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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时间:2015-12-20 14:21:35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教育是一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是一项关系民族利益和千秋基业的服务行业。因此,在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以入世为契机,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高度,从行业实际出发,全面、科学地分析入世对教育所提出的机遇和挑战,及

教育是一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是一项关系民族利益和千秋基业的服务行业。因此,在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以入世为契机,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高度,从行业实际出发,全面、科学地分析入世对教育所提出的机遇和挑战,及时制定正确对策,有利于抓住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争取主动、加强合作、提高教育竞争力,建设教育强国。

  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

  1.重返世界大家庭,恢复和发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1971年10月,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及其下属组织的合法地位后,随即恢复了部分教育国际交流活动。1978年逐步建立和发展了与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关系。1979年2月,我国成立了由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外交部、中国科学院等19个单位组成的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1980年启动了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人口基金会的合作。1982年开始了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

  2.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教材

  为解决拨乱反正后中小学教材严重缺乏问题,赶上世界教育先进国家,1977年国家拨付紧缺外汇10万美元,指示我驻外使领馆购买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教材,并建立了外国教材讲义交流中心。到1978年2月,引进的外国教材达到2200册,其中小学占15%,中学占20%,大学占65%,帮助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借鉴和研制适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先进教材。

  3.派遣和招收留学生

  在经济困难、外汇紧张的条件下,为了快见成效,提高我国科技文化水平,我国政府1978年做出了派遣大批公费留学生的重要决定,发出《关于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在原来500人的基础上增选2500人。同时,出国留学派遣和管理的基本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1978~1983年制订的出国留学具体政策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保证质量、力争多派,派出的以进修生和研究生为主。1983~1986年,着重增加选派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同时试行中外合作培养博士生和在国内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招收外籍博士进站工作。1986~1989年,提出了“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出国留学方针,着重派遣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1988年12月国家教委成立了“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合作。1991年后,采取了“限额申报、专家评议、择优录取”的办法,以选派高级访问学者为主,博采众长。

  同时,积极吸收海外留学生来华学习,开放自费来华留学生。1979年国务院批准《关于接受自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问题的请示》,接受发达国家学者来华讲学,有效地加强了国际理解与合作。

  4.使用世界银行首批贷款发展教育,聘请外籍专家

  1980年,我国政府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地位,1981年使用的世界银行第一笔贷款就用于教育项目,先后用于发展教育的资金共达20多亿美元,加快和拓展了我国教育开放的速度和广度。此后,我国加强了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合作。

  为加强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教育交流合作,我国于1984年9月成立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聘请了大批外籍教师、专家来华进行教学工作和合作研究。

  5.开放考试

  1981年,美国普林斯顿教育考试服务处(ETS)访华,与教育部学生司讨论在中国举办大学英语“托福”(TOEFL)和研究生资格(GRE)考试问题,次年签订正式协议。从此,一种闻所未闻的考试以及伴随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传入中国;同时,大批中国留学生通过“托福”和“GRE”赴发达国家学习,走出了中国考试对外开放的第一步。随后陆续引进了日本语能力测试和商务英语考试(BEC)、雅思(IELTS)等出国留学考试。

  1987年成立世界汉语教学会,1988年,发布《汉语水平考试(HSK)大纲》,规范汉语水平考试制度。

  6.中外合作办学

  始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9月成立的南京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德国歌德学院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建立歌德学院北京分院。

  (二)教育开放的新阶段(1992~1999年)

  在扩大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推动下,教育进一步开放。

  1.教育开放列入议事日程

  具有特别意义的是199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通过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办学体制,确定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1994年)中提出“国家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友好机构和人士按照我国法律和教育法规,来华捐资办学或合作办学。”

  2.教育开放得到法律保障

  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0条重申了“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精神;第67条专设“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一章,要求“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68条和第69条分别规定中国境内公民和境外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第70条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扩大教材引进和合作研制

