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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自然观在《美学原理》教学的运用

时间:2015-12-20 19:39:34 所属分类:美学 浏览量:

一 《美学原理》①是国内高等院校面对文学、美学和艺术专业学生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对美、审美以及艺术的基本问题的介绍和阐述,具体教学内容一般包括美的本质( 美的历史起源、美的形而上学本质) 、美的存在( 自然美、社会美、

  一

  《美学原理》①是国内高等院校面对文学、美学和艺术专业学生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对美、审美以及艺术的基本问题的介绍和阐述,具体教学内容一般包括美的本质( 美的历史起源、美的形而上学本质) 、美的存在( 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 、美的形态( 崇高、优美、悲剧、喜剧、丑等) 、美感( 审美经验) 以及美育等问题。《美学原理》的体系框架来源于近代德国大学创立的美学学科,课程的逻辑体系严谨,哲学思辨色彩浓厚( 美学在许多欧洲大学都设在哲学系) ,理论观点的西方化色彩极其鲜明。中国在 20 世纪初将美学学科从西方移植至中国大学,保留了它的学科建制和课程体系,并一直延续到今天。《美学原理》作为美学学科的基础课程,同样打上了西方美学的鲜明烙印。不仅其中关于美学基本问题的观点多来自于西方哲学家、美学家的言论和着作,而且用以论证这些理论观点的审美和艺术实例,也多来自于西方世界。由于这门课程理论性、思辨性很强,并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西方哲学、西方美学史和艺术理论方面的知识储备,这对于理论素养欠缺、不谙西方哲学、美学思想的大学本科生而言,是极其困难的。笔者在实际教学实践中对此深有体会。尽管教学课件内容不可谓不详细清晰,课堂讲授也不可谓不生动具体,学生也不可谓不努力用功,但是许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仍倍感吃力,对许多理论问题一知半解,导致教学效果较差。

  学生理论素养的不足以及对西方理论的隔膜,要求我们在教学中不仅要多结合生动的审美和艺术实例来阐释抽象的美学理论问题,而且还要对目前过于西方化的教学内容进行一定的改革和补充。我们不应当把过多的来自于西方语境中的美学观点和理论对学生进行强制性的灌输,而应当从学生相对熟悉的本土传统思想资源中充分吸收理论营养,从而利于学生对美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接受; 同时,在教学中也不能唯西方理论是从,把国外美学观点奉为正宗而忽视了中国传统美学理论的独特价值,因而不能在中西美学的汇通、对话和比较的基础上来启发学生对美的基本问题进行积极的思考。在源自中国本土的传统儒释道思想中,道家思想由于其典型的非功利化和艺术化的特点( 尤以庄子思想为代表) 以及与审美和艺术问题的密切联系,比之传统儒家思想的功利化和伦理化倾向以及佛家思想的玄虚化和超验倾向,更加符合美学课程教学本身的要求。同时,在许多美学的关键问题上,道家的观点与西方理论或观点相近、或互相补充、或殊途同归,具有很大的对话和交流的空间和可能性。因此,我们在《美学原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利用相关的传统道家思想资源,通过中西美学思想的比较和对话,丰富我们的授课内容,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以期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    自然美及其本质问题,是《美学原理》中关于自然美问题的教学中必须涉及的基本论题之一。国内通用的几本《美学原理》教材②对自然美的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客观论———自然美在于自然物本身的属性,认为自然美体现在自然物( 植物、动物、风景等) 的符合形式美的外观形态上。这是一种最常见、最为人广为接受的观点。第二,主观论———自然美是心灵美的反映,自然美低于人的心灵所创造的美( 艺术美) 。黑格尔是这一观点的坚定支持者,“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的那种美的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一种不完全不完善的形态。”

  [1]5它因人而美,因人的心灵而美。因此在人的心灵创造的美( 艺术美) 和自然美之间,就有一种等级的高下之分。第三,“人化自然”论———自然美是自然“人化”的历史成果。这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的观点,认为人对自然美的发现与感受完全是“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2]126。马克思认为,人类在对自然界进行利用、改造的过程中,给自然界打上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烙印,将自在的客观自然转化为“为我”的自然,使人类能够从这种“人化的自然”中实现对自己本质力量的观照,从而获得审美感受。

