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期刊

关于和谐社会下的婚姻关系建设

时间:2015-12-20 18:49:20 所属分类:伦理学 浏览量: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婚姻关系 道德教育 论文摘要:刚刚结束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今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刻强调了全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婚姻关系 道德教育
  论文摘要:刚刚结束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今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刻强调了全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两性关系可以说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而婚姻关系则是两性关系中最密切最长久的一种,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婚姻的平等和谐,这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目前社会中出现的婚姻关系的破裂以及所引发的其他各种问题,都是不可忽视的,促进婚姻的和谐发展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需要社会和婚姻关系主体共同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社会。
  
  一、和谐社会下建设和谐婚姻关系的重要性
  目前人们谈到和谐社会,更多的谈到的是城乡和谐、社会经济和谐、区域和谐、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等,作为条件性因素,这些和谐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所需要的条件与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婚姻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单元,应该说婚姻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每一次变革,每向前迈进一步,都必然会对婚姻关系提出新的要求,灌注新的内容,赋予新的形式,强化新的功能,更换新的观念;同时,婚姻关系作为社会的分系统,也是能动的、积极的,时刻会对社会各系统的和谐构建起着强大的反作用。①所以说,幸福和谐的婚姻关系不仅可以提高婚姻生活的质量、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谐进步,而且能够促使整个社会形成和谐的风气,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氛围,也会为社会带来无尽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从而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发展。②
  
  二、当今社会婚姻关系中出现的常见问题
  目前社会中出现的关于婚姻关系畸形发展的事实比比皆是:
  (一) 夫妻间的不和谐:
  赖德勒在《婚姻生活的奥秘》一书中说道:当代许多人认为目前的婚姻概念不论在社会上、法律上、心理上都已经是老古董,当代的婚姻大体上是令人失望的,是一种不得不忍受的关系。他这个提法是相当直率的,虽然说的是美国的情况,但是这一结论在中国 当代也有很大的适用度。据有关资料调查,题目是“对家庭婚姻的满意度”,50%的已婚者感到不满意,20%认为可以凑合,20%觉得一般,10%感觉满意,可以看出,对家庭婚姻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为大多数。①因为对婚姻的不满意,进而引发的婚姻关系中的爱情游戏、家庭暴力、换妻游戏、离婚率增长等等并不鲜见,这就更加恶化了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
  (二) 夫妻间的不和谐引发的家庭的不和谐:
  家庭首先由夫妻两个人组成,只有首先处理好夫妻的关系才有利于解决老年人问题和子女成长问题,才有利于家庭的健康和谐,夫妻间的不和谐必然出现双方父母赡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
  1、双方父母赡养问题
  根据上海老年人研究中心的报告,中国大约10%的老年人承认自己有紧张感,26%的老年人感到沮丧。在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六十五岁以上的人有八千八百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96%,这意味着老年人问题今后会更加严重突出。②老年人问题之所以这么严重,和家庭间的不和谐是有密切关系的。在每一个家庭中夫妻都有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孝敬老人不仅要进行经济供养,保证老人有充足的生活来源,过上富足幸福的晚年生活,而且还要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特别是要重视精神慰藉,真正尊敬、关爱父母。而目前由于夫妻间的不和谐,造成夫妻对双方父母的责任承担不够或承担不均,忽视对双方父母的尊敬和关怀,造成整个家庭的不和谐。
  2、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子女,教育后代,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一个和谐的家庭能够塑造青少年的个性,影响人格成长、人际关系、管理情绪的能力,以及对人与人之间情绪互动的了解,童年时从家庭所受到的影响,会延续到日后青少年在社会的发展和行事方式,所以,在孩子青少年时所受到的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而根据调查显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比率逐年上升,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的问题已越来越严峻。究其原因,青少年犯罪和不良的家庭因素特别是父母的夫妻关系不和谐有着密切关系,可以说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因素。由于父母的夫妻关系不和谐,无暇顾及甚至遗弃婚姻的结晶品——孩子,是青少年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因此而引发青少年犯罪率增高。
  
