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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初中历史教材(川教版)的修改问题

时间:2015-12-20 15:26:21 所属分类:中等教育 浏览量:

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中国历史》(共四册),于2003年5月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并列入教育部推荐的试验教材目录。这套教材“体现了新的理念,采用了新的体系和新的呈现方式,特点和长处十分明显”,但有些地

  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中国历史》(共四册),于2003年5月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并列入教育部推荐的试验教材目录。这套教材“体现了新的理念,采用了新的体系和新的呈现方式,特点和长处十分明显”,但有些地方也有待完善。其中《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供初中一年级学生使用)[1]及与之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以下简称《教学用书》)[2]在涉及史前考古、传说历史方面存在一些错误和不当之处,这里提出来希望引起注意或者讨论,以便进一步调整、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一、关于仰韶文化尖底瓶

  教材第一学习主题“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2课《原始农耕文化的遗存》,其第2小节“半坡遗址”讲半坡原始居民的农耕生活和文化遗存,其中说半坡居民“他们能制造各式各样的陶器,专门用来取水的尖底瓶独具特色”。同时附了一幅半坡尖底瓶彩图、一幅博物馆内的雕塑图——一位“半坡”少女正蹲在水边用尖底瓶取水。

  《教学用书》多处讲到尖底瓶。该课“教学建议”部分说:“考古学者对半坡尖底瓶评价甚高,从彩图插页上可以看到完整的尖底瓶,从《半坡居民用陶瓶取水(雕塑)》图上可了解尖底瓶的用途”。“插图说明”部分对教材展示的“半坡居民用陶瓶取水(雕塑)”作如此解说:“通过此图可以看到半坡居民用尖底陶瓶取水的情况,以及半坡人的穿着打扮……”对尖底瓶的使用方法更有详尽的解说:“瓶腹大,底尖,腹部两侧有用作系绳子的耳环,空瓶放置的时候是倾斜的。汲水时手提绳子将瓶子放置在水中,因为瓶子是空的,重心在瓶子的中上部,于是瓶子马上会倒置在水上;随着水不断地进入瓶中,瓶子的重心就会转移到瓶子的中下部,瓶口也会朝上直立起来。整个过程是由瓶子自动完成的,不需要人力去摇动”。《教学用书》附录《本册封面和部分彩图说明》又对教材中的尖底瓶插图进行解说,仍然强调尖底瓶的“自动汲水”(所谓“自动汲水”与教材展示的半坡博物馆雕塑少女手执尖底瓶取水图也不吻合)功能,不过最后说“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是半坡原始居民使用的汲水器,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是背水器或提水器”。

  尖底瓶是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的一种重要器物、标志性典型器物,自1950年代至今,中国文物考古界、科技界、教育界普遍视之为汲水器、运水器或储水器,这是没有依据的。经实验研究可知,半坡类型的尖底瓶绝大部分都只能盛装半瓶左右的液体(水),提携穿系双耳的绳索才不会倾倒出瓶中液体,而只有极少数尖底瓶才可以盛满液体[3]。笔者研究认为,尖底瓶应该是一种礼器,可能主要用于原始部落(氏族)举行的各种重大活动比如祈雨、祭祀、庆典、集会等,当然绝大部分尖底瓶所装仍应是水(以水代酒)而少数上层人物应该是盛酒,有少数尖底瓶(即盛满液体提携双耳不倾斜那种)也可能被用作水器。

  笔者曾到陕西历史博物馆参观展览。该馆展出两件半坡类型尖底瓶:一件瘦小,最大鼓腹直接可能只有十几厘米,这个瓶盛水量(装满)很少,只能装几斤水,它不支持尖底瓶为汲水器、运水器、盛水器一说;另一件大尖底瓶,双耳位置明显偏低,如果盛满水再提携穿系双耳的绳索,我认为水一定会倒出来(其实川教版教材尖底瓶插图,凭目测也能看出,双耳位置明显偏低,重心可能在双耳之上)。尖底瓶问题显然需要教材编写者、审定者慎重考量,避免明显的错误和“以讹传讹”。

  二、关于大汶口出土象牙梳

  教材第2课第3小节讲“大汶口遗址”,其中讲到“有一座老年妇女的墓葬,墓穴很大,墓中有很多猪头骨,还有漂亮的项链、玉指环和玉臂环、精致的象牙梳、洁净的白陶、锃亮的黑陶和彩陶等,大大小小100多件”。同时配有一幅“大汶口出土的象牙梳”彩图。《教学用书》“插图说明”部分有一段文字专门介绍“大汶口出土的象牙梳”,说该梳“出自大汶口遗址中一老妇人墓葬。此墓属大汶口遗址中晚期墓葬,距今约四五千年。除象牙梳外,此墓还出土大批珍贵文物,说明老妇人生前家庭富有,社会地位高。象牙梳加工精细,反映了当时的原始手工业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据《大汶口》发掘报告,大汶口墓地共发掘133座墓,均属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葬有大、中、小之别,其随葬品的数量、质量相差悬殊,大墓最多达180余件随葬品,小墓仅数件或者没有。在大汶口这133座墓中,出土象牙梳两件:其中一件即教材与《教学用书》所介绍的非常精致、有繁复镂空雕刻图案且完整的象牙梳,它出土于M26,而不是那座最富有的老妇人墓;另一件没有雕刻图案、比较简陋且“仅存三齿”的象牙梳才是出土于随葬品最多且品位最高的老妇人墓即M10[5]。教材和《教学用书》显然将出土于M26的象牙梳误会为M10所出(《教学用书》在课文“教学资料”部分又有更详尽的“大汶口遗址资料”,仍然是将教材所附“象牙梳”误会为M10所出。它没有言及M26和另一件象牙梳)。

