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学校道德教育
时间:2015-12-20 14:11:23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一经济体制上的重大变革,必然会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学校德育也不例外。 在一种社会重大变革面前,学校道德教育要通过它自身的改革去适应这种变革,这已是人们的共识,对此是不会有什么异议的。但是,在怎样适应的间
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一经济体制上的重大变革,必然会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学校德育也不例外。
在一种社会重大变革面前,学校道德教育要通过它自身的改革去适应这种变革,这已是人们的共识,对此是不会有什么异议的。但是,在怎样适应的间题上,似乎又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也可以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适应论。一种适应论认为,当前德育与市场经济的适应,就是要着眼于使受教育对象形成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各种意识、品质与行为,使之成为适应市场要求的人才。而另一种适应论则认为,在当前德育改革中,着眼点还应该放在培养当代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完善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上。同时,教育,尤其是德育是指向未来的,因此,德育还应包含超越现实的理想人格的引导和培养。这种超越本身也是一种适应。两种不同的适应论反映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两种不同的道德教育价值取向,笔者是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的。
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不仅要改变我国社会经济运行模式,也必然会对我国的整个文化领域产生影响。应该看到:包含于市场文化之中的不少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具有道德上的意义。诸如效益意识,时间观念,平等竞争思想等等,它们不仅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同样也符合人类进步、社会和个体发展的历史趋势。充分吸收这种文化精神成果,可以充实德育内容,使学校德育能更直接地为促进市场经济服务。
然而,应当认真加以思考的是:学校德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是否意味着要把市场经济文化作为学校道德文化赖以建立的全部基础?回答应当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市场文化与社会道德文化从其取向上说,虽有相同之处,但也有相悖方面。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分配资源和收入的机制,是通过交换而实现的,是以经济利益为其驱动力的,市场交换的双方都必然以各自的利益为出发点。正常的市场行为虽然是一种互利的行为,但是这种互利首先还是建立在利己基础上的。在社会上除了市场行为之外,还存在大量非市场行为,道德行为即是其中之一。道德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论人们对它的本质作出何种界定,但总不能排除利他性的特征。甚至提倡“生存竞争”“优胜劣汰”的达尔文在《人类的起源》一书中也指出:最适于生存的不是那些在体力上最强的,也不是那些最狡猾的,而是那些学会为群体的福利,无论强者或弱者都联合起来互相援助的动物。可以说,利它性是动物进化、人类产生的根本机制之一,也是人类道德产生的根源。如果离开利他的特征也就不存在什么道德。道德行为并不排除互利、排除利他与利己的统一,但是道德行为中互利是以利他为前提和逻辑起点的。再者,道德行为并不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其动力的,它受主体的道德良心以及社会的道德舆论所策动所制约,主体从道德行为中获得的是一种精神的满足,道德文化的这些特征都是与市场文化根本不同的。
市场经济文化与道德文化既然有相背离的方面,当我们考虑学校道德教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这一命题时,就决不能简单地用市场文化的模式来铸塑学校德育,若不认识两者的区别,混同两者的价值取向,就会导致道德教育的失落。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才刚刚起步,但是市场经济文化却已呈现一种泛化的势态。突出表现为人们对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大公无私、无私奉献、道德理想的淡漠。
这里要提出一个问题,用与市场文化不同价值取向的道德文化来教育下一代是否会阻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呢?我们认为,文化与经济的适应决不是一种机械的、形而上学的简单对号。道德文化中包含了与市场文化相一致的部分,这部分道德文化固然起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产生两者相适应的效应。而与市场文化取向不同的道德文化,同样也可以产生适应的效应。人们在超越市场文化的道德文化的培育下,才能适当遏制个人私欲的无限膨胀及拜金主义的恶性泛滥,引导市场按其应有的规则运行,沿健康的方向发展。正常成熟市场的发育要有道德的调节。这一点在许多国家发展中已得到充分证明。
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学校的德育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不能以市场经济为其唯一的基础、唯一取向、唯一的“服务对象”。德育功能要通过实现个体的多方面社会化以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教育如果只是把人完全作为一种“经济动物”,一种“商品人格”,那是教育的失误。教育市场化的倾向已有所表现,“商品人格”已开始蔓延成为各行各业的普遍人格特征。这种蔓延和泛化对当前我国社会所产生的腐蚀,是人们所共睹的。如果我们把道德教育的改革只取向于对市场经济的适应,就会使道德教育走入误区。
学校道德教育不仅包括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共产主义道德的内容。道德教育的这种性质,植根于道德对现实社会的超越性。
超越现实的道德理想教育是一种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现象。从人的本质属性来看,道德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它虽然扎根于现实的经济生活,但它却并不直接反映这种现实。道德更直接反映的是人们的精神需要和追求。而超越现实去追求,这种本质属性所规定的精神领域中,“物欲”已经不是启动人生活和行动的至上力量,而“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等精神至善的追求与满足策动着许多人去成就许多惊天动地的事业。我们决不可把对理想道德、理想人格的追求看成是一种虚幻的追求,甚至把它等同于过去极“左”路线下的“假大空”。“北京大学学生道德状况调查”表明:32.1%的学生认为当今的社会条件下应当和必须提倡“先夭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92.7%的学生认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应“给人以更多的理解、同情和友爱”,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91%的学生对为保护国家钱款与歹徒搏斗而致残行为表示赞同,认为“很可贵”、“很钦佩”、“很高尚”。63.4%的学生认为“刘惠芳精神”是“值得提倡”与“钦佩的”。如果我们把道德教育仅仅定位于市场意识的强化等所谓现实的取向上,实际上是脱离了当今青年学生和广大群众心中所蕴含着的强烈的精神需求,也无从体现当代社会主义的时代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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