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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识及其结构层次浅析

时间:2015-12-20 16:46:37 所属分类:教育理论 浏览量:

摘 要:世界经济的竞争取决于人才的竞争,而振兴教育关键在于师资;对教师素质的研究,应当很重视教师的教育行为对学生学习成就的影响;而从“教育意识”入手,揭示形成教师良好而适宜的教育行为的内动力,能为教育观念向教育行为的转化提供一个新研究视野。

摘 要:世界经济的竞争取决于人才的竞争,而振兴教育关键在于师资;对教师素质的研究,应当很重视教师的教育行为对学生学习成就的影响;而从“教育意识”入手,揭示形成教师良好而适宜的教育行为的内动力,能为教育观念向教育行为的转化提供一个新研究视野。

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预示人类的经济社会生活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创新的水平,教育将始终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素质教育,是21世纪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显然,振兴教育,关键在于师资。

对教师效能的研究,从重视对教师的思想、能力、仪表、经验、智力等个人特质对教学的影响到强调师生之间的相互作用,并重视教师教学行为对学生学习成就的影响。实际研究中,有的教师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而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对学生的态度又是一个样;有的教师在上面检查或公开课时是一个样,而平时的表现则又是一个样……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是缺乏教育行为的动力。本文从“教育意识”这一角度入手,寻找教师良好而适宜的教育行为的动力源泉,为目前正处于困惑中的教育观念向教育行为的转化提供一个新研究视野。

从中外研究者有关对“意识”和“教育意识”的研究及笔者对优秀教师的观察和访谈资料的分析中,我们认为教师的教育意识是指---教育者基于对儿童发展和教育及社会对教师职业素养的规定和责任认识,在教育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职业对主体自身的意义,主动将外在职业要求与自身结合起来,产生主体体验,形成职业认同,并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内化为自身的兴趣、需要、倾向等的心理活动的过程。它是指向于教育者的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其自觉有效的教育行为的动力系统。

教师教育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除受到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外,它本身还拥有一个复杂的结构。教育意识是由教育者的认识活动、情感体验、职业认同及行为实践等构成的稳定的动力系统。在教师素质提高的不同阶段,由于这几个部分表现的不同水平,教育意识也存在着从低到高的三个不同的结构层次。

1.认识活动

即教育者对教育理论的理解及外在的职业要求、规范的认识。教育意识源于认识,人“总是要先有一定的有关的知识,才能意识到某种现象”教育意识形成过程中教师的认识活动,包括对自我的认识,即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等个性倾向性方面的认识,表现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以弥补不足之处,努力调动自身全部的知识才能去行动;对教育对象的认识,即按照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其创造提供适宜的外部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对教育过程的认识,即对教育过程诸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这一认识体现于教师的教育观、学生观、发展观、师生观等方面,表现为对学生主体性的尊重,关注学生的需要,让学生主动参与教育活动并在其中获得身心的全面发展等等;对职业的认识,即对职业及其意义的理解。“教育对人的意义是由教师来承担的,与此同时,教师也要承担自身的意义和价值”。表现为教师认识到“自己作为人类文明传递者和灵魂塑造者所担负的使命,并身体力行,树立起教师应有的职业形象”。由于职前所受的专业教育,教师对教育理论和职业规范有一定的认识,但不同的人,对这些外在的理论的理解不同,对职业的体悟也不同,由此也使得他们这种认识表现出不同的层次水平来。如同样是“尊重儿童”,有的人把它理解为放纵孩子的一切言行;也有的人认为,尊重应与要求、与约束结合起来;还有的人认为,尊重应是为了孩子的发展,因此应是在发展的基础上的尊重等等。

2.产生情感体验,形成职业认同

“在人的意识中,不仅包含着知识,而且也包含着体验”(鲁宾斯坦)。有人在讨论社会规范学习时提出:“在规范学习中情感过程渗透在认识学习与行为学习的所有方面”,“没有情感体验相伴随的规范认识是一种僵化的教条,无法实现其对行为的导向功能。没有情感驱动的规范行为是机械被动的盲目行为或虚假行为,失去了道德的本来意义”。因此“道德活动本质上是一种靠内心舆论、价值体验调控的自主活动,情感需要是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情感体验或者信念是克服内心冲突、产生道德意志的重要条件”。张燕也提出教师“要提升教育观念的层次,将知识形态的教育观念转化、上升为职业理想与信念---个体理解的观念并产生主体体验,从情感上认同,使代表社会道德价值的正确观念内化为个体自身的要求,成为个体行为准则、生活和工作的态度”。