  人民教育出版社扩大搜集、选购、引进外国教材,截止1998年7月,先后引进的美国、日本等6国中小学教材已达15000册。在此基础上,加强了与国外著名出版机构的合作研究开发,如高等教育出版社与英国美克米伦出版公司合作,根据我国教学大纲,由英国专家为我国编写了大学英语教材《现代英语》,首开中外联合出书的先河,同时也开始了与美国、前苏联、日本、德国等国家出版公司的合作,出版了一系列外语类教材。

  4.大批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大量吸收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留学政策,先后已有38万人出国留学,分布在世界103各国家和地区,学成回国的有近12万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出国留学,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留学派出国。同期世界各国和地区来华留学人员已达35万多人,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0多所高校,与出国学习人数基本持平,我国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越来越具有影响力。

  5.扩大中外合作办学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5~1999年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国内大学,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在国际工商管理(MBA)等学科领域进行合作,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数量更多。截止199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00多个,合作领域覆盖整个教育体系。同时,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也走出国门,到国外合作办学。

  6.扩大吸引外籍教师力度

  1998年,教育部制订《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鼓励全国高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7.积极借鉴国外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

  学习研究国外的基础教育思想,重视开发学生能力,活跃教学环境;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德国的“双元制”、加拿大的以能力为本位的“CBE-DACUM”模式、世界劳工组织倡导的就业培训模式“MES”、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小企业创业技能课程”等。

  (三)1999年至今

  1.加快开放步伐

  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承认了投资办学,进一步扩大了教育开放的力度。2001年教育部鼓励一些知名高校直接使用国外原版教材。开放澳大利亚设立的“雅思”考试等,开拓了国人出国留学的多种途径。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吉利教育集团等政府、社会团体和公司举办的国际教育展越来越多。

  2.加入WTO,加速教育开放进程。

  加入WTO,做出了若干教育开放的国际承诺,标志着中国教育走向全面开放,融入世界教育发展主流。2002年初,我国简化了出国人员出国手续,允许在校生因私短期出国。4月9日,中德签署协定相互承认学历等值,这是我国在此领域内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政府协定。

  教育的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基础,极大地改善了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了综合国力,为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受制因素较多,总体开放进程和程度相对落后于其他行业和部门,开放水平较低。

  二、我国教育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战线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了数以千计的专门人才和数以亿计的有文化劳动者,为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贡献。

  (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1985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大政方针,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母法,以《教育法》为基本法,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200多项专门法规和130多项地方法规为支撑的教育法律体系,特别是《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暂行规定》(1987年)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1995年)等专门教育法规,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确定了新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即实行中央领导下的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确立了以县为主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高校逐步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职业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以政府投资办学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各级政府负责普及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和个人分担非义务教育,毕业生自主择业;在政府引导下,扩大学校面向社会办学自主权,推动后勤社会化,取消高校年龄和婚否等限制,淡化省会以上城市大学毕业生户籍限制,而在就学机会、办学许可和就业政策等方面逐步开放,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体系框架,为我国教育顺利加入WTO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教育开放的法律保障

  1.1981年颁布的《学位条例》和自费留学收费政策,消除了外国来华留学生的顾虑,开拓了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的途径。

  2.形成专门教育法规

  1993年6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强调积极慎重、以我为主的原则,明确基础教育不属于合作办学的范畴,并且规定不接受宗教组织在我国合作办学。

  1995年1月教育部制订《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把合作办学定位为中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补充,但对办学准入、经营范围、教育教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学历颁发、善后事宜等做出了一系列限制性规定。

  1999年7月,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对接受外国小留学生做出了新规定。

  面对出国留学低龄化的趋势,2000年底,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顺应国际惯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留学中介机构办理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的业务,否则以违法论处。

  (三)教育管理存在不少问题

  由于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育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模式等仍比较落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高层次和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基本上还属于“卖方市场”;教育标准不明确,教育发展规划以满足经济需求或社会需求为目的,一般为5年的期限,与教育所需的更长时间不相匹配,突出了计划性,忽视了人力资源的可替代性和劳动力市场流动;对经济指标估计的失误,时常造成教育发展目标的大起大落,或更多地顺从社会需求使教育难以适应。此外,教育立法相对滞后于实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相当严重。


  三、我国教育的入世承诺

  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例,教育服务贸易和其他类服务一样,存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4种服务提供方式。

