇难47人
  2010年8月02日,郑州市,遇难16人
  2010年10月16日,平顶山,遇难37人
  ……
  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数字,每一个数字都曾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在倡导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煤矿企业的整改迫在眉睫。而矿难,虽不是唯一的诱因,确是现有行业状况最尖锐的矛盾体现。
  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如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有限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整合势在必行。
  一、煤矿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是于国家、企业、私营矿主三方有利的行为
  能源无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命脉,通过煤矿资源的整合和有效的企业兼并重组,于国,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其一,经济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国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国。连年频发的矿难让无数个家庭毁于一旦。而矿难多发于业内小规模的企业中。有数据显示,百万吨的死亡比例,非法开采的小规模企业和规模型企业的比例是11∶1。更有无良矿主在灾难发生后逃之夭夭,避各种责任于不顾,造难者和受难者都给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也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政府的监管和执行能力的可信任度也是一种损害。
  其二,煤炭的不可再生性必定带来其稀缺性,而这一特点也使能源成为各个国家奋力力争的财富,因为它能扼住国民经济发展命脉,在发现占有现有资源的情况下能有效的开发利用也是能源处理问题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煤炭企业的能源回收率高达70%~80%,我国目前的资源回收率约为40%,而小煤矿更是只有15%。乱开滥采,无计划开发,对煤炭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其造成的社会消耗也是触目惊心的。把能源开采集中到有实力、有技术、安全有保障的规模性煤炭企业手中,对提高能源回收率和使用率无疑是有效的、可行的。
  其三,作为国家,追求的是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而不是GDP的暂时性漂亮的数字。2009年中国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净进口达1亿吨,2010年上半年进口达8,000万吨。这也成为推高国际煤炭价格的重要因素。而煤炭价格的上涨,进一步刺激了煤炭的开采。随着全国煤炭产量的大幅增长,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已加剧了矿区生态环境恶化,治理力度远落后于开采强度,又加重了环境破坏程度。煤炭开采的同时,煤炭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泥等伴生矿物也未能有效利用,只有集约化开采,把开采的主体集中化、规模化,才会最大可能的处理好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其达到一种均衡。
  其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形成规模化企业,有利于国家基本政策的实施。种种数据显示,小煤矿的资源回收率只有大型煤矿的1/2不到,小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是大型煤矿的11倍之多。
  其五,税收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煤炭企业作为重要的能源部门,在其中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而不规范的小煤矿,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的不健全,致使大量税收流失。以煤矿大省山西省为例,最近两年山西煤炭实际产量在8亿吨左右,而每年的报表产量却只有6.5亿吨左右。仅此一项,全省每年流失税费百亿元以上。
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是对资源的再次分配,大型的成为兼并主体的煤炭企业无疑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
  其一,通过资源整合,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将占有更多资源。大型煤炭企业,基础良好、设备齐全、技术先进、制度完善,通过引进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实行“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的原则,通过采取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兼并重组等,进一步扩大自身资源,提升产能规模,为长期发展建立良好的资源基础。业内人士认为,河南省煤炭资源已经进入枯竭期,近五年从煤炭产销历程来看,省内成熟矿井的扩产能力已经十分有限,现有矿井日益老化,开采成本增大等问题日益突出。现状资源的匮乏成为潜能型、规模型煤炭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而此次资源的再次分配,无疑再次把市场这块大蛋糕摆在了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面前。
  其二,实现攥紧拳头闯市场,争取行业话语权。煤炭工业主体太多、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整体竞争优势。整体煤炭工业“多、小、散、乱”的粗放发展格局和模式对于资源型行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不利的。按照河南省政府对于这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河南将力争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煤炭资源量的85%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单个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15万吨。同时,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在所兼并重组煤矿中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对于煤炭这种资源类企业而言,能源本身的唯一性决定了行业本身并无需过多的竞争主体,而应加大提高规模性产业的整体作业水平,减少恶性竞争,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才能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真正体现能源产品唯一性和稀缺性的特质。
  相对于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这一政策对国家以及煤炭大企业的种种益处,小矿主似乎成了利益的牺牲品,实则不然。
  第一,以15万吨数字为例。政策规定,兼并重组的死活线是15万吨年产量,为什么在这个数字上画上一道线?事实上,经由业内人士核算,就像任何产出都是需要成本一样,煤炭也不例外,低于15万吨产品的小煤矿利润是非常有限的,在有限利润的前提下,设备投入必然受影响。因此,兼并行为实际上是为不具备长期发展能力的企业上了一把安全锁,为其提供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在确保少事故、无事故的前提下才能去计算利润。
  第二,被兼并的小煤矿主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以河南省为例,在兼并开始进,政府提供了大约30多家评估机构,可以由被兼并方选择认为可信任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保障小煤矿主的现有利益。而兼并完成之后,被兼并方可以通过联营并购以参股的方式获得收益,相对于风险投产来说,这种收益无疑更安全、更长久。
  二、诸多益处无法掩盖工作中的诸多困难
  第一,资金问题。河南省计划兼并466家小煤矿,而兼并的主体主要是业内的五大企业,兼并过程中需要投入的大量资金对于兼并方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困难。且不说许多小矿主漫天要价,就是双方真正坐下来洽谈评估之后所需要的资金链也是非常巨大的,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虽然政府九大职能部门都已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但是很大一部分是需要兼并主体自身去筹集的,这个是摆在面前大家都看得到的数字。事实上,一些原本没有多少开采价值的小煤矿也得收下,也许收下不久就会被关闭,而更多的是一些原始投入不足的矿井,可能还要从头扩建,以达到安全生产,这些都是隐性的但确实存在的投入。
  第二,在兼并过程中的问题。大规模的煤炭资源整合必然要以被整合煤矿关停为前提,只有关停之后,整合与被整合双方才能坐下来商谈整合事宜,也只有在关停基础上的整合才能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既要关停小煤矿又要保证整体产量这是其一。在兼并过程期间,已经被政府部门叫停的小煤矿偷着生产,因此也造成不少安全事故,被叫停的小煤矿责任已经被划归到兼并主体,这种行为也给兼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第三,兼并过程中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兼并之后如何落实责任和进行有效管理。其实不少人担心,短期内实施如此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兼并主体是否会“消化不良”,特别是怎样才能做到各方利益的协调与均衡,只有这方面做好了,才能谈到后面的管理和责任问题,而只有进行有效管理并真正地承担相关责任,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才算是成功了。
  任何一次改革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作为兼并主体,在面临各方面问题的时候,希望能够迎难而上,发挥能源型大企业的主导型优势,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让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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