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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乡镇学区建设改革压实乡镇发展教育职责

时间:2019-05-23 10:02:35 所属分类:教育管理 浏览量: 141

近年来,安徽省寿县县委、县政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把教育事业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奠基工程,作为全县南工北旅生态县发展战略的先导和智库,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加强县级统筹,创新教育工作体制机

  近年来,安徽省寿县县委、县政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把教育事业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奠基工程,作为全县“南工北旅生态县”发展战略的先导和智库,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加强县级统筹,创新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开创了“穷县办大教育”的新气象。同时,坚持以改革为导向,以深化教育管理改革为抓手,推动县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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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改革背景

  寿县是个农业大县、人口大县,也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寿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共383所,在校生171075人、专任教师9204人;基层教育管理难度高,管理上存在“末梢不敏”的“松、散、弱、软”现象。

  “以县为主”是21世纪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与改革。“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中间虚弱”的现象,即“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权责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乡镇一级政府教育发展职责明显弱化,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工作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日渐突出。

  当然,上述情况绝非寿县独有,这是教育管理体制上存在“权责脱节”的普遍性问题,更是加强县域基层教育管理、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这一时期,全国的基层教育管理均以乡镇为单位,即确定一所“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对本乡(镇)中小学行使管理指导权。事实上,这样的“中心学校”就是一个“代管婆婆”,既要管好“自家”,还要代管、指导其他学校。“中心学校”的身份与处境很“尴尬”,对其他学校的管理、指导作用有限。2010年初,安徽省教育厅、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在“中心学校”的架构上提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以乡镇为单位设置学区”“学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学区教育教学管理”。

  从“中心学校”到“学区管理委员会”的变革,是对“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深化。但是,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依然是模糊的:学区管委会是一级业务管理指导单位,还是具有管理服务权责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出机构?它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这些问题,制约了基层教育管理成效,不利于全面推进县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践做法

  2017年3月,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寿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试行)》《关于深化乡镇学区教育管理改革工作意见》等文件,打出了一套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创新推进教育发展的“组合拳”。

  1.创新“县、乡(镇)共管”机制,推进教育发展

  寿县坚持“以县为主”,创新“县、乡(镇)共管”(以下简称“县乡共管”)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权责,确定乡镇一级政府、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发展职责。《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寿发〔2017〕8号)提出,要“完善‘以县为主、县乡(镇)共管’机制,扩大乡镇政府教育服务管理权限”“将教育发展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是建立统一领导、合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机制。寿县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县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3个领导组,加强教育改革发展的县级统筹;各乡镇也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书记、乡镇长共同担任组长,强化乡镇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实施。同时,推行县四个班子领导包保乡镇学区、县直单位包保学校以及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包片区、局机关股室包学区学校的“三级包保”工作责任制。

  二是建立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发展目标的管理考核机制。寿县将教育改革成效与发展成果的考核纳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中,完善了教育考核评价新体系,制定了《寿县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教育履职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评估细则》,严明奖惩。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履职督导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县教育工作领导组负责实施。县财政每年拿出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原则上不予提拔或互派交流。

  寿县建立的“县乡共管”机制,旨在加强县级统筹,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在基本公共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权责。同时,建立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发展目标的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完善教育发展督导考核评价新体系,构建出深化教育改革与促进教育发展的县乡两级政府、县直部门、学区学校“大合唱”的局面。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寿县建立三级包保,将责任落实到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形成了全县上下共促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2.深化学区改革,促进基层教育管理“网格化”

  寿县的学区建设,是在不断改革中形成职责明晰、体系完整的基层教育管理格局。2013年之前,寿县与全国各地一样,基层教育管理实行“中心校代管”模式;2013年7月,寿县在全省率先推行学区建设改革,以乡镇为单位,共成立了25个学区管理委员会,并开创性地设定了“学区管委会在县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乡镇指导和监督”的管理权限。2017年3月,寿县“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学区教育管理改革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乡镇学区管理改革提供了保障。

  寿县构建了县教育局、学区管委会、学校三级管理体系(纵线管理),改进并加强了学区管委会机构建设,界定了学区管委会的机构隶属、法人身份,明确了基层教育管理服务的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了县教育局和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对学区工作“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考核制度(横线管理),学区管委会在县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属地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管理;印发了《寿县学区及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县教育局与乡镇对学区、学校的考核分值占比(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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