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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对先秦道家农业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时间:2015-12-21 00:32:41 所属分类:农业基础科学 浏览量: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农业的发展关系着每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因此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们无不对其予以高度重视,黄老学说也不例外。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二十八种,后来被命名为《黄帝四经》的四种帛书经考证,被认为是黄老学说的代表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农业的发展关系着每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因此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们无不对其予以高度重视,黄老学说也不例外。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二十八种,后来被命名为《黄帝四经》的四种帛书经考证,被认为是黄老学说的代表作,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农业生产思想。目前学术界对于先秦儒家、道家等哲学派别中所蕴含的农业思想已经有较为细致和深入的研究,但对于黄老学派的研究却仍显不足。本文以《黄帝四经》中蕴含的农业思想作为研究对象,考察黄老学派对先秦道家农业思想的继承和革新情况,以期为我们国家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一、《黄帝四经》继承和发扬了先秦道家思想中的重农意识

  道家思想虽然也提及农业,但却很少从正面深入地探讨农业的地位问题,更多时候,农业生产只是作为例证,用来阐明一定的哲学问题。如《道德经》第五十九章中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早备;是以早备是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也。”王弼注曰:“啬,农夫,农人之治田,务去其殊类,归于齐一夜。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除其所以荒病,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1]《(第五十九章》P155)老子认为,重视农业生产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是国家长治久安之道,这是老子重农思想的集中体现。但老子这里所提到的“啬”,又不单指农业生产,另外还有“节俭”的含义。张松如先生在《老子校读》一书中就说:“老子把‘俭’当作‘三宝’之一,要‘俭’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生活的范围,所以说‘俭故能广’,如果‘舍其俭’,只追求‘广’,就必定陷入绝境:‘则必死矣。’正是这种思想,使他在这里得出结论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啬者,亦俭也。”[2](P331)老子认为,大到维持国家统治,小到维持个人生命的长久,都是由寡欲清心,去奢崇俭开始的,这才是所谓的长生久视之道。可见,在道家学说中,虽然有一定的重农意识,但这种意识在道家理论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却不大,也不是道家重点关心的问题。

  先秦诸家思想中,最为重视农业基础地位和作用的应推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他指出“国之所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3](卷一《农战第三》P20)态度鲜明地提出农业乃是国家兴衰的根本,唯有农业发达,人民生活才能富裕,国家才能兴旺,在对外战争中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反之,不重视农业生产,国家就会贫穷弱小,也就失去了与诸侯征战的资本。为达到促进农业生产的目的,商鞅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和政治上的鼓励手段,以激发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同时,又制定了严厉的惩罚制度,对懒散懈怠者予以严厉的惩罚。如商鞅提出:“鎖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4](卷六十八《商君列传》P2230)即百姓中有努力务农者,则免除本人的徭役和赋税。如果有从事工商业或者怠惰者,则没入官府为奴婢。商鞅又灵活运用价格杠杆的作用,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减轻农业税等方式,增加农民的收益,利用丰厚的收益吸引更多的百姓回归农业生产。同时,商鞅又采取增加商业税收,抑制手工业品价格等方式,削弱经商的利益,从而达到限制百姓弃本从末的目的。比如对于生产中极为损耗粮食的产品,诸如酒类,课以重税,“令其十倍于朴”,即征收相当于酒类成本十倍的税收,以此来降低经营酒类的利益,最后迫使百姓放弃商业,回归土地中去。在商鞅看来,“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3](卷一《农战第三》P23)国家有危难,读书人和商人都是靠不住的,唯有朴实善良的农夫人数多了,国家才能安定,这就是所谓的“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3](卷一《农战第三》P24)与法家重农思想类似,黄老思想也极为重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经法·道法》认为:“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情,贵贱有恒立(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鎞(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5]《(经法《》道法第一》P25)黄老学派不仅把农业生产看成国家治乱兴衰的关键,并且还将其看作与四季更替、昼夜变化、万物枯荣等天地间的固有规律等同的一种自然规律,指出男耕女工这种生产方式是顺应天道自然的生产模式,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任何人都不可违背。黄老学派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不仅远超对农业近乎漠视的道家,而且比重视农业的法家也前进了一大步。

  道家、黄老与法家,虽然都对农业生产与战争的关系做过阐述,但三家学派的侧重点和结论却各不相同。

  三家学派中,道家对战争是十分厌恶的。老子曾说过:“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远。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1]《(第三十章》P78)老子认为,农业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战争一起,百姓流离,田园荒芜,农业生产根本无从进行,“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正是战争残酷性的真实写照。老子又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1]《(第三十章》P78)在老子看来,不顾百姓生活,肆意发动战争,不论战胜者或是战败者,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崇尚武力,不知节制,终将自取灭亡。