  第一,提供远程教育服务。WTO规定:甲方成员国有权向乙方成员国提供“跨国界”服务。在教育领域,则鼓励甲方成员国向乙方成员国提供远程教育课程与服务。

  第二,鼓励出国留学。WTO鼓励甲方国家公民到乙方国家进行服务消费。在教育方面,则鼓励甲方国家公民到乙方国家去留学、进修。

  第三,提倡海外办学。WTO鼓励甲方成员国到乙方成员国创办商业实体。在教育领域,则允许甲方国家的教育机构到乙方国家去开设独资或合资学校,从事教学、科研与文化交流活动。

  第四,鼓励专业人才流动。WTO鼓励甲方成员国聘请乙方成员国的公民去从事专业服务工作,不得予以歧视。在教育领域,则鼓励甲方成员国接受乙方成员国的公民前来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如教授外语、数学或自然学科。

  我国加入WTO对教育服务的承诺也只是部分承诺,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水平承诺;二是部门承诺;三是承诺义务。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在项目上不包括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和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即以上领域不对外开放。除上述特殊领域和义务教育外,我方在初等、中等、高等、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服务等5个项目上做出承诺,许可外方为我提供教育服务。在教育服务提供方式上,对跨境交付的教育服务未作承诺;对境外教育消费未做任何限制;允许商业存在,即允许中外合作办学,但不一定给予国民待遇;对自然人流动,承诺具有一定资格的境外个人教育服务提供者应中国学校或教育机构聘用或邀请,可以来中国提供教育服务。在水平承诺方面,规定用于教育目的的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与其他部门和行业不同,教育开放没有缓冲时间。因此,我国入世所作出的教育服务承诺将使我国教育面临许多新的情况。

表1  中国教育服务承诺减让表

  
  四、入世后我国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加入WTO对我国教育形成多方面和持久的影响,“教育服务”局限于上述4种活动方式,它与航空、交通、金融等服务领域里的性质不同,不涉及关税与贸易壁垒问题,没有缓冲时间,而是旨在改革各国限制性的教育法律与法规。协定规则对于具备人才、信息、管理优势、教育资源过剩的发达国家较为有利,为其占领21世纪经济发展制高点、取胜世界人才争夺战打开通途。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外资的进入可以扩大教育资源,可以催化、拉动新型人才的培养教育机制形成,加快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但也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来自我国加入WTO对教育服务所做出的承诺,面对开放的世界市场,教育将面临新的挑战,如人才流动全球化、人才标准国际化、外国办学机构抢占中国教育市场等问题。另一方面来自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入世将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起推动和激励作用。国际竞争的加剧和经济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无疑将对人才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新的需求。

  (一)我国教育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和比较优势

  当前的机遇和挑战既取决于承诺的大小(即市场开放度和国民待遇),又取决于教育自身竞争力的强弱。我国教育尽管发展迅速,但一直是“大国办穷教育”,国民素质竞争力在各项国力竞争中处于最弱地位。

  1.主要差距分析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发展总体水平比较落后,在可量化的比较指标中,目前只有小学入学率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相当,其他指标均显得相对落后。

  我国3~6岁儿童入园率只有34%,“九五”发展水平甚至低于“八五”时期,而发达国家对学前教育空前重视,美国2000年制订的《教育目标法》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在国家教育目标的首位,明确规定“所有美国儿童都要有良好的学前准备”。

  从义务教育年限看,我国规定为9年,略高于中等收入国家8.04年的平均值,低于高收入国家9.75年的平均值,但考虑到我国只是基本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现实,实际普及程度可能要低于中等收入国家。

  从初等教育毛入学率看,我国为123%,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103.98%的平均值和高收入国家102.79的平均值,这说明我国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不高,超龄儿童重复入学问题比较严重。

  从中等教育毛入学率看,我国为70%,与中等收入国家69.6%的平均值相当,但远远低于高收入国家110.83%的平均值,这说明我国中等教育发展水平偏低。尤其是高中教育毛入学率只有44%,说明高中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

  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看,我国为11%,从当前有据可查的150多个国家资料看,已有45%的国家实现了高教大众化。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实现了高教普及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达到14.1%。这说明我国高教发展水平偏低,发展严重不足。

