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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教育:一个不容忽视的新课题

时间:2015-12-20 14:26:21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摘要:在WTO框架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教育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并在近几年获得了较大发展。这一趋势将对我国产生重要影响,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新课题。跨国教育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我们应抓住机遇,趋利避害,把我国的

摘要:在WTO框架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教育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并在近几年获得了较大发展。这一趋势将对我国产生重要影响,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新课题。跨国教育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我们应抓住机遇,趋利避害,把我国的跨国教育做大做强。

关键词:跨国教育;国际化;教育主权

一、跨国教育:离我们还有多远?

跨国教育,顾名思义,是指一国到另一国实施的教育。有研究表明,跨国高等教育在发展之初,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特许(授权办学),指一国高等教育机构授权本国或异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或组织,为其提供教育服务(部分或全部被认可的学习项目或资格);二是项目合作,即校际合作计划;三是分校,一国高校在另一国建立学校,提供自己的教育项目和资质;四是海外学校,一种在组织和内容上属于某一国家教育体系,但并不一定在其所在国有校园,而在另一国家建有校园的大学。

项目合作可归入教育国际化。但是,教育国际化又不同于跨国教育。教育国际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本国的教育如何国际化,在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诸多方面逐步做到与国际教育“接轨”。而跨国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向他国输出教育服务,以谋求政治或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利益。

谈到跨国教育,我们不能不提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我国出现的教会大学。由于当时的教会具有资金、师资、教材及提供出洋留学机会等种种优势,办学势头一直很好。以致民国初期,中国官办大学只有北京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山西大学3所,而教会大学则多达14所。这种工业革命后西方列强在海外殖民地创办的隶属于宗主国的海外学校,是建立在文化侵略和教育占领的基点之上的,曾经受到很多国家和人民的强烈反抗,并早已在我国绝迹。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新一轮跨国教育,已与早期的教会大学大不一样,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平等、合作基础上的,并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因而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高等教育本身就是国际化的。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很多就是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大学。如意大利的波隆那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等。这些大学从一开始就是国际化的学术机构,其教学内容、形式、学位及其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在欧洲范围内不受国籍、民族、种族、地域、地位限制的,教师和学生均来自欧洲各地。有学者指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越来越受经济利益驱动,经济因素,特别是追求商业利润或经济利益成为影响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外因;二是高等教育国际化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阶段进入全球范围内各国相互竞争的阶段;三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实施由“国家—政府主导型”逐步转变为“政府—院校协作型”和“院校主导型”,四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容从以往单纯、外在的人员交流,扩大到课程国际化和跨国教育(transnational education)等方面;五是制定和形成区域性(region)或全球性高等院校合作计划和组织,某些课程、文凭和学位以及办学质量保证系统趋于全球标准化和统一化。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已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的今天,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属性日益彰显,无边界高等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政要,都对跨国教育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1994年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的《智力出口》报告敏锐地指出,澳大利亚高等院校的教育和开发活动已经成为除电脑工业外,澳大利亚发展最快、占市场份额最大的“出口产业”。新南威尔士大学宣布,将斥资1.5亿美元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该校定于2007年正式招生开课,预计70%为外国留学生。新加坡当局保证不会限制这所新成立大学的教学与研究自由。学生在新加坡完成学业后,可以申请到澳大利亚这所著名的大学继续攻读更高级的学位,所以对外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留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

2004年6月15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有关在经济自由区域及济州国际自由城市设立并经营外国教育机构的特别法案》。该法案为外国大学在韩国设立分校提供了法律依据。韩国很多学者认为,为使韩国大学摆脱旧模式,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韩国大学教育协议会秘书长李铉清教授指出:“几乎没有外国教授和外国学生的‘封闭的大学教育体制’,很难具有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给国内大学以冲击和刺激。”他还认为,“如果允许外国大学在国内设立分校,就能将15.4万多名留学生吸引到国内,每年可节省1.8—3万亿韩元的留学费用。”

马来西亚政府也越来越奉行更加开放的高等教育政策,并制定了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标,国会下议院于1994年通过有关大专法令修订案,其中包括允许外国大学在马来西亚开设分校,并可以英文为教学媒介语。目前比较著名的有英国诺丁汉大学分校、澳大利亚莫那什大学分校,另外还有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分校。

我国政府已正式加入国际框架体系的世贸组织,并在教育服务贸易领域作出了较为开放的承诺。那么,外国大学是否会在WTO的框架内,继当年的教会大学之后,再一次打着教育服务的招牌,合法地跨进中国的大门?