  三、探悉婚姻关系出现问题 的原因
  究其原因,可以分为以下方面:
  (一)传统性别歧视的影响
  男女平等的口号整天别人们挂在嘴边,可是“性别歧视”的阴影仍然笼罩在文明社会的各个角落。“男尊女卑”的性别刻板印象严重影响着婚姻中夫妻双方对自身的定位,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仍然高于女性,妇女在婚姻生活中难以享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而且,即便在日常生活中,也被要求做出比男人卑微的表现。由于性别歧视,造成夫妻间的互不尊重和家庭暴力,都严重损坏了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性别歧视是造成婚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水平的追求,忽视了对各种真实情感的经营,特别是夫妻间的交流,造成夫妻间的隔阂,形成距离,无法沟通。可以说,沟通不力是夫妻关系的极其危险的潜在危机,对婚姻生活产生失望,以至于造成寻求新的感情寄托,出现感情出轨的后果。
  (三)经济和社会的冲击,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对于夫妻来说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压力,如果没有合理的释压方法,导致的情感厌倦,会造成四种严重后果:
  1、寻求刺激,转移压力,麻痹自己,随波逐流,就为婚外情埋下了隐患;
  2、造成夫妻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就为家庭暴力,离婚埋下了隐患;
  3、为了寻求新的出路,抛弃家庭,正可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
  4、对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厌恶,试图摆脱婚姻的束缚,逃离婚姻。
(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品质的期望值远远高于以前,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不相符合,产生矛盾且不可调和,对对方产生失望,夫妻背叛、离婚就是必然的选择。
  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社会意识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反映在婚姻关系中,表现为夫妻间的思想意识和文化需求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容易出现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婚姻稳定性下降等众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是普遍存在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 关于建设和谐婚姻关系的感想
  婚姻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绝对不能忽视的。没有婚姻的和谐,就没有家庭的和谐,也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而建设和谐婚姻从根本上还是要从加强婚姻关系主体的道德教育入手,因此,加强婚姻的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在构建和谐婚姻中,加强婚姻道德教育,
  首先,应该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特别是妇联的优势。
  妇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婚姻和谐发展方面可以大有可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应该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利益,建立和谐婚姻关系作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妇联要不断研究、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时代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积极研究并掌握新形势的规律,探索运用说法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新途径新方法,帮助夫妻建立和谐的婚姻关系。
  其次,就对夫妻间和谐关系的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分为两方面:
  1、 加强夫妻间的情感教育,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品质。夫妻双方要学会尊重对方,丢弃“男尊女卑”的恶劣思想,学会互相赞美、鼓励、理解。
  婚姻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应根据不同的特点进行相应的情感教育。我认为,婚姻根据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爱情为主,是在婚姻建立的初期,这时夫妻间的感情深厚、稳定,夫妻关系较为和谐,但是也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边界。因为真正进入婚姻后,夫妻双方需要有独自呼吸的空间,所以,夫妻相处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放手让对方拥有更多的空间,反而更容易带来出其不意的美好感受,增加夫妻彼此间的感情;
  第二阶段:以亲情为主,是在婚姻的中期,也是时间最长的时期,这时的夫妻为生活奔波忙碌,更多的是把对方作为一个亲人,也容易忽视对方的感受,这个阶段也是出现夫妻感情危机的多发期。因此,在这个阶段,夫妻双方要更加注重对方的存在,学会宽容、谅解、忍耐,保持对生活的希望,从生活上、感情上关心照顾对方;
  第三阶段:以恩情为主,是婚姻的后期,这时的夫妻风风雨雨,一路走来,对对方的不离不弃、同甘共苦充满了感激,一般说感情肯定是稳定的,但也不排除有些夫妻淡漠恩情、寻求新的爱情,因此,要多加强夫妻间的交流沟通,保持亲密的关系。
  2、 加强夫妻间的责任教育,培养积极、深厚的道德义务感。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必须以责任为重,树立积极的责任感和责任观念,不可忽视自己的责任。夫妻间应该互助互爱,加强彼此的沟通,对家庭共同承担责任,尊敬双方父母,善于教育自己的子女,要努力为家庭创造民主和谐的气氛,积极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
  
  五、结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婚姻的和谐与稳定。加强家庭中的婚姻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家庭和谐的基础,对社会的和谐建立、发展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婚姻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绝对不能忽视的,全社会婚姻关系主体们要共同努力,建设真正和谐的婚姻、家庭,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葛红兵,胡榴明.婚姻、家庭与现代社会--节选自《现代都市的单身群落》.
  [2]我的婚姻家庭观.
  [3]中华网.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性别歧视 呼吁禁止家庭暴力.2003-03-08.
  [4]南方网女性频道.警惕家庭教育中的“性别歧视”.2004-03-02.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zazhifabiao.com/lunwen/wzys/llx/24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