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9 10:30:18 所属分类:水产与渔业 浏览量:
近年来,新开发的水产养殖新品种种类不断增加,一些新品种的养殖技术研发与推广不能及时同步,部分养殖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一些较为常见的水生动物疫病出现发生率高、感染速度快、死亡率高的现象。此外,近年水生动物新发疫病不断出现,也给当前的疫病
近年来,新开发的水产养殖新品种种类不断增加,一些新品种的养殖技术研发与推广不能及时同步,部分养殖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一些较为常见的水生动物疫病出现发生率高、感染速度快、死亡率高的现象。此外,近年水生动物新发疫病不断出现,也给当前的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水生动物疫病危害日益严重的现实,我们急需切实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水生动物疫病现状
水生动物疫病是指水生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目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用手册》记录的水生动物疫病共计 36种,其中一类动物疫病2种,二类动物疫病17种,三类动物疫病17种。根据《2020我国水生动物重要疫病状况分析》,2019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的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结果为:全年共监测到发生疾病的养殖种类63种。其中,鱼类39 种,虾类10种,蟹类3种,贝类6种,藻类1种,两栖/爬行类3种,其他类1种。主要的养殖鱼类和虾类都监测到疾病的发生。近年危害我国养殖鱼类的主要疫病、新发外来疫病以及目前国外关注的疫病有9种,其中8种是病毒性疾病,1种是寄生虫病。经测算,2019年我国水产养殖因疫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408亿元,比2018年减少42亿元,约占渔业产值的3.2%,约占水产养殖产值的4.2%。
黑龙江省近几年在承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动物疫病监测与防治” 项目中,所送样品经检测发现有鲤春病毒血症和鲤浮肿病。2019年全省组织开展的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监测面积11万亩,共监测到水生动物疾病14种,其中细菌性疾病6种,真菌性疾病1种,寄生虫疾病7种。
二、水产行业疫病防控面临的问题
(一)养殖从业者养殖理念和技术需要更新随着养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疫病发生的频率和危害程度也在增加,特别是在现阶段,环境污染还在加剧,极端气候毫无规律地出现,养殖生产者盲目追求高密度、高产量,为水生动物疫病爆发带来较大的风险和隐患。其次,一些水生动物疫病难以治疗,危害严重。水生生物不同于陆生动物,后者生病容易发现,投喂药物方便。水生生物由于生活于水中,得病不易发现,投喂药物时用水、饲料做媒介,药物到达生物靶器官的浓度很难达到药物有效治疗浓度,因此水生动物疫病一旦爆发、流行,死亡率会非常高。有些水生动物疾病的病原难以精准诊断,在防治过程中存在凭经验使用渔药的问题,无形中会加大养殖生产成本,污染水域环境,引发水产品药残超标等一系列问题。
(二)疫情监测体系有待完善水生动物疫情监测是指按照《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规范》要求,在各水产养殖区域内设立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点,设定测报员,开展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预报工作。通过及时发现、分析、报告、公布疫情有关信息,使有关人员能尽快了解情况,及早制定主动监测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并对疫情作出迅速反应。当前,黑龙江省个别地区存在着疫病防控体系较弱、技术人员队伍不足等问题,一些基层推广机构在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与当前日益繁重的疫病防控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全省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编制人数56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0 人,副高级职称135人,中级职称128 人,初级职称78人,基层推广人员数量难以满足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经费上,经费不足也是制约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高效运转的重要原因。许多基层推广站开展水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由于经费缺乏力不从心,部分地区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由于缺少经费支持,难以保证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水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增大随着水产苗种和鲜活水产品流通范围不断扩大,水生动物疫病传播的途径不断增多,传播的风险在累积增大,导致新发、外来疫病出现频率增加,原有疫病种类逐年增多,加大了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难度。部分养殖品种还存在着疫病多重感染的问题。一些水产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有些地区的部分鲤鱼存在鲤春病毒血症和鲤浮肿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和鲤浮肿病多重感染的现象,这对疫病防控工作又提出了新挑战。
三、加强黑龙江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技术培训与普及,提高从业者素质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疫情防控科技含量。一方面,把信息化建设与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一体推进,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设数字化水产疫病防控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流行病调查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各级水产科研单位要继续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成果转化,对渔用疫苗、快速诊断、疫病预防等水生动物防疫急需的技术,要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加快研究与成果转化进度。
(二)完善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是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支撑,完善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既要强化体系建设,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统筹设计,又要补短板,着力从制度层面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就建立疫情监测体系而言,法律法规是依据,当地渔业技术推广部门应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条文,建立疫情监测体系。
(三)把握传染病发生规律,科学防控目前,对感染部分水生动物病毒病的养殖对象缺乏有效治疗药物,因此在日常饲养管理中,应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注意提高水生动物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水生动物病毒性疫病高发季节,可使用一些抗病毒中草药,如黄芪、大青叶、板蓝根等,将其超微粉碎后制成药饵,在发病季节前进行预防;还可定期投喂含免疫增强剂的饲料;同时,应保持养殖环境稳定,减少鱼体应激,防止病原感染与疫病爆发。
人类传染病的流行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我们可以遵循人类疾病防控的科学方法,从各个环节着手,严格控制传染源、及时迅速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未感染水产养殖动物,有效地预防养殖动物疫病传播。
控制水生动物疫病传染源可通过苗种产地检疫来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指通过对输入和输出的水生动物进行疾病检疫工作,来防止水生动物病原体的传播和扩散。各地方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尽快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养殖生产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疑似水生动物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进行报告,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实验室诊断。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控制措施:一是立即对养殖场相关鱼池采取隔离措施,限制养殖场病鱼的移动和运输,及时捞出病死鱼并用深埋法或化尸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对养殖场内所有工具器皿、池塘尾水进行彻底消毒;三是彻底清塘,对塘底进行翻塘曝晒,并用生石灰进行消毒,防止病毒继续扩散。
《黑龙江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思考》来源:《中国水产》,作者:杨秀 李庆东 孔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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