  法家重视农业,却不以农业发展为唯一目的。商鞅在《商君书·农战》中指出:“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而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相反,“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致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3](卷一《农战第三》P23)在商鞅看来,唯有令百姓归心于农,民众品性才能保持淳朴,才能够为国君舍生忘死而战。农业发展了,国家才能富裕,国家富裕了,才有足够的实力发动对外战争,进而才能够统一天下。说到底,农业还是为战争而服务,农战的落脚点在“战”,而不在“农”。

  黄老学说在对待农与战的关系上,提出“静作相养”的农战说。所谓“静”是指安静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动”指发动战争。与法家偏重于战不同,在黄老学派看来,静与作,农业与战争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静作相养,德虐相成。两若有名,相与则成。”[5]《(十大经》《果童第四》P241)“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名实相应则定,名实不相应则静。”[5]《(经法《》论第六》P141)没有战争的时候,努力进行农业生产,能够为国家迅速积累财富,国家富裕了,在对外战争中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发动对外战争的过程中,也应注意不耽误农时,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切不可一味征战而荒废农业,否则国家就会有危险。《十大经·姓争》又指出:“争(静)作得时,天地与之。争不衰,时静不静,国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环周,人反为之[客]。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夺之。”[5]《(十大经《》姓争第六》P267)在黄老学派看来,“静”与“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国家的安定,唯有顺应天道自然,协调好“静”与“作”的关系,国家才能够长盛不衰。

  二、《黄帝四经》继承和发展了道家可持续发展的哲学思想

  1991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发表了“丹波宣言”,正式提出“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概念。20多年来,这一概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收,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成为各个国家的共识。中国在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基础之上,于本世纪初,提出了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国21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达到两个基本目标:其一,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基础之上,实现农业生产的提高,以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求。其二,增加农村就业机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改变农村的落后状况。

  提倡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早在先秦道家思想中就已经有所体现。在老子哲学思想的世界中,有一个由道、天、地和人四者组成的宇宙。构成宇宙的这四个部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四者赖以存在的基础是“道”,道是天地间一切事物的本源和最终归宿,它不仅是自然世界的本体,同样也是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依据。在如何处理天道、自然、人类社会的关系上,老子强调必须做到人与自然、人道与天道的和谐统一,即所谓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第二十五章》P64)这就是老子的“天人合一”观。老子指出:“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第十六章》P35-36)老子反复强调宇宙万物的发展变化都要遵循天地自然之道,不遵循自然规律,肆意破坏自然世界的生态平衡,人类终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黄帝四经》继承并发展了老子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哲学思想。《经法·君正》说:“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耻),有佴(耻)则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则守固单(战)朕(胜)之道也。”[5]《(经法《》君正第三》P67)黄老学派认为,土地合理使用的根本不仅在于因地制宜,恰当的土地应该种植合适的作物。还要掌握耕种的时间和季节,准确得把握农时,并懂得如何正确地使用民力。而合理使用民力的关键就在于坚持适度的原则:“苛事,节赋敛,勿夺民时,治之安。”[5]《(经法《》君正第三》P73)唯有做到以上几点,百姓才能富足,国家才能够强盛,这样不论是防守还是进攻,国家都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相反不懂农时,不知爱惜民力,造成土地荒芜,百姓贫苦,坚持这种做法而不知悔改,最终会危及国家的安全。

  三、《黄帝四经》继承并发展了先秦道家思想中的财富平等理论

  《老子》第七十七章中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1]《(第七十七章》P186)老子认为,天道就像人拉弓射箭一样,高了就举低一些,低了则举高一些。力量大了就减少一些,力量小了就增加一些,始终处于一种自然平衡的状态。人类社会则与之相反。在老子生活的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人类财富的分配极不均衡,越是富有者,占据的财富越多;越是贫穷者,受到的剥削和压迫越重,老子将之归结为“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生活的年代,正是贵族与平民之间阶级矛盾异常尖锐的时代。老子在其著作中,就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所隐伏的各种矛盾,并将攻击的矛头直指当权者:“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1]《(第五十三章》P141-142)广大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而统治者的剥削却始终不见收敛,他们肆意挥霍征收来的财富,过着穷奢极欲的浮华生活,这简直与强盗行径无异。在老子看来,百姓生活陷于贫困,完全是当权者剥削太重的缘故:“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1]《(第七十五章》P184)有鉴于此,老子提出了薄赋敛,平等财富的主张。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都是由阴和阳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方面组成的。对立的双方时时刻刻都在不停的运动,并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与天道的运行类似,贫穷与富贵也是时刻变化着的,贫穷随时会转变为富贵,富贵也可能随时变为贫穷,长久的富贵和长久的贫穷都是不能够保持的。统治者肆意剥削贫苦百姓,所得到的财富终将消失,将聚敛来的财富奢侈享乐,而不知节俭,到头来终会得到上天的惩罚:“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1]《(第九章》P21)老子将贫富的对立转化上升到天地自然的高度,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限制君主对百姓的肆意盘剥。但道家这套理论仅仅只是空洞的说教,缺乏限制君主的具体措施,注定是不能成功的。

