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4:20:10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论文摘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当前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缺乏合格的师资,但这一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作为一门课程,它应该配备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其内在联系性和系统性的专职教师。高师院校应在通盘考虑本课程要求和毕业生就业出路等实际情况的基
论文摘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当前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缺乏合格的师资,但这一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作为一门课程,它应该配备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其内在联系性和系统性的专职教师。高师院校应在通盘考虑本课程要求和毕业生就业出路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立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进行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的改革与创新,培养出既能胜任该课程专职指导,又能胜任传统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复合型教师。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具体实施机构
(一)明确具体实施机构是前提
在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必要性、方式和内容以后,由哪个部门和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就成了—个关键问题。
《纲要》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
根据这一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机构应该是以师范院校为主的高等学校。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笔者所在的安徽全省还没有一所高师院校已经或打算进行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培养。其中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面对师范院校主要以分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不容易确定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培养这种“通才型”教师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一些研究者认为,由于“综合实践活动”不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期待师范院校通过传统的“职前培养”方式解决课程实施的师资问题是不现实的。本文仅就高等师范院校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作一些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尽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尽一份力量。
(二)确立具体实施机构面临的难题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是一种新型教师,对高师院校来说,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分科培养的体制下,高师院校通过各个分门别类的教学单位(院或系)培养中小学所需的“对口”专业的教师。如果中小学有了新的专业教师需求(如信息技术课程教师),高师院校往往就新建相应的专业教学部门(如计算机系),或者通过原有的教学部门增设新的专业(如在物理系中增设计算机教育专业)进行培养。那么,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机构应该如何确立?是开设一个全新的培养机构,还是在现有专业教学部门中增设本专业?回答这些问题,应该综合考虑本专业的特点和办学成本与效益的核算,尤其是后者,它直接影响着学校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看,新设一个专门的教学部门成本显然是最高的。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小学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也不可能很大,加上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出路也不是很宽,,因此培养的规模不可能很大。所以,如果可能,应该尽可能通过现有教学部门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的性质又是非常特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是一个“没有专业的专业”。它需要横跨文理两科多种门类的课程及其专业教师。对高师院校中众多建立在分科基础上的教学部门来说,这项工作无疑是一个“投人大、收益小”的“鸡肋”,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三)以教育院系相关专业为基础。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专业。
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师院校教育院系为中等师范学校培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师的主要任务逐渐成为了历史。为了适应这种巨变,绝大多数学校的教育院系进行了专业设置的改革,建立起了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和小学教育之类新的专业体系。但事实证明这些专业的毕业学生就业状况很不理想。所以,高师院校的教育院系尤其是那些尚未具备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普通师范院校的教育院系,目前的处境非常尴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院系为了寻找新的出路,进一步改革专业设置以培养适应中小学新课程要求的师资的内在动力是十分强大的。
同时,在多年培养基础教育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教师的过程中,教育院系逐渐聚集了一批横跨文理两个领域的各科教师,在培养综合课程教师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师资力量和教学经验作为一种比较优势,既为教育院系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专职教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相对减少了改革过程中在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方面所要付出的成本,从而使得这项改革的成功能够更有保障。因此,师范院校教育院系是目前最适合承担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教育的机构。当然,在少数学科教师不够的时候,以及为了实现“通专结合、主辅兼修”的目的,教育院系还必须和其他教学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协调,以更好完成这种新型和宽口径师资的培养。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具体实施机构
(一)明确具体实施机构是前提
在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必要性、方式和内容以后,由哪个部门和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就成了—个关键问题。
《纲要》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
根据这一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机构应该是以师范院校为主的高等学校。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笔者所在的安徽全省还没有一所高师院校已经或打算进行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培养。其中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面对师范院校主要以分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不容易确定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培养这种“通才型”教师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一些研究者认为,由于“综合实践活动”不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期待师范院校通过传统的“职前培养”方式解决课程实施的师资问题是不现实的。本文仅就高等师范院校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作一些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尽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尽一份力量。
(二)确立具体实施机构面临的难题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是一种新型教师,对高师院校来说,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分科培养的体制下,高师院校通过各个分门别类的教学单位(院或系)培养中小学所需的“对口”专业的教师。如果中小学有了新的专业教师需求(如信息技术课程教师),高师院校往往就新建相应的专业教学部门(如计算机系),或者通过原有的教学部门增设新的专业(如在物理系中增设计算机教育专业)进行培养。那么,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机构应该如何确立?是开设一个全新的培养机构,还是在现有专业教学部门中增设本专业?回答这些问题,应该综合考虑本专业的特点和办学成本与效益的核算,尤其是后者,它直接影响着学校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看,新设一个专门的教学部门成本显然是最高的。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小学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也不可能很大,加上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出路也不是很宽,,因此培养的规模不可能很大。所以,如果可能,应该尽可能通过现有教学部门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的性质又是非常特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是一个“没有专业的专业”。它需要横跨文理两科多种门类的课程及其专业教师。对高师院校中众多建立在分科基础上的教学部门来说,这项工作无疑是一个“投人大、收益小”的“鸡肋”,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三)以教育院系相关专业为基础。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专业。
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师院校教育院系为中等师范学校培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师的主要任务逐渐成为了历史。为了适应这种巨变,绝大多数学校的教育院系进行了专业设置的改革,建立起了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和小学教育之类新的专业体系。但事实证明这些专业的毕业学生就业状况很不理想。所以,高师院校的教育院系尤其是那些尚未具备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普通师范院校的教育院系,目前的处境非常尴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院系为了寻找新的出路,进一步改革专业设置以培养适应中小学新课程要求的师资的内在动力是十分强大的。
同时,在多年培养基础教育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教师的过程中,教育院系逐渐聚集了一批横跨文理两个领域的各科教师,在培养综合课程教师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师资力量和教学经验作为一种比较优势,既为教育院系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专职教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相对减少了改革过程中在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方面所要付出的成本,从而使得这项改革的成功能够更有保障。因此,师范院校教育院系是目前最适合承担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教育的机构。当然,在少数学科教师不够的时候,以及为了实现“通专结合、主辅兼修”的目的,教育院系还必须和其他教学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协调,以更好完成这种新型和宽口径师资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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