  教材所展示的“大汶口出土的象牙梳”完好无缺,它有非常精致、繁复的图案雕刻,其内涵表达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深奥、神秘的太极八卦、河图洛书及远古天文历法等,实为新石器时代中国古人之杰作(具体释读参见拙着《伏羲画卦——中华史前文明之魂》)。这个象牙梳图案内涵表达与中学生的知识结构、范围相差太远,但那种神秘、精致的雕刻仍会引起学生极大的兴趣(探索的种子往往是在这个时候埋下),教材及《教学用书》却没有涉及。如果了解它的出土背景,学生的兴趣和话题更会增加不少:最高贵最富有的老妇人墓出土的象牙梳没有雕刻图案比较简陋且“仅存三齿”(说明这是一把实用的梳子),而较次一些的、出土随葬品70余件的M26男性成人墓却出土了一件雕刻极精湛且完好无缺的象牙梳(说明它可能不是一件实用的梳子,而另有用途和意义),这种反差不值得探讨和深思吗?

  三、关于炎黄蚩尤问题

  由于我国史学界、考古界一直沿用辛亥革命时《民报》所用黄帝纪元(前2698年)或者依据《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古书所载“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有的再增加少昊或帝挚)在位年代及禹、夏、商、周的积年进行迭加(两者均无可靠的文献依据、也无考古学证明),普遍认为黄帝距今约四五千年、处于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前3000——前2000年),而考古发掘又表明,古代文献和传说中炎黄或炎黄时代的发明创造又普遍出现或成熟于仰韶时代(前5000——前3000年)乃至裴李岗时代(前7000——前5000年),遂导致中学历史教材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思路混乱、不合逻辑、无法自圆其说的窘境。例如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其第2课《原始的农耕生活》基本上否定第3课《华夏之祖》的主张。第3课及其《教师教学用书》相关内容极不严谨、科学,严重违反思维常识和逻辑、违背历史学科和《教学大纲》的基本宗旨。关于教材面临的这种困境和尴尬,笔者已有专文讨论和分析[6],这里不再赘述。川教版《中国历史》及其《教学用书》自然也避免不了这种困境和尴尬,下面我们仅以教科书为例作一简要说明:


教材第3课《远古的传说》第1小节“炎帝与黄帝的传说”,先讲“大约4000多年前,我国大地上分布着许多部落。相传,在黄河流域,炎帝和黄帝领导的两个部落十分有名。在南方,蚩尤领导的部落力量很大”。然后讲炎帝和黄帝的发明创造,之后再讲炎、黄以及他们和蚩尤之间的战争,以及后来融合产生华夏族。炎帝的发明创造是“他制作耒耜,教民耕种,被尊称为炎帝神农氏。炎帝还发明了陶器。他遍尝百草,从而发现很多可以治病的药物”;黄帝的发明创造是“创制历法,指导人们根据季节的变化播种、收割。他还发明了加工谷物和蒸煮食物的用具。传说铜器、车船也是他发明的”。课文中所讲炎帝、黄帝这些发明创造绝大部分都不是4000多年前才发生,而是早在六、七千年前乃至更早就出现和产生了。教材第2课《原始农耕文化的遗存》讲“河姆渡遗址”、“半坡遗址”、“大汶口遗址”:耒耜大量见于河姆渡遗址;河姆渡人、半坡人都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和生活来源;各种陶器是河姆渡和半坡居民的主要生活用器;加工谷物的石磨盘、石磨棒也在河姆渡和半坡时代普遍使用,课文中有插图介绍;蒸煮食物的器具课文没有专门说,但有大米、小米作为主食,蒸煮器物的存在和使用是没有疑问的;“木质的船桨和陶质的微型舟”已见于河姆渡。所以这些发明创造都不是“4000多年前”的炎帝、黄帝所为。草药、铜器、车等课文没有用考古材料证明是“4000多年前”炎黄或炎黄时代的发明创造,但据考古材料,草药可能在8000年前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和浙江跨湖桥遗址中已经存在,铜器最早见于半坡时代的姜寨遗址,而最早的证据是近年在二里头遗址发现的车辙(只有3000多年),它们都不是“4000多年前”的炎帝和黄帝的发明创造。所以第3课所讲炎帝和黄帝的发明创造全部是假的,第2课介绍的考古发现也基本上把第3课关于“4000多年前” 炎黄的发明创造都给否定了。

