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6:08:28 所属分类:高等教育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将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我国高等学校必须牢固确立人才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将“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我国高等学校必须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更新教育观念,改革培养体制,创新培养模式”,“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对国际竞争,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1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教育活动中,在特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指导下,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采取的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可以简单归结为“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两个问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在创新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针对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重灌输轻启发、重理论轻实践、重共性轻个性等弊端,在培养过程中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以继承为基础,以发展为目的,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模式。培养的创新型人才应是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富于开拓性,能够突破常规方法处理问题,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对社会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才,需具备以下特质:强烈的求知欲望、较强的自学能力、广博的基础理论、扎实的专业水平、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治学方法严谨,勇于探索未知领域。
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其根本任务就是培养符合学员自身发展要求,符合岗位发展要求,以及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前提是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只有在促进人才的知识、技能、智力与能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才能高度发展;只有促进个性的自由发展,才能激发其学习的兴趣,促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
根据学员的特点,培养过程中注重学思结合,改变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育模式,确立以学生为主体,培养能力为主的启发式教育观,注重学生思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不仅学会知识,还学会动手动脑,学会做事做人;注重因材施教,在统一教学要求的同时,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实施个性化的培养,践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 创新教育考试评价体系
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相应教育体系的组织和完善、教学方法的实施,而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与否则离不开教育评价。教育评价以教育目标为依据,运用有效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测定、分析、比较,并给予价值判断,监控与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也是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的主要手段。然而,现行教育评价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不恰当的评价方式甚至会制约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因此,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的教育考试评价制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2.1 革新教育评价的理念教育评价作为教育培养模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对于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优化教育过程、检验教育效果,还是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更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教育评价理念,必须明确其在教育活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教育评价的教育性和发展性功能,"为促进学生的发展而评价"、"为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而评价",把指导思想从注重“选拔、甄别、评定”转变为“激励、导向”的功能,变终结性评价为过程性评价,变单纯的分数考核为创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及时向教师和学生提供反馈信息,使他们能够了解教育活动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促使教师和学生能够不断地改进、完善自己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活动,使教育更好地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2.2 注重教育评价内容全面性传统教育中,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对其知识的掌握、智力的发展等认知领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往往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依据,而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个性、人格等的发展以及教师的教学行为、授课质量不够重视。在创新教育理念指导下,教育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的学,还要评价教师的教;不仅评价教育活动的结果,也评价教育活动的过程;不仅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智力和能力等认知方面的发展,还要评价情感、意志、个性、人格等非认知因素的发展,注重教育评价的内容全面性。
2.3 实现教育评价方式的多样性每一种评价方法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陷,由于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多因素制约性以及评价手段的局限性,使得任何一种教育评价方法都不可能是万能的。所以,要突破以往单一评价的方式,实现教育评价的多样性,真正将各种评价方法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开始前,运用诊断性评价,明确学生发展的起点水平,根据不同的职业背景、学习目的,明确教学方向,采取相应措施使教学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在教学开始阶段,运用形成性评价,及时处理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学生对学习的兴趣,调节和完善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目标得以实现;在学生学习完一定的知识后,运用表现性评价,让学生完成某一实际任务来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关注教学过程中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及时地对学生的学习质量做出判断,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在教学活动过半之后,运用过程性评价,把每个学生个体的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及时地反映学生学习的成果、知识能力的提升和个性人格的发展,促使学生对学习的过程进行积极地反思和总结;将发展性教学评价贯穿始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明确评价不仅仅是甄别和选拔学生,而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化、创造性的发挥,使每一个学生具有自信心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最后,结合学员自我评价,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使学习目标更明确,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综合素质。通过多种评价方式与手段的结合,提出教育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从而既能反映学生学习的全过程和结果,又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各种评价方法的优势,从而使评价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2.4 实施教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改变教育评价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学校管理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这种单一性的他人评价,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即评价主体转变为教学管理者、教师与学生,甚至用人单位,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出发对教育活动进行更加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一种主动的积极参与状态,充分体现了他们在教育评价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教师、学生不断地对自己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活动进行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修正,从而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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