  从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看,我国为2.3%(1999年为2.79%,2000年为2.87%),处于世界不发达国家水平,明显低于中等收入国家4.84%的平均值,更低于高收入国家5.66%的平均值,说明我国政府公共投资水平明显不足。

  初等和中等教育占日常经费的比例,我国分别为37.4%、32.2%,中等收入国家45.83%、33.50%,高收入国家分别为35.33%和40.77%,说明我国初等教育所占比例明显偏低。

  初等和中等教育平均经费占人均GDP的比例,我国分别为6%、12%,中等收入国家分别为11.89%、18.17%,高收入国家分别为17.56%和22.29%,说明我国中小学生获得的公共教育经费明显偏低。

  从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师生比看,我国分别为24和17,与中等收入国家24.69和18的平均值相当,但略低于高收入国家16.57和13.58的平均值,这说明我国教师资源使用近乎奢侈。

  从留级率看,我国为2%,低于中等收入国家6.67%的平均值,但高于高收入国家0.67%的平均值,公告数据似乎比较保守。

  从国民预期受教育年限看,我国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为8年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3年左右,与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相差4~7年。每万人口中文盲为760人,小学毕业生为3440人,初中毕业生为400人,高中毕业生为1380人(占14%左右),专科以上为400人(不足4%),这说明我国劳动力文化程度总体偏低。

  从教育信息化程度看,我国网络远程教育起步较晚,已开通的中国教育电视台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平台已具备播出8套电视、8套语音、20套以上IP数据广播的能力。实现了卫星网与CERNET的高速连接,初步形成了天地合一、具有交互功能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但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不仅是硬件的差距,更是软件的差距。美国远程教育尤其是网络课程发展迅猛,已有2000多所院校(占全美高校总数的50%)开设了远程教育课程,其中60%院校开设了5.4万个网络课程,主要集中在外语、工商管理、金融、会计等专业,占网络课程总数的70%。

  同时,存在严重的质量差距,表现在教育观念、教育资源、教育内容、教育技术、教育方法和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

  2.比较优势

  发达国家在外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及教育信息化、办学条件等方面具有优势,在教育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际化运作和管理方面更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再加上这些国家的人口出生率下降,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过剩,因此,积极开放高等教育市场。

  而我国教育在语言文化、中医和某些学科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学费低廉,教师工薪便宜,基础教育比较扎实,校园安全,有可能更大规模地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进修。

  (二)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机遇分析

  入世将给我国教育改革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带来中国教育改革发展,促进中国教育不仅面向世界,而且走进世界。

  (1)将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受教育机会将从现在的以青少年为主迅速转向全体人群,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都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2)促进我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学习外国经验。

  (3)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国外高教以及远程网络教育的引入,可满足我国教育发展之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4)在教育领域引入新的竞争机制,中国教育将从终身教育的角度对自身进行观念和制度的创新;庞大的现行学校体系运行方式将被彻底改变,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为自己或自己的孩子而投资教育,教育资源的配置将迅速市场化,人们将更重视教育的效率,使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化;中国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增加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教育资源流向国内,从而大大提升中国学校的市场竞争力,给中国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机会,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化,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5)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推动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水平的提高。

  2.主要挑战

  (1)危及教育主权和国家长远利益。教育主权涉及国家基本的政治文化经济利益,是每一个主权国家都必须坚决维护的基本权益。教育主权主要体现国家对教育的领导权。要改变过去把教育主权仅仅理解为一切都必须由自己包办,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外方介入的片面认识。根据我国入世有关教育服务承诺的条款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招收中国公民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院校和宗教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教育和宗教活动。因此,入世对我国教育主权并不产生根本性影响。但同时,承诺中又允许外方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控股和担任校董会董事长(理事长)等,入世后,教育主权也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加剧教育市场的竞争。各级各类教育从入学机会、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模式将受到很大挑战。近年来,通过大幅度扩大招生,虽然我国高校在校生翻了一番。但总体来说,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还相当短缺,与美国4000多所高校和1450万在校生的规模相差甚远。近年来,许多国家十分看好中国教育市场,纷纷采取办教育展、放宽签证和工作条件等多种措施吸引中国学生出国留学。我国学生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加。加入WTO将放宽国外机构进入我国合作办学的条件,并允许其在资金投入上占大头。这些高等教育机构具有较强吸引力,并在我国境内直接与我国现有学校竞争,将对我国高校形成挑战。其次,国外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明显优势,教育培训市场蛋糕不断增大,但竞争也将加剧。我国加入WTO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许多大学急欲开拓我国网络教育市场,以扩大其生源。因此如何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网络课程技术,又要科学地管理好我国网络教育课程与内容,如何认定国外大学授予的网络学位或证书也是一大挑战。

