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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时间:2015-12-20 14:32:19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摘 要] 教育公平是教育基本普及之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实现区域性教育公平是可以做到的: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依据;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公平;实行骨干教师定期校际轮岗、流动的制度,实现师资

[摘 要] 教育公平是教育基本普及之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实现区域性教育公平是可以做到的: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依据;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公平;实行骨干教师定期校际轮岗、流动的制度,实现师资水平公平;切实关注弱势群体,让他们都能够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权利公平。
  [关键词] 教育公平 薄弱学校 合并轮岗
  我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的本义和世界各国的惯例,由国家主办的义务教育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为他们提供同等机会和同样优质的教育。教育公平是教育基本普及之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原因,不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即使在同一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也不均衡,校与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产生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尽管全面实现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但在现有条件下,实现区域性教育公平并非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本文试对此作一论述。
  
  一、建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依据
  
  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教育差别表面上体现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的差距上,而实质上是体现在学生发展水平的不同。从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的均等(即:每个人都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这个演变的序列代表着“教育公平”的不同尺度,标志着“教育公平”的不同程度。
  由于义务教育免试升学,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教育行政部门淡化了考试。结果,社会丧失公开的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准,而往往以学校的竞赛获奖率多少、小学考入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有几个、升重点高中的学生比例如何等等作为评价学校的标准。这样,学校起着“筛子”的作用,从小学开始,为挑选“杰出人才”而不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只关注少数人,即使学生人数增加,也只会导致选才标准更严,不会改变培养少数人的事实。这样学生不能得到公平对待的状况与社会缺失统一的反映学生整体发展水平的评价机制不无关系。因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学生水平考核制度。这样,一方面,便于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客观而科学地评价学校,另一方面,也是鞭策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有效手段,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权利的实现。
  1.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帮助教育行政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均衡化。测试结果反映不同学校的办学状况,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发现学校的优势和不足。对于优势,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于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助提高。而且,测试结果还可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调配师资的依据。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质量的均衡化。
  2.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帮助校长提高办学质量,确保教育公平。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可以对校长把握工作重心起一个导航作用。虽然,考核结果不能作为衡量学校工作的唯一标准,但它毕竟是反映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生发展的基本途径。通过测试,校长可以发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策略,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有的学校本身存在着教学薄弱的现实问题,为了使学校在社会上能有一席之地,校长轻视教学,另辟蹊径。结果,教师无法保证将主要精力用在教学上,教学质量下降。试想: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生,怎能拥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的未来的权利”?
  3.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切实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意透露。但学校的总体情况应该向社会公开。家长将子女送入学校,他们有权知道学校教师是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实际效果如何,他们应该了解自己孩子的优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这是家长的义务。了解学校存在的不足,家长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孩子提高。确保家长行使知情权,让家长了解孩子、了解学校,才能真正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

  也许有人会担心,建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会出现学校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死读书的现象。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对考核制度的质疑,而是提醒我们对考什么、怎么考一定要慎重。事实上,学生离不开考试,只要将学生水平测试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并不会加重学生的负担。特别是初中,应该将一次次的统一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作为升高中成绩的一部分,这样可以扭转一次中考定乾坤的不合理局面。
  
  二、实现区域性教育公平的举措
  
  1.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公平。地方政府应该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校建设的标准,作为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依据,确保每所学校都能按照标准拥有大致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政府首先应该积极帮助薄弱学校在硬件设施方面达标,同时,对原来办学条件很好的学校要避免“锦上添花”式的过量投入,以遏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之间互相攀比、追求“豪华”的不良风气。
  改造薄弱学校,还可以采取“两校合并”的调整模式,而且以“一强一弱”合并为好,这对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与校之间的差距能起到比较明显的作用。否则,“强强合并”则会出现新的“优质小学”、“优质初中”;“弱弱合并”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宜搞“两校合并”,如果是薄弱初中与一所基础较好的小学合并,那么学生读到四、五年级时,家长便会想方设法要求转学;如果是一所基础较好的初中与一所薄弱小学合并,那别的小学的学生到了五、六年级时便会想办法纷纷转学进来,因此便会产生新的“择校”问题。
  2.实行骨干教师定期校际轮岗、流动的制度,实现师资水平公平。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薄弱学校,硬件建设达标了,就应下大力气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这需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名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二是通过体制改革,建立同一区域内各校骨干教师的轮岗、交流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年限将基础较好的小学、初中的名师轮流到薄弱学校任教,指导、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学水平。三是教师培训机构要帮助薄弱学校培训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教研机构应加强薄弱学校搞好校本培训等课题研究的指导,采取科学的方法逐步培养出科研型的骨干教师。
  3.切实关注弱势群体,让他们都能够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权利公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指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同一区域内各个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而且也包括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这里主要讨论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的弱势群体大致包含五种情况:一是外来民工子女;二是贫困家庭子女;三是单亲家庭子女和孤儿;四是残疾儿童少年;五是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使这些学生都能够顺利而愉快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如:(1)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好民工子女学校,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吸收更多的民工子女入学。(2)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助学机构。(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师对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倍加关心,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等等。总之,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社区、学校、家庭形成合力,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他们能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幸福地生活、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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