  与先秦道家思想相同,黄老思想同样认为事物发展都是“极而反,盛而衰”[5]《(经法《》四度第五》P109)的,这是天地自然之道,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与道家空洞的说教相比,黄老学说则提出很多具体的措施,以限制君主肆意掠夺百姓的财富。首先,黄老学说从道义的高度,向君主阐明维护百姓的利益,让百姓长久获利,才是真正的大义的道理:“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5]《(十大经》《前道第十二》P310)其次,又从与民同利能够获得的好处着手,规劝君主不要肆意盘剥百姓,最起码也应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百姓辟其户牖而各取昭焉,天无事焉。地有财而不忧民之贫也。百姓斩木艾薪而各取富焉,地亦无事焉。”[5]《(称》P382)强调唯有百姓生活富足,国家才能够强盛。

  四、黄老思想继承和发扬了先秦道家思想中的节俭意识

  老子在其著作中,针对统治者肆意挥霍从百姓那里获得的财富,满足自己奢侈享乐欲望的恶劣行径,提出尖锐的批评,他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1]《(第十二章》P27-28)在老子看来,色、声、味、娱乐、财宝对人的诱惑是相当大的,索取过度,就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老子极力反对奢侈享乐,提倡简单朴素的生活,具体的要求就是要“去甚,去泰,去奢。”[1]《(第二十九章》P76)如何才能做到去甚,去泰,去奢?老子认为关键是人应当学会知足:“罪莫厚乎甚欲,咎莫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1]《(第四十六章》P125)唯有知足者才能享有真正的、永恒的满足。

  战国中期以后,各国君主通过各种沉重的徭役和名目繁多的赋税,将国家的财富越来越集中在自己手中,百姓生活日益贫困,统治者不仅不知收敛,反而不断加重对百姓的剥削。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诞生的黄老学说,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节俭思想,向统治者提出薄赋敛,轻徭役,限制君主个人欲望膨胀的主张。

  首先,黄老学说告诫君主应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好农业生产和兴徭役两者的关系。《十大经·三禁》说:“行非恒者,天禁之。爽事,地禁之。失令者,君禁之。

  三者既修,国家几矣。地之禁,不[堕]高,不曾(增)下,毋服川,毋逆土,毋逆土功,毋壅民明。”[5]《(十大经《》三禁第十》P295)“天有恒日,民自则之,爽则损命,环(还)自服之,天之道也。”[5]《(十大经《》三禁第十》P300)天有其恒定的自然规律,唯有顺应自然规律,国家才会富强,社会才能进步。相反,不能正确处理好农业生产与兴徭役的关系,土地就会荒废,百姓也会越发贫困,这是自取灭亡之道。

  其次,黄老学派告诫统治者横征暴敛、肆意挥霍百姓财产,会引发百姓的不满,君主过度沉溺于享乐,政事就会荒怠,这两种情况最终都可能会导致国家动乱,甚至灭亡:“黄金珠玉臧(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5]《(经法》《四度第五》P119)《称》篇中也说:“环□伤威,弛欲伤法,无随(随)伤道。数举参(三)者,有身弗能葆(保),何国能守?”[5]《(称》P345)同样指出君主过度放纵私欲,不仅自身没有好下场,甚至会使整个国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经法·六分》又说:“知王[术]者,驱骋驰猎而不禽芒(荒),饮食喜乐而不面(湎)康,玩好鎟(鎠)好而不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少而有功[5]《(经法《》六分第四》P90)君主唯有做到克制自我私欲,不过度向百姓索取,不沉湎于纵情享乐,百姓生活就能安定,国家才能富强。这样的国家如果对外征战,势必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黄老学说中的节俭思想虽然继承自道家学说的节俭意识,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道家极力反对过度纵欲享乐,认为抵制声色情欲最好的方式是能够做到寡欲,甚至无欲。黄老思想虽然反对过度纵欲享乐,但对于合理地追求物质利益,黄老思想却是持肯定态度的。黄老学说与道家思想的这一差别,体现了战国时期,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为证明其夺取政权合理性,在思想文化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正沿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稳步前进,退耕还林、还草,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农业向精细型农业转变,都是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虽然目前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不和谐状态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黄帝四经》中蕴含的农业思想,是古人智慧的结晶,其中重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轻徭役、薄赋敛等思想,对于当前我国推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仍具有启示意义。我们唯有借鉴历史的教训,并从前人的思想中汲取宝贵经验,继续坚持和深化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够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张松如.老子校读[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  [3]蒋礼鸿.商君书锥指[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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