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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道德之别和中西文化的不同路径

时间:2015-12-20 19:31:52 所属分类:伦理学 浏览量:

中西文化作为人类整体文化具有其一致性,但中西文化在其发展路径上确实存有诸多差别。造成这些差别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说是其元文化的差别,即对意义理解上的价值差别。笔者认为这种价值差别可用两个概念来表示,即“伦理”和“道德”的差别

中西文化作为人类整体文化具有其一致性,但中西文化在其发展路径上确实存有诸多差别。造成这些差别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说是其元文化的差别,即对意义理解上的价值差别。笔者认为这种价值差别可用两个概念来表示,即“伦理”和“道德”的差别。以“伦理”和“道德”作为分析中西文化差别的工具,能够有效地厘清中西文化发展的不同脉络和框架结构,从而为二十一世纪全球化和网络化时代中西文化的交流、融合和各自的发展,为建立一个心态平衡的世界(注摘要:宋明爽.心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J.北京摘要:中国自然辩证法探究会编辑出版委员会.自然辩证法探究,2000.3),为后世开太平,积累聪明,开辟道路。
    一、伦理和道德的差别
  罗国杰教授认为摘要:“汉语中,‘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意义上也是相通的,而且和英语中的Ethics和Morale的词源涵义暗合。”(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因此,“不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涵义上,可以视为同义异词,指的是社会道德现象。”(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北京大学魏英敏、金可溪在对中西有关伦理和道德两词的运用分析后认为摘要:“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道德’和‘伦理’都是一个意思。因此道德现象又可叫做伦理现象,道德行为又可称为伦理行为,道德判定又可以叫做伦理判定,道德学又可称为伦理学。”(注摘要: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笔者同意上述观点,但是,作为一种分析中西文化差异的工具,笔者宁愿将二者区分开来。
  其实在上述观点中,作者在肯定“伦理”和“道德”的相通之时,也承认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差别。罗国杰教授认为摘要:“伦理”和“道德”又有所不同,道德较多的是指人们之间实际的道德关系,伦理则较多的是指有关这种关系的道理。(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魏英敏、金可溪两位教授则认为摘要:“就西方而论,‘伦理’和‘道德’两个词,意义基本相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都是互相通用的,直到黑格尔才明确地把它们加以区别,前者指社会道德,后者指个人道德。”(注摘要: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教授在其《伦理和义务》一文中也提出摘要:“黑格尔曾对道德和伦理作了区分,在他看来,道德主要和‘应当’相联系,并展开于良心等形式中;伦理则涉及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结构。”(注摘要:杨国荣.伦理和义务[J.上海摘要:学术月刊社.学术月刊,1996.6)
  同样,笔者也同意这种对道德和伦理的区分,非凡是黑格尔的区分,体现了他思想的深刻明晰和独到之处,对笔者的思索和具有直接的启发意义。本文试想在黑格尔区分的基础上结合中西文化的特征,将伦理和道德作进一步的厘定。
  在此必须指出,儒家伦理是从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出发去表述自己的伦理思想,并以此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这种现实的本源即是家庭,由家庭人伦推而广之,形成了家和国的难解难分。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尽管受到多年西方文化,非凡是西方道德文化的冲击,尽管市场经济发展在中国已轰轰烈烈,但是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谢遐龄在中国最具影响的社会学杂志《社会学探究》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认为摘要:中国社会依然是伦理社会。(注摘要:谢遐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J.北京摘要:社会学探究杂志社.社会学探究,1996.6)
  勿庸置疑,在中国社会,“伦理”是一个现实的概念,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是一个最能体现中国人道德思想和中国文化核心价值的概念。中国的道德是伦理,是伦理道德。
道德一词在我国古代的解释是摘要:“道”,即道路,引伸为原则、规范、规律、道理的意义。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体。老子说摘要:“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德”,就是实行某种原则,心中有所得。“德者,得也”。按庄子的理解,“物得以生为之德”,强调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
  在古代中国,这种建立在内心规则、信念基础之上的道德理解,体现了对道德的形而上思索。但是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家的思索失却了主导社会的机会。在儒家,虽然其道德思索具有某种程度的形上性,但其道德从根本上来说是从家庭人伦出发的,再加上其道德实践中注重人伦之“礼”,因此,儒家的道德从本质上说是注重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
  和此不同,在西方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标志的西方文化,要么对人进行类的抽象,以理性作为建立道德大厦的基础;要么对个体作“超越的突破”,将上帝作为个体永世追求的道德目标。因此和古代中国以儒家道德为主体的伦理性道德不同,西方的道德是建构在对人性的抽象和超越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抽象的,是形而上的。这种缺乏以家庭为背景的人伦之理的道德,形成了和中国伦理性道德的明显分野,也构成了西方道德的实质和核心,是西方社会发展至今的原始动力,也是解释现今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主流和种种社会矛盾的最本源性的、最权威的典章。
    二、中西文化的不同路径
  (一)中西道德价值文化的不同发源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文化来自人们对现实的思索和回应。而对现实的不同思索,则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文化上的差异,非凡是价值文化上的差异,会形成人们不同的行为取向及其行动结构。中西价值文化的差别,最集中地体现在“伦理”和“道德”的差别。很显然,这种差别来自于不同的思索着的“现实”。
  中国的“伦理”性道德价值,来自于对人类生活的最基本的最初级的群体——家庭,及由此构成的现实社会的思索。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农业生产是人们主要的经济活动。由于经济活动的简单化,使绝大多数百姓一生基本生活在家庭中。由此家庭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细胞。人们面对的主要社会活动场所——村落,实质上基本是一个扩大了的大家庭。人们日常的主要社会行动是家庭性的行动,人们面对的社会关系主要也是大家庭的关系。因此从家庭出发,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的伦理性道德,就成了人们日常行动的主要价值取向。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正是立足于对这种现实的思索,从而创立了儒家伦理思想。儒家伦理从其产生一直到今天可以说已变成了中国价值文化的基因,在意识或潜意识中左右着中国人基本的行动,构成了现实中国社会行动结构的基本面貌。
  在西方,生活在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人,也许天生他们就不屑于家庭的存在,也许天生他们就善于思辩和理性的哲学思索,在“道德”价值的判定中,他们把个体从家庭和现实社会中抽取出来,进行“原子”性的分析和类的抽象,从而使个体独立化、抽象化,理性化,并把理性和独立性认定为个体的基本道德价值。基督教企图超越个体的“理性”和“独立性”,设定一个抽象的全智全能的完美无缺的上帝,作为人们永生永世的价值追求。也可以说,古希腊和基督教的道德文化,从其产生一直到今天,成了西方价值文化的基因。这两种基因导演着西方人的种种社会行动,形成了西方社会人们行动的基本结构,从而也就形成了和中国人社会行动结构的清楚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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