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8:11:40 所属分类:社会科学 浏览量:
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
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1]这里所说的全部意义是指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揭示人类社会进程与经济内在运行之间的一般规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一部具有广义政治经济学特性的着作,也是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必须予以解答的问题。恩格斯称自己该书是在执行遗言①,这就证明了马克思本人在政治经济学性质问题上是秉持广义态度的。尽管恩格斯多次提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基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创立的且具有活的灵魂②,但是学术界存在一些忽视马克思经济学分析方法并质疑马克思本人在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研究成果的观点。例如,威廉姆·肖(William H. Shaw)在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因素问题上企图用技术决定论推翻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学说;[2]柯尔(Cole)则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完成以后就没有对资本主义经济态势作进一步研究,换言之,即《资本论》只能够解释19世纪70年代之前资本主义的发展。[3]
笔者认为,基于唯物史观的科学分析,《资本论》的理论绝不是一种拘泥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应用的狭义体系。
本文拟从《资本论》创作史、劳动与资本的从属关系、分工理论的二重意义等角度,依托《资本论》和《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等材料,对马克思主义广义政治经济学思想进行考证。
一、《资本论》创作史反映了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内核要义
《资本论》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最高和成熟之作,因此,广义政治经济学思想文本考证的首要问题是《资本论》是否具有广义特性。一般意义上,学术界认为《资本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行规律的研究,所以它是狭义的。然而,从《资本论》的创作史来看,上述观点有失偏颇。《资本论》创作史包括两个方面,即《资本论》从何而来和《资本论》的内容体系。
图1是作者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着作、手稿而画出的《资本论》创作史简图,其分为前史、正史和后史三个部分。《资本论》前史,主要涉及唯物史观方法论的形成和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具有二重特征,③即有正确的一面---主要是指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一般方法论的批判并由此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历史阶段性,同时包括错误的认知,比如,马克思1844年对《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评语中否定劳动价值论、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劳动价值论的漠视等。随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的认知逐渐加深,他们开始抛弃完全否定的立场,并重新评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学术价值,其典型例证是,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运用李嘉图式的劳动价值论对蒲鲁东的经济理论进行批判。
1849年,马克思陆续发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最大缺陷就是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也没有提出属于他自己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尽管如此,《资本论》的前史为其正史的形成和发展铺下了重要的基础,特别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过程和他自己创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过程是统一的,这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资本论》副标题的重要原因。
《资本论》正史,主要指三部手稿,其中《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和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形成《资本论》第一稿;《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 ~ 1863年手稿)》形成《资本论》第二稿;1863 ~1865年手稿和1865 ~1867年新情况增补形成《资本论》第三稿。其中《资本论》第二稿的23个笔记中,第6 ~15本笔记和第18本笔记形成《剩余价值理论》,也是《资本论》第四卷的唯一草稿。
1863 ~1865年手稿中,马克思在重写《资本论》第一卷的同时确立了第二、三卷的内容,并于1864 ~1865年了《资本论》第三卷的大部分内容。
1865年手稿完成后,一直到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正式出版前,马克思都在根据最新情况进行增补。比如,他在1865年11月20日致信恩格斯:“不要忘记从诺耳斯那里替我弄到必要的资料……我在得到这些详细情况以前,就无法着手抄写第二章”.[4]上述《资本论》正史的材料也佐证了马克思1877年告知济格蒙德·肖特关于《资本论》的情况,“……因为我的着作的各个部分是交替着写的。实际上,我开始写《资本论》的顺序同读者将要看到的顺序恰恰是相反的(即从第三部分---历史部分开始写)……”.《资本论》后史,主要指在得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必将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取代的结论后,马克思继续运用唯物史观探讨未来共产主义的一般特征、落后地区和国家经济制度运行规律的思考而形成的晚年经济思想,以及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研究,主要的代表作包括《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资本论》后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马克思本人在最初研究政治经济学上的宏伟计划和本质特征,即政治经济学无论是从历史进程,抑或是基于逻辑演进都是具有广义性质的。
另外,《资本论》的内容体系也反映了政治经济学的广义内核,正如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指出的:“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资本论》四卷本的内容分别解析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和理论史,前三卷的内容体系越来越丰富,并逐渐从理论抽象转向现实研究。根据马克思自己的阐述,《资本论》第一卷是一个完整的部分,笔者认为,这主要得益于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形成。马克思自己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以商品章为开端,但是,他的手稿是以考察货币理论开始的。特别地,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小资产阶级货币理论和李嘉图的货币流通理论的基础上逐步深入到对商品价值的研究,所以《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中价值理论研究的部分被称为《货币章》。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它是商品交换在特定条件下的历史产物,如果抛开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思维,而仅仅考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来研究货币范畴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结论的。另外,从商品二因素理论到劳动二重性理论以至剩余价值论的形成,马克思能形成如此科学严谨的思想,主要依赖于用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分析。