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期刊

关于我国物流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研究

时间:2015-12-20 14:24:49 所属分类:信息产业经济 浏览量:

论文关键词:物流市场;诚信体系;交易费用 论文摘要:物流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的货畅其流,但在现实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物流市场的诚信度低或诚信体系很不健全是一大问题。本文首先对我国物流市场的现状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完善

  论文关键词:物流市场;诚信体系;交易费用
  论文摘要:物流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的货畅其流,但在现实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物流市场的诚信度低或诚信体系很不健全是一大问题。本文首先对我国物流市场的现状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完善我国物流市场诚信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快物流业的发展,但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利因素正制约着发展的速度,物流市场的诚信问题就是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已十分严重,物流企业信用问题的有效解决,物流业信用治理模式和体系的构建,成为推动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目前我国物流市场诚信状况
  1.物流市场陷入“柠檬市场”怪圈
  部分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诚信度,使顾客对市场上所有物流供应商的服务和信用存在怀疑,导致出价很低,而诚信企业的优质服务是无法按低价提供的,最终结果是劣质企业获得交易机会,占领市场,诚信企业难以立足,致使物流市场沦为“柠檬市场”。
  2.在代收货款业务中,运输单位携客户货款潜逃
  代收货款业务的出现和不规范运作,给物流运输企业携货款潜逃提供了机会。从正规运作的角度讲,货运企业收到货款应及时向商户兑付,但实际操作中代收货款的兑付期一般为3天到一周,有的甚至更长时间,从而使货运企业容易产生违规挪用货款行为,当长期积累无法偿还或形成挤兑风潮时,货运企业就容易产生携款潜逃的行为。
  3.过度承诺,实际服务质量达不到,违约后拒不承担责任
  某些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为了拓展市场、竞争对手,不惜承诺以低价格提供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高质量服务。货主根本不可能以拒付运费为条件约束物流提供商,迫使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高质量服务,因为双方都清楚,货物本身的价值远远高于运费。至于依法追偿,整个诉讼和追偿过程花费的时间、人力、金钱等各种成本相当高昂,甚至高于物流提供商违约给货主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货主而言,诉讼追偿往往是得不偿失的,也就是说,付诸法律也不可能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形成有效的震慑和约束。
  4.违规泄漏客户商业信息,对客户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害
  在合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清楚掌握顾客企业内部的运营信息乃至商业机密。尽管根据合同和商业惯例,物流供应商有义务替顾客保守机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物流企业因其内部管理松散、草率或是受某些更大利益的诱惑,将其掌握的顾客信息泄漏或出卖给其他利益主体,最终导致物流交易双方信用关系破裂。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这种失信行为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其结果都是给顾客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危害,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
  
  二、我国物流市场诚信问题的原因分析
  1.物流企业信用观念不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些物流企业没有较强的信用观念,短视经营,或者抗风险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无保障,更无法建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很不到位,这也是导致物流供应商违约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物流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如在合同签订阶段,为拓展市场或高估自身服务能力,导致过度承诺;或是对物流作业过程管理不足、失控等,最终使得实际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形成失信。
  2.我国物流信用方面法规尚不健全
  我国信用立法滞后,司法、执法效率不高,物流业信用缺乏法律保障。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商业信用法或社会信用法,针对物流行业信用的部门规章更未引起特别关注,关系社会信用及特定行业信用问题的法条只零散地出现在《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通则》等相关法规中。信用立法滞后的同时,司法、执法过程也存在问题,突出表现为诉讼成本过高、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
  3.我国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市场监管难以到位
  对市场监管的监管制度,基本上也只是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对于失信往往当作“经济纠纷”或者是“合同纠纷”处理,缺少强力措施。尤其对其中的经济犯罪难以做到事前监控,事后依法罚处。正是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力,再加上信用立法工作滞后,才使行业失信惩戒机制不能有效运转,失信行为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失信成本低,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才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4.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
  在行业协会方面,目前我国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尽管现已形成数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协会,但各协会都还未在物流服务各领域树立绝对的权威地位,也尚未将所有物流企业纳入其会员范围,未得到所有物流企业的认可,因此,其行业自律作用还不能够得到广泛、充分的发挥,致使基于信用管制的行业自律主体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三、我国物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策略
  1.物流企业自律
  诚信就是对承诺的兑现。现在,对物流服务的质量作出承诺已经成为国际物流标杆企业的信用标识。在诚信指导服务的同时,服务又体现诚信。有时无形的诚信甚至比有形的资本还重要。因此,物流企业应严格做到诚实守信,把加强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放在首位。企业加强诚信文化的建设,按照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制定服务标准,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条款,依法经营,自觉遵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恪守商业信誉和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完善我国物流信用方面的法规建设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尽快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物流市场的准入和行业标准。对申请经营者的资金、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卸工具、货场面积、仓储仓库都应该有一个规范的量化指标。规范物流行业发展中的无序现象,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创建一种鼓励低成本、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经营的机制。同时,国内各相关专业部门还应集中在一起,派出代表进行联席办公,然后委托某部门进行管理,这几个部门联合参与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政府要对真正的物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做大、做专和做强。
  3.建立社会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整合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电子政务资源来打破物流条块分割,加强企业间、各级政府部门间及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透明,并据此建立物流企业的诚信评价机制和商业信用监督制度,建立物流企业和物流人员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使物流外包企业、物流企业、其他相关行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等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与监督,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发布评估报告,确保公共信息平台这一整体的长展与物流业的动态发展步调一致。
  4.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政府对物流企业行为的规制,对维护物流市场秩序,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无疑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制定、实施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处罚条例,强化并提高对代收货款的接货人和货运公司的资质认证,支持和促进物流行业协会的发展,监督行业协会信用自律的公正性,真正发挥监管职能。
  5.加强银企合作,实现电子结算
  可以通过加强银企合作,超出一定数额的要在验货后由银行代收的办法,避免在短时间内代收货款在货运公司大量积累。合理的代收货款返还时间是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防止接货人环节出现问题,从法律环节上要求各网点接货人务必每天两次从银行向货运公司总部全额汇出当天所接收的代收货款。还可以利用银行先进的现金流管理方式和安全可靠的区域间现金流流通体系,还可使物流公司不直接接触资金,通过POS机刷卡,网上银行代收货款等方式,避免现金交易,实现电子结算。
  
  参考文献:
  [1]鲁建东.物流园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探讨[J].物流科技,2007,30(4):51-52.
  [2]赵玉国.物流业呼唤诚信机制[J].职大学报,2006,(1):88-89.
  [3]李蓓.我国私营企业诚信问题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2):49-53.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zazhifabiao.com/lunwen/jjgl/xxcyjj/12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