  (3)加剧教育人才的竞争。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人才成为第一资源,人才争夺同样异常激烈。入世后,教育人才的竞争将进一步激化,不仅影响大中专毕业生,也势必波及我国重要教育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现有教育人才。

  (4)扩大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入世将使人才需求更加旺盛,境外教育资源的介入也有利于加快人才的培养。但是,境外教育机构必定会考虑其利益回报,办学的重点将放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市,教育方面原已存在的东西部地区的不平衡性将加大。

  (5)激化教育管理和技术的竞争。国内相对薄弱的经验型教育管理模式,以及教育产业如教育仪器、学具、图书、软件、玩具等产品生产亦会受到剧烈冲击。

  在遵守WTO教育承诺原则要求下,教育从单纯的内部竞争评价走向国际化的开放式竞争和国际化质量评价,教育全球化的脚步可能要比经济全球化走得更加吃力,既要融入世界教育,同时又要防止“西化”和“分化”。总的来说,教育供求关系在数量方面的矛盾有所缓解,但在质量上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因此,最大的挑战是对挑战缺乏足够的准备,消极应付而不是积极应对。最大的挑战也是对政府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挑战,要求政府在外部开放压力下,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我国教育应对入世挑战的政策建议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快发展

  必须改变单纯的教育公益服务观,树立和强化全球观、产业观和服务观,淡化公办与民办之辨、中方和外方之分,强化政府对教育事业的管理,而不局限于办学行为。我国教育融入国际教育中,直接参与国际教育的竞争与合作,这就要求教育发展必须树立全球观,应特别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使公民拥有理解、包容不同文化、习俗的胸怀和品质,树立世界公民意识。教育发展必须强化产业观,扩大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运用产业机制促进教育发展。教育要强化以人本位的服务观,在注重教育培养人、教育人功能的同时,更加突出强调现代教育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服务提供大众消费,把接受教育当作人民群众最大的文化和经济利益。与其他服务业一样,教育应以信誉为本,人才为最大财富,努力提供质量优良、品种多样,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教育服务,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创造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

  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快教育的发展。由于综合国力还不强,因此除了由国家为主办教育,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外,还必须吸引社会力量办学,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教育服务承诺,吸引海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进入我国,补充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调整教育结构,提高培养质量

  入世后人才的结构性矛盾是一个突出问题,并将促使中国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发生新的变革。因此,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是当务之急,应培养熟悉中国国情和传统文化,具备优良的外语水平和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国际意识、合作精神、创新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国际型专门人才以及符合国际职业资格标准的劳动力。

  为此,应采取超常规办法培养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和高层次金融、贸易、会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人才,以适应我国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当前还要抓紧培养懂得WTO规则的各类急需人才。

  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新型服务业相适应的新型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实际工作第一线的专业人才,满足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第三产业发展,以及外资企业大量进入对人才的需求。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将成为许多新职业和岗位的最低门槛。因此,要在巩固和发展“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三)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增强我国教育的竞争力