也许,我们可能会用两个理由来阻止它们的进入:一是“我国对WTO已作的承诺”有限。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对此有明确的承诺。二是“维护我国的教育主权”。教育有阶级性,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教育,必须要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不能指望西方的大学能够为中国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但是,现在的承诺,是我国依据现实国情并环顾左右而作出的决策。我们能够保证今后不再修改我们的承诺吗?中国入世的目的,并非只是被动地接受所谓国际规则,更是要成为国际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与制订全球规则。外部环境也不允许中国单纯只做一个“接受者”,因为中国的利益已经和国际的利益紧密相连,中国需要参与这种互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成员国,我们无疑具有服从和修改承诺的权利。另一方面,WTO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要求在资源上共享,在贸易中相互协调。既然教育服务贸易已被列入服务贸易,就不能涉及过多的政治因素和主权问题。

中国高等教育只有融入世界,引进来,走出去,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主动,这是一个泱泱大国必须作出的重要抉择。我们需要适应我们并不熟悉的新时代,我们亦需要采取积极的姿态来看待和应对新的时代潮流与趋势。

二、跨国教育: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如果我们把跨国教育当作是一匹狼,那么在“引狼入室”和“与狼共舞”之前,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它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它会给我们送来什么样的“礼物”?

一个国家的大学要跨越国境,进军国外市场,到国外办学,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财力比在本国接受外国留学生要多得多。但其仍然愿意到国外办学,目的不外乎三点:一是经济目的。抢占外国的教育市场,一方面能解决本国教育资源过剩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能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目前一些所谓的中外合作办学,有不少外方合作机构都包含着这一目的。二是政治目的。这主要是一些外国政府机构,或者是某些外国政府暗中支持的教育机构,为了扩大其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实现以本国利益为核心的全球战略,便以教育为切入点,有选择地到一些国家去办学。三是以国际援助为目的的跨国办学。其中有的是国际友人,有的是为报答母国的养育之恩或怀着种种怀旧情结的外籍本族人。

正如教育国际化是利弊共存的双刃剑一样,跨国教育进入我国,同样也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正面的角度看,跨国教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能促进我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学习外国经验。从取向日本,到借鉴德国,到模仿美国,再到引进苏联模式,对外国高等教育的借鉴、模仿与融合是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都将走进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我国高等教育只有面向世界,博采各国之所长,探索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广泛吸收世界先进高等教育经验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才是中国教育最好的选择。跨国教育的输入无疑能为之作出有益的贡献。

其次,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补充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由此而形成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教育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增加个人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扩大来华留学生的规模,过去来华留学生教育投入渠道单一,现在则可以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的参与。

第三,外国教育的输入,就是在教育领域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化。国际上先进的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我国的教育改革,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或进入有利于实现教育的现代化,使我国教育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第四,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推动依法治教水平的提高。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WTO法律体系框架的约定。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市场要进一步开放,必然要建立规范的教育约束机制,把一切教育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教育管理必然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轨;必然要充分保障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教育法规办事。


但是,不管是带着何种目的、将产生何种客观效果的跨国
[4]新南威尔士大学将在新加坡设立私立大学分校[Z].赴澳网,2005.

[5]加强对跨国界高等教育的认识,规范跨国境高等教育行为(内部资料)[Z].

[6]郁建言。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跨境教育质量监管问题 [N].中国教育报,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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