由此,唯物史观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上的表现必然是广义的,否则,单以某一个前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或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都不可能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结尾提出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中有“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内容,这也充分说明了马克思开始拟定的《资本论》是具有广义特性的,但是在1867年的最终定稿中,这一部分被删去了。笔者进行了大胆揣测认为,马克思这样做有两个原因:第一,“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在1857 ~1858年手稿中出现是符合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着作的计划的,但是在后续研究中,马克思逐渐调整了政治经济学六分册计划,并以《资本论》作为主标题将其部分着作出版,并且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此处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马克思文本中有特定含义,即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从属,它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的直接结果,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界限,所以是马克思刻意在《资本论》中缩小并限定自己的研究范围;第二,马克思将涉及到非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经济运行规律等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容单独划在一边,试图在完成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性地研究之后再另做打算,这和马克思晚年对马·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约·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等人类学笔记摘录相得益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也曾指出,该书的完成是在执行马克思的遗言,兼之马克思在《反杜林论》中默认恩格斯提出的广义政治经济学尚未创立的观点,由此可以看出,《资本论》在其思想体系形成和后续发展,即创作史,都充分体现了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内核要义。
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转变与资本主义生产界限
写于1863年7月~1864年6月的《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手稿对于理解马克思《资本论》的广义性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按照马克思原来的设想,这一部分手稿应当成为《资本论》第一卷的结束部分,由此过渡到第二卷资本的流通过程”,在这一章中,马克思详细剖解了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的转变。实际上,马克思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 ~ 1863年手稿)》中就已经细致研究了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结合《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中“资本主义生产的作用及其界限”,马克思逐步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阶段性和必将被共产主义制度取代的结果。
《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在1863年马克思拟定的《资本论》计划中处于第七部分---生产过程的结果,由于第一部分的“引言:商品,货币”马克思并没有写,故而变成了第六章。将1863年《资本论》第一卷计划与1867年正式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篇章结构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前五部分内容基本一致,而计划中的第六部分“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则变成了第七篇的第二十二章,计划的第七部分“生产过程的结果”、第八部分“剩余价值理论”、第九部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在1867年正式出版的第一卷篇章结构中没有体现。笔者认为,马克思这样调整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的转变在根本上表现为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这部分内容已经在第3 ~5篇中进行了阐述,为了避免重复,“生产过程的结果”和“剩余价值理论”都被删除掉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则以附录的形式最终被编入《剩余价值学说史》中;其二是,“生产过程的结果”和“资本主义生产的作用及其界限”在内涵上直接体现了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已经远远超出了政治经济学六分册计划的第一分册内容,是马克思留给自己的后续研究议题。
在《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中,马克思首先指明了作为资本产物的商品是和资本的历史发展相一致的,资本的产生离不开商品交换和贸易,而后者恰恰是在历史不同生产阶段的基础上形成,其中,产品只是部分地采取商品的形式而存在。当进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后,马克思指出过去生产时期的经济范畴同时获得了特殊的历史性质,它是由基于自然史发展的科学立场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而得出的结论。马克思认为:“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从而商业的一定发展程度,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起点”,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最高界限在哪里呢?马克思认为最高界限并非一般生产限制,它的根本特点是以资本为基础,因此它是蕴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的必然的限制。从资本本身独特的性质和资本发展的一般趋势可以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最高界限的表现形式:“(1)必要劳动是活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的界限;(2)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3)货币是生产的界限;(4)使用价值的生产受交换价值的限制”.从历史阶段性角度而言,最高界限体现为生产过剩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周期性和资本的内在任务直接相关,也是资本主义国家不能从根本上提出应对策略的结果表现:“与此同时,向资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在生产力的更高发展程度上等等一再重新开始它[突破本身限制]的尝试,而它作为资本却遭到一次比一次更大的崩溃”.上述思想与1867年正式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的结论是完全一致的,即随着生产资料的集中,它和劳动的社会化之间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并终将打破资本主义的外壳,进入到新的更高的社会形态。显然,无论是手稿还是最终出版的《资本论》,都是基于唯物史观得出的关于经济运行规律研究的政治经济学科学理论。这些结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是狭义的、特殊的,但就资本主义的生产界限而言,它们却早已突破了特定制度的约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广义的、一般的规律。同时,马克思面临的问题必须要进一步深入,即什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是怎样产生,又是怎样发展的,这也是和前述资本主义生产界限直接联系的。