  加入WTO后,要借鉴海外先进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化,使我国教育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规范教育行政,政府的教育管理行为要符合WTO有关条款的要求;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将会更加公开、透明;将改变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方式,清理并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向对教育活动运行与提高效率更为有利的登记制改变;将深化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由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转变,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将建立和完善调研决策系统、宏观监测系统和支撑服务系统,加强协调与服务。依法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我国高等学校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灵活应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的能力。入世后留学人员回国数量将大幅度增加,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事业、感情和较高的待遇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为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学校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突出地位。人才流动全球化、人才标准国际化将要求作为教育核心领域的课程教材改革走上高速公路。改革课程、教材、教学模式、考试和评估体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借鉴国外先进的课程理念,引进、合编、改编、借鉴国外先进的教材,增加国际竞争和国际理解教育的内容,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聘请高素质师资,包括境外专家教授任教。要把让学生熟练掌握外语,特别是英语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来抓。全面改革以应试、升学为特点的课程体系,构建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己任的课程体系,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大力推进课程和教材的国际化程度和水平,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重点建设的高校应尽快在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等课程中使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鼓励地方设立大学,改变目前国内大学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学区域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应当促使社区大学和地方大学成为当地教育、科技、经济、信息、文化、体育的中心,成为知识传播和知识扩散的中坚力量,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职业培训,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入世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要求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行业转移,职业流动的加快要求对下岗人员再就业进行及时的培训;农业上未来几年所释放出的数千万劳动力必须经过培训才能成为合格的工人;国际劳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对劳动力的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高级蓝领”将是今后教育发展的重点,这一切都要求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迅速走出低谷开辟新途径。

  根据教育服务方面的协议,中外合作办学将可能成为今后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形式。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强调特色的形成和标准的国际化;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将有较大调整,适应新兴产业需要的专业和涉外专业将优先发展;外向型职业人才的培养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将逐步成为职业教育体系的主体,并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相互衔接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引进国外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大力发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试办国际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非学历证书教育在就业准入、培养职业岗位的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将增强。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开展灵活多样的职前、职后和转岗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远程教育。

  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使农村教育真正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第二、三产业转移服务。

  (五)扩大教育开放力度,积极开拓国际教育市场

  加入WTO并做出有关教育服务承诺,将使我国教育开放的程度进一步加大。提高公派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自费出国留学。采取切实措施,吸引海外优秀专家学者以各种方式为国服务。鼓励他们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解放思想,大胆使用优秀专门人才,提高执政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合理利用跨国公司对我国高校的科研投资,防止其逐步演变为西方跨国公司的“附属机构”。同时,吸收、利用好海外人力资源,“洋为中用”,又能确保我国国家安全;与此同时,防止和减少我国高级专业人才流失,扩大我国人才储备数量。

  制定政策,鼓励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坚持契约形式的合作办学。为尽快提高急需人才的培养水平,并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发展和入世需要的新学科,特别要支持鼓励我国高等学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迅速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金融、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人才。抓住入世后知识流动和知识共享障碍减少的契机,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充分地利用发达国家的知识、信息资源。

  积极发展新兴和幼稚学科,占领前沿和重点学科,填补空白,是缩小差距的重要措施。发挥我国语言文化、传统医学和某些学科方面的优势,利用我国学费较低,基础教育和本科教育扎实的特点,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更大规模地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适应入世后我国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交流的进一步全面发展,对汉语教学的需求剧增的需要,积极提供教育服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

  (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西部教育支持的力度,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WTO的服务贸易中,义务教育作为没有开放的政府完全资助的教育,由于其它种类教育经费的减少,政府的教育投资结构将发生变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落后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将得到增加,这是缩小差距的必要措施。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些地区甚至尚未普及六年义务教育。西部地区不仅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紧缺,而且外出学习学生大都未能回本地区工作,吸引人才则更为困难。劳动力素质和人才问题是西部大开发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要把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教育列入国家基础设施工程,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完善东西部地区和学校对口支援制度。采取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入,国家重点院校对口支援的方式,支持西部地区尽快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培养当地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

  加快教育信息化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提高西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七)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入世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尽快对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必要时还应制定新的法规,如制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开放力度实际大于国际承诺,允许外方多数拥有权,加快《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工作,使市场准入和监管具有完善的法律依据。政府的管理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做到透明、公开。政府还应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体现“依法办学,加强监管”的精神,其核心是坚持国家法律在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中的应有地位,对中外合作办学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审批、实施监管和评估,加强督导,保持中方在合作办学机构中的领导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维护教育主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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