我们认为在教师教育意识的动力结构体系中情感体验是不可缺少的关键性一环。教育者只有将所从事的职业与自身联系起来,产生主体体验,在情感上心甘情愿、乐意接受这些要求,才可能谈得上行为上身体力行;否则教育者观念再新、说得再好,在心理上没有接受这些要求,没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只能是说的和做的“两张皮”,这便是当前教育实际中某些教师行为中存在的较普遍现象。因此,教育改革落到实处,就是真实地促进教师教育行为的改善,而其行为的动力是关键、是核心。在教师的教育意识形成中,不同的教师,其对外在的职业要求接纳的程度不同,因此所产生的情感体验也有着层次上的区别。有的人仅仅为了生存、为谋生而去工作,职业为其不得已的选择,表现为情感上“无奈的苦捱”;而有的人随着对所从事职业的感悟,逐渐从职业中感觉到成就感,找到了乐趣,所以他们所产生的情感体验是愉悦的、满足的;还有一些人,他们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几十年,终生无悔,职业与他的生命融合在一起,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在其中体验到的是幸福,是不断创造发展与社会的共同进步的幸福体验。伦理学家石克里说过:“人们不能追求幸福,不能寻找幸福,因为它不能被人们从远处认出来,而只会在它出现时突然揭开自己的面纱”,所以“人们不应该追求幸福,而应力求成为值得享有幸福的人。”

职业认同是指教育者对外的职业要求不仅有所认识,而且从内心深处承认它、接受它,并逐步内化为自己的需要,从而自觉的表现在行动中,也就是“实践主体理解某种教育观念,并接纳它作为自己的生活原则,从而在行动中遵循它”。幼儿教师具有个人意义,因而外部的教师职责、要求转化为主体内部需要,二者融合在一起,成为激励人积极行动的动机,知情意行相统一。虽然同为教师,对职业的认识、理解不同,产生的情感体验不同,因此在职业认同上也存在着没有认同、部分认同和完全内化等层次上的差异。

3.行为实践

育科学是实践性的科学,形成教师正确有效的教育行为不仅是幼教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教育意识的集中体现,更是衡量教师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关注教师的教育行为是研究教育意识的重要内容。教师只有经过实践环节才能够成才,教育意识也必然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教育者自身的不断努力才能够形成与发展。在幼儿教师教育意识形成的不同阶段,由于他们对职业责任的认识水平不同,产生的情感体验不同,职业认同的水平不同,由此直接影响着他们在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效果。在教育行为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有的教师由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角色与职责,其行为往往是非自觉的、是“下意识”的,是在外界偶然刺激或自身冲动情况下做出的盲目被动的行为;或者有的教师本来可以做的很好,但其行为多是出于应付检查,而不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其日常表现为不愿意或者非自觉、自主、自愿的行为;有的教师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职责,但没有完全接纳、内化,因此行为带有一定的表演性、刻意性、约束性。还有一部分教师,在将职业与自身联系起来,产生主体体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外在的要求内化为自己的需要,教育实践中出现大量能为自己意识到的自觉有效的教育行为,工作带有很强的动力性,表现为较强的自觉性、主动性,经常探索,主动反思,永不满足。

上述教育意识结构的诸要素中,教育者产生主体体验,形成职业认同,是教育意识形成的核心和动力。因为教育者只有将职业与自身结合起来,将外在的职业要求经过自身的思考、体验,转化为自己的兴趣、需要,才会真心领悟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意义,才会产生职业责任感;而只有拥有这样神圣的职业责任感的教师,才会在工作中克服一切与这种责任感不相符的因素,执着追求;拥有了这样的动力,教育者才会在教育实践中主动行动、自觉反思、不断探索创造。职业不再是为生存而进行的表演,而是教育者自身的需要;工作不仅是奉献、是责任,也从中感受到生活的乐趣。没有这种发自内心的职业责任感作为动力,对教育理论的认识再深刻、教育观念再新,实践经验再丰富,也不能产生自觉有效的教育行为。根据上述对这三个结构组成要素存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分析,我们认为,教育意识可表现为从低到高三个不同发展水平的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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