  关于蚩尤,教材说“在南方,蚩尤领导的部落力量很大”,而《教学用书》之“教学资料”却说“传说蚩尤为东方九黎族首领。活动中心在今山东、河北、河南三省交界处”。教材和《教学用书》也没有说明“南方蚩尤”与“东方蚩尤”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有这两种说法,所以二者互不相洽。至于炎黄从黄河上游往东方发展,在河北涿鹿东南的阪泉“经过三场恶战”,后来蚩尤又从南方或山东跑到河北,炎黄联合将其杀于涿鹿,这是按学术界流行的说法讲的。怎么讲通顺,讲出道理,恐怕很少有人去想这些问题。

  四、其它

  半坡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已发掘1万余平方米。已探明半坡村落“居住区分两片,可能分属氏族内的两个族团或经济共同体,每片里有一座大房子,可能是氏族首领住所兼作氏族的聚会场所,周围是小的居室。两片之间以一条深1.5米、宽2米的小沟道为界”。居住区外是大防卫沟[6]。但是教材是这样讲的:“那时,半坡有一个相当大的村落。村落正中有一座很大的方形房子,是居民进行集体活动的地方。大房子四周有几十座方形和圆形小房,是居民的住房”。《教学用书》则说半坡村落居住区“中心为一座近似方形的大型房屋,仅存房基,估计有150平方米,它是氏族公共活动的场所。其北,45座中小型房屋,呈不太规则的半月形,面对大房子”。教材和《教学用书》讲的半坡村落与实际情况显然有所出入。尤其是教材的讲法,它让人以为半坡村落就是中央一座大房子,然后四周围着一些小房子——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教材第2课第3小节讲“大汶口遗址”,说“在山东泰安大汶口,有一处原始农耕文化遗址。约6000年前——4000年前,一些原始居民在这里种植粟,饲养猪……”。《教学用书》“教学资料”则说“大汶口文化始于公元前4300年左右,终于公元前2000年前后。可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自公元前4300年左右至公元前3500年左右,处于母系氏族末期;中期自公元前3500年左右至公元前2800年左右,进入父系氏族公社阶段;晚期自公元前2800年左右至公元前2000年左右,已达到父系氏族晚期阶段”。教材和《教学用书》将大汶口遗址和大汶口文化的年代下限都定在前2000年左右,不知何据?在中国史前考古学文化中,大汶口文化属于仰韶时代(前5000——前3000年)的文化,而不属于龙山时代(前3000年——前2000年)文化,这是一个常识。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分界大体在前3500年左右,其下限为前2500年,之后为龙山文化。直到最近,学者们对大汶口文化的分期仍然是:早期前4200年——前3500年,中期前3500年——前3000年,晚期前3000年——前2600年[7]。

  《教学用书》“教学资料”在介绍“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时说氏族发展的“第二阶段为父系氏族,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居民生活在父系氏族中。传说中的黄帝、炎帝、尧、舜、禹等所处的时代,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按《教学用书》和教材主张的大汶口文化晚期年代为前2800年——前2000年,此时大汶口“居民生活在父系氏族中”,而处于“父系氏族社会解体时期”的黄帝、炎帝必然晚于前2000年,即距今不到4000年(已进入夏代),显然这是一个错误。而教材还强调“黄帝以后很久,尧担任了部落联盟的首领”(第3课第2小节“禅让的传说”),《教学用书》在“教学建议”部分也说“教材已指出,尧、舜、禹生活的时间在‘黄帝以后很久’,此点应让学生注意,以免他们误以为黄帝与尧生活的时间是紧紧相接”。按此推断,尧、舜、禹就应处于夏朝的中、晚期乃至进入商代,显然这很荒唐。可见教材和《教学用书》的编者忽略了这些问题。

  《教学用书》在第2课的“教学资料”中说原产于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带)的栽培作物有小麦、大麦,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小麦、大麦均是从西亚经中亚传入中国,目前中国境内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小麦、大麦遗存是距今约5000年的甘肃民乐县东灰山遗址出土的炭化籽粒[8],而小麦传入中原地区,已是二里头时期,距今不到4000年[9]。


  注 释:
[1] 龚奇柱主编“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四川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2] 龚奇柱主编“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四川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3] 孙霄、赵建刚《半坡类型尖底瓶测试》,《文博》1988年第1期;北京大学力学系王大钧、唐琎、张菁,西安半坡博物馆孙霄、赵建刚《半坡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文博》1989年第6期。
[4] 王先胜《关于尖底瓶,流行半个世纪的错误认识》,《社会科学评论》2004年第4期,《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5年第6期。
[5]山东省文物管理处等《大汶口》,文物出版社1974年12月第1版。
[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
[7]高广仁、栾丰实着《大汶口文化》77——78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8]陈文华着《中国古代农业文明史》55页,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
[9]袁靖《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中原地区经济形态研究》,《中国文物报》200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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