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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学贷款现状及国外经验借鉴

时间:2015-12-20 14:27:49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论文关键词:货币信贷政策助学贷款研究与借鉴 论文摘要:本文从成阳市助学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调查入手,分析助学贷款的现实特点和问题,结合国外成熟的助学贷款典型模式,提出改进的思路。 一、咸阳市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咸阳市经办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论文关键词:货币信贷政策助学贷款研究与借鉴
  论文摘要:本文从成阳市助学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调查入手,分析助学贷款的现实特点和问题,结合国外成熟的助学贷款典型模式,提出改进的思路。
  一、咸阳市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咸阳市经办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贷款种类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前者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贴息贷款,后者为商业性助学贷款,没有财政贴息。从各行社经办助学贷款的种类来看,目前,市工行、中行、建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市农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截止2007年7月末,全市助学贷款余额1313.53万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1147.53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166万元。
  二、当前影响助学贷款业务开展的主要因素
  (一)学生“逃贷”。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无担保,学生毕业后去向比较分散,相距遥远,情况难掌握,管理成本高,风险大。从学生方面看,在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不少学生因工作难找,或收入较低,或家庭负担重,难以按时还贷。加之部分学生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不主动归还贷款,甚至逃废银行债务,造成大量贷款到期难以收回。截止2007年7月末,咸阳市助学贷款到期未清偿余额485.3万元,占助学贷款总额的36.9%,到期未清偿贷款人数达1109人。
  (二)银行“慢待”。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最终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经办助学贷款业务,由于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利息收入较低。另一方面,因助学贷款属于零售业务,单户贷款成本较高,以致商业银行感到无利可图,经办助学贷款的热情降低。
  (三)信贷员“慎贷”。尽管国家助学贷款带有一定的政策性,但在实际管理与考核中,商业银行将助学贷款视同一般商业性贷款,纳入贷款质量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贷款质量同信贷人员的工资收入挂钩,强化贷款责任约束,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四)高校“惧贷”。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高校承担的50%与每所高校的还款违约情况挂钩。如果还款违约率高,高校就要多拿钱。这些固然有利于促进高校对贷款的管理,同时也增大了高校对承担贷款风险的担忧,产生“惧贷”心理。
  (五)财政贴息需“等待”。财政贴息不能及时到位现象长期存在。成阳市2007年7月末贷款金融机构应收助学贷款46.57万元,实收27.7万元,到位率不到6O%。
  三、国外比较成熟的两个模式
  世界范围看,比较成功且最为典型的模式有两个,一个是日本模式,一个是美国加拿大模式。
  (一)日本模式:以法律形式、专门的机构确保助学贷款良性发展。日本是全球较早施行助学贷款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助学贷款运行最为成功的几个国家之一。《日本育英会法》是日本政府专门为助学贷款制定的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来保证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目前,在日本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者主要是一些出身寒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该助学贷款是无利息的,学生毕业后只需要归还贷款的本金即可。另一种是有息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均可提出申请。有息助学贷款的利率是3%,每年大约有20%左右的在校大学生获得该贷款。日本育英基金会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性服务事业机构,它全权负责助学贷款的募集、审批、发放及回收,是处理日本助学贷款的专门机构。由于是专门的机构在操作助学贷款,所以日本的助学贷款的回收在世界上是最有效率的,按时回款率在90%左右,总归还率平均达到95%。

  (二)美国加拿大模式:风险主要由政府分担,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助学贷款作为国家政策性贷款让银行单方面承担风险是不合理的。美国的助学贷款制度之所以比较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承担贷款风险的是政府,而不是银行。美国最重要的助学贷款有两种:一种叫做“帕金斯贷学金”。这种贷学金直接来自于政府。另一种叫做“斯坦福贷学金”,这是美国目前最盛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斯坦福贷学金”分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资金直接来自于政府,政府承担风险;另一种形式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州政府进行担保,联邦政府进行再担保。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等原因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而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现在美国四年制大学助学贷款的平均违约率仅为5.9%。在加拿大也是由联邦政府对学生贷款项目的本金和利息提供100%的担保以鼓励私有银行对学生提供贷款,另外,政府还承担着借款人死亡或依照破产法破产而造成的贷款损失。在加拿大,当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贷款人可提出索赔,偿还款的支付包括本金、应计利息以及其他成本。支付然后通过私人方式和法律机构向借款人清收违约贷款。如果确实无法清收,支付将把该笔贷款从所得税退税金中扣除。
  四、值得借鉴的几个要点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约束机制。要防范和化解助学贷款风险,必须以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为前提,形成对借款学生强有力的信用约束,培养学生良好的信用意识。在美国凡是拖欠贷款的人,银行则会把拖欠者的账户转给专门的追款机构,在美国的个人资信系统中,有两个记录:逃税记录和助学贷款违约记录,将会终身相伴,一辈子带着这种污点,将很难翻身。因此针对我国助学贷款运行当中存在的信用危机,首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失信惩罚机制,通过这种制约机制的设立,加大违约者的失信成本,促使其行为趋向守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化解助学贷款风险。
  (二)延长还款年限,创新还贷方式。我国的助学贷款目前仍旧采用本金一次性还清的单一模式,而国外可以实行分期付款或按收入比例偿还的模式,激发学生还贷热情,从而减轻借贷学生的还款压力,降低拖欠率。在美国,学生毕业后,可以每月还固定的数额,可以开始还得比较少,然后逐渐增加,还可以根据个人的收入增减,采取灵活的浮动还款方式等。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对提前还贷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励的内容可包括降低或免除利息及返还部分本金等。在日本除育英会外,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学生尽早还款,规定若在偿还期内提前4年还清贷款,则退还贷款的10%作为奖励。最重要的是,有些国家充分考虑到了贷款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如韩国就规定,学业优异者可以享受不偿还贷款的优惠,在服兵役、升学、出国留学、身体致残、家庭破产、拘留收监等情况下,只要提供相关证明,可酌情延长偿贷。加拿大也规定对于永久残疾借款人如果偿还贷款会造成其生活困难,可以申请豁免偿还贷款。对失业或经济困难的临时借款人政府可对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如果借款人继续残疾或失业,贷款偿还期可相应延长l8个月。
  (三)完善清收机制,加强贷款清收。拖欠贷款是世界各国在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日本,是由育英会作为一个专门机构发放学生贷款,并且制定了高效的追讨办法以降低拖欠率,学生逾期不来偿还者,由育英会派人员前去收缴,若再不偿还则诉诸法律。日本的这种追缴方法使得贷款拖欠率从1973年的46.7%下降到1985年的2.3%。在韩国,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偿贷者,要采取相应措施,对断绝联系的还债人或法庭代理人,通过教育部、地方行政部门或银行、信用卡公司等,查出其现住址或搬迁住址,取得联系后督促其偿贷。在继续督促、劝告无效,判断当事人无偿贷意向的情况下,在掌握当事人财产状况后,提起法律诉讼,实行强制偿贷。拖延偿贷会被剥夺贷款优惠利息,从而转变成全额偿贷,需要缴纳高利滞纳金,因此在韩国无端拖延偿贷和拒绝偿贷的情况实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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