《资本论》第三卷清晰明了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社会生产过程一般的一个历史地规定的形式”,在这个生产过程中有各种具体的生产形态,然而,“不管生产方式本身由于劳动从属于资本而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生产剩余价值或榨取剩余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定的内容和目的”,资本的内在性要求有文明的一面,即会促使新社会形态的出现,“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榨取剩余劳动的不同方式则形成了劳动对资本的两种具体关系:形式从属和实际从属,二者是什么关系?它们又是怎样体现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的?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进行分析④:
第一,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是以资本为基础生产的必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上限的现实反映,转变的过程同时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激化。首先,马克思把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定义为以绝对剩余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形式,而将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定义为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是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阶段相一致的。其次,马克思明确指出了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和实际从属之间的关系:“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则完全不一定要包括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逐渐打破了过去的生产关系,它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同阶段的一般特征,也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和前提。在这种形式中,生产与生产者对立的性质表现出来,马克思认为这种对立性质包含力图超越生产界限,其结果就必然发生危机和生产过剩。不难看出,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价值规律,但由于单个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狂热追求使得在凝结在商品中的无酬劳动越来越多,从而激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劳资矛盾,这为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思想奠定了基础。
第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和实际从属是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则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思想形成的基本前提。只有在完成对两种剩余价值生产详细剖解基础之上,马克思才有可能提出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特殊历史性质的观点,也才是他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历史观进行批判的重要武器。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的转变之所以能够在逻辑上实现有效对接,关键在于科学的方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第III章第二篇“资本的流通过程”中,马克思指出“我们的方法表明必然包含着历史考察之点,也就是说,表明仅仅作为生产过程的历史形式的资产阶级经济,包含着超越自己的、对早先的历史生产方式加以说明之点”.对此,苏联经济学家维·索·维戈茨基(В。 С。Выгодсдиa)认为,“马克思所运用的经济研究方法本身,使他必然超出《资本论》的范围之外,超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围之外,研究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它既包括资本主义以前诸形态,也包括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预测”.
基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角度而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无法调和由追逐剩余价值而产生的根本矛盾,它必然被新的生产方式所取代。在结束关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和实际从属分析后,马克思站在广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高度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进行了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虽然看到了生产在资本关系中是怎样进行的,但是他们看不到这种关系本身是怎样被生产的,同时看不到在这种关系中又怎样同时创造出瓦解这种关系的物质条件,从而看不到这种关系作为经济发展的、社会财富生产的必要形式的历史根据是怎样消除的”.
三、分工理论在《资本论》中的二重意义
尽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 ~1858年手稿)》中第一次详细制定了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体系,但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已经接触了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这得益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物质生产定义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其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而生产关系则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在《资本论》手稿的过程中,与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并行发展的分工理论需要引起关注。理由如下:《资本论》第一卷深刻展现了从价值理论到剩余价值理论的逻辑,马克思的分工理论相应地得以构建。笔者认为,分工作为政治经济学一切范畴的范畴,在《资本论》内容体系中具有二重意义。
第一,它是《资本论》狭义内容体系的自然历史在不同阶段的反映标识。前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经济的社会形态自然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阶段。在该时期,生产力水平极速提升并由此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与此同时,物质生产过程的方式有了新的规定,这就是分工理论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的特殊性质。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反过来是不成立的。至于社会分工本身的形成原因,马克思指出:“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但是,商品的出现是早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在以追求剩余价值为根本特性的生产过程中,社会分工同时被赋予了特殊的性质,即马克思所解析的自发性,对分工自发性特征的把握需要弄清楚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不同发展程度和种类。
马克思认为工场手工业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形式,劳动的分工一开始是偶然性的,其优越性使得它逐渐固定为系统的分工。可以看出,这里的分工究其表现形态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协作。马克思继而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之间的区别和共同点,并最终指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中介,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之所以这么说,原因在于工场手工业分工有特定的存在条件。从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看,它是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并且是为了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方法,同时反映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对抗性矛盾---它在工人身上打下了资本的财产烙印,这表明分工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为资本家服务的。然而,工场手工业狭隘性的规模和技术最终和它自己创造的、追求更多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因此新的生产工具,特别是机器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生产进入大工业时代,并引发新的国际分工产生。马克思认为,大工业一方面从技术上消灭了工场手工业分工,同时大工业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却又再生产出这种分工。综上所述,马克思在《商品和货币》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两篇中耗费大量笔墨阐述分工问题,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通过披露以追求剩余价值为根本目的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条件下分工的独特性,这种分工已经从自然性转化为自发性,它对工人造成的后果是畸形、片面发展,同时产生异化劳动,这反映了经济的社会形态自然史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上的特殊表象。
第二,分工本身的逻辑演化恰恰体现了《资本论》的广义思想内涵。比如,马克思将私人劳动定义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同时将家庭内的分工看成是自然形成的分工,这两部分可以统称为自然分工⑤.随着商品交换范围和种类的逐渐发展,自然分工已经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一种带有自发性的分工出现了,对此马克思指出:“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同时,分工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显然,产品向商品再向货币的转化是分工本身发展程度所决定的。马克思对此进行了具体解释,即产品形态的变化与社会生产关系相一致,商品成为常态只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出现。那么社会内部的分工发展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可能使得产品表现为商品呢?马克思回答道“在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开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但是,这样的发展阶段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才成为普遍化的常态现象。资本对最大利润的角逐使社会生产关系变得更加紧张,自发性分工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已经膨胀到了极点,必将引发社会变革。恩格斯曾在为“杜塞尔多夫日报”作的《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中指出上述观点,“大工业‘使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的矛盾和对抗成熟起来,从而也使形成新社会的因素和变革旧社会的因素成熟起来,’”大工业即自发性分工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逻辑演化的特殊阶段。尽管分工深化和广化加剧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但同时也为社会变革奠定了物质可能,这里社会变革前后最大的区别在于分工的社会形式不同---个人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在这里,交换价值的交换中必然产生的分工不再存在了,代之而建立起来的是某种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结果的劳动组织”,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分工消失即自发性分工,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工在后续社会形态中不复存在,因为“产品---商品---产品”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此刻发生,经济的社会形态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⑥自发性分工被自觉性分工所取代,与自发性分工背景下的价值规律不同,自觉性分工中,时间节约和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成为首要经济规律。对此,马克思曾在1868年给恩格斯的信中也有交代:“没有一种社会形态能够阻止社会所支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调整生产。但是,只要这种调整不是通过社会对自己的劳动时间所进行的直接的自觉的控制---这只有在公有制之下才有可能---来实现,而是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实现,那末事情就始终象你在《德法年鉴》中已经十分正确地说过的那样”. 马克思曾多次强调《资本论》第一卷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此,社会分工理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应该也具有完整的逻辑。事实的确如此:尽管分工理论的“自然性---自发性---自觉性”系统论述是在《反杜林论》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完成的,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分工内容体系的创作构建已经反映了它自身的逻辑必然,这也和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被取代的广义思想是一致的。
四、进一步的思考
《资本论》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关键在于马克思在方法论上实现了转变。恩格斯很早就致信马克思,要求首先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从以往的形式中脱离出来,尽管经历了较长时期探索,但是唯物史观的发现使得马克思最终能够深刻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形成真正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对此,恩格斯明确指出,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的原理看成是一定历史发展的结果。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一经形成并作为指导思想,《资本论》的内涵就不可能是狭义性的了。正如恩格斯告诉人们的那样,“至于作者的倾向,那我们在其中也可以分别出双重的趋向。因为他极力证明,现代社会,从经济上来考察,孕育着另一个更高的社会形态,所以他力图在社会关系方面作为规律确立的,只是达尔文在自然史方面所确立的同一个逐渐变革的过程”.
然而,以《资本论》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广义性考证的依据后随之而产生出一个问题,即运用何种方法探讨前资本主义时期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和规律呢?我国当代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王亚南先生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刻研究⑦,作者曾在一篇文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这里仅提出一点,即劳动价值论是重要的理论切入点。理由有二:一是提出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物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二是提出商品形式和价值形式的一般关系。《资本论》指出,劳动产品在人类一切社会状态下都是使用物品,它转化成商品是历史发展到特殊阶段的结果,商品形式和价值形式在发展程度上是一致的。至于如何运用劳动价值论构建和发展广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界面临的共同问题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2. [2]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57. [3]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M].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298. [4]〈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维·索·维戈茨基:《资本论》创作史[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8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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