  这些关于自然美的传统观点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从当代美学的观点来看,它们又有各自的理论盲点和不足,而道家关于自然美的思想恰恰可以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对它们进行修正和补充。

  首先,道家的自然观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上述“美在于自然物本身的属性”的自然美观点。这种深化体现在三方面。第一,道家对自然美是持肯定的态度,认为自然界有美的存在,但是道家认为美的根源并不在任何具体自然物的符合形式美的外在形态上( 它能够给观赏者带来直接的审美快感) 。对于直接诉诸感官的耳目之悦和形色之美,道家甚至是持反对态度的,老子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老子》第 12 章) 的观点,就是这种态度的显现。道家所积极肯定的是体现了“道”及其运行规律的天地之“大美”或“至美”,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庄子·知北游》) 。尽管任何自然物只要体现了“道”,都可以是美的,然而这种美的根源却并不在具体某一自然物自身,而在于它们彰显了“道”,成为“道”的一种象征。因此,在道家观点看来,“美在自然整体而不在任何有限现象”[3]319,真正的“大美”不是某一具体的自然物,而是成就、化育自然万物,生生不已的大自然运行之伟力。道家的这种带有浓厚的泛神论色彩的自然美学说,与古代西方的柏拉图、古代印度、近代西方斯宾诺莎以及当代的海德格尔等关于自然美的观点都有暗合汇通之处,可谓自然美最有影响的学说之一。第二,道家自然观( 包括) 不否定自然美有其客观基础,但又强调纯粹客观的自然界还不是形成自然美的所有条件。自然要成为审美对象,人的主观审美态度的介入至关重要。庄子曾经说过: “山林与! 皋壤与! 使我欣欣然而乐与! ”( 《庄子·知北游》) 这里显然没有把自然看做冷冰冰的、纯粹客观的外在对象,而是看做可以与自己进行情感交流的活生生的对象,一个可以寄托情志、抒发怀抱的有情山水。深受传统道家美学影响的现代美学家宗白华对此有精到的概括,只有“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才能“成就一个鸢飞鱼跃,活泼玲珑,渊然而深的灵境”[4]358。显然,这一观点与西方近代美学家里普斯的“移情”说颇为神似。

  第三,道家的这种超越自然美的外在形式层面而追求其深层的形而上本质的致思路径,也赋予了这种自然美学以重大的理论意义,正如李泽厚所言,“美学( 庄子美学———笔者注) 在这里,也就远不只是个赏心悦目的欣赏问题或艺术问题,而是一个与自然同化、参其奥秘以建构身心本体的巨大哲学问题了。”[3]330其次,道家的自然学说对前述黑格尔美的等级说也形成了一种纠正和补充。黑格尔认为,自然美低于由人( 心灵) 创作的艺术美。不仅如此,在自然界事物的美的序列中,还有一个依照进化论由低到高的美的等级次序( 即在美的层次等级上,无机物不如生物美、植物不如动物美、动物不如人类美) 。而在道家观点看来,世间万物( 包括人) 都是平等、齐一的,并无贵贱等级之分,当然也就没有美的等级高下。在庄子看来,美与“道”是一体的,万物都是“道”的体现,因而无物不美。在《庄子·知北游》中的一段对话是对此观点的形象表述:东郭子问于庄子曰: “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 “无所不在。”东郭子曰: “期而后可?”庄子曰: “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 “在禾弟稗。”曰: “何其愈下邪?”曰: “在瓦甓。”曰: “何其愈甚邪?”曰: “在屎溺。”东郭子不应。

  庄子所回答的“道”之所至,从蝼蚁到屎溺,都是世间最低贱的事物。但是从事物的本质来看,它们( 包括世间万物) 又都是“道”的衍生物,因此“道”就同样存在与它们之中。由于世间万物都禀道而生而又内蕴道性,因此从根源上来看,它们都是一体相通的,也是平等齐一的。所以庄子说: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 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庄子·秋水》)更进一步,从“道”的角度来看,这些没有贵贱等级的事物,也同样没有美丑的差别和等级,“故为为是举莛与楹,历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庄子·齐物论》) 道家的这种审美平等观和“万物皆美”的自然美观点与当代西方美学界有着广泛影响的“肯定美学”( pos-itive aesthetics) 的观点颇为一致。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哈格诺夫( Eugene Hargrove) 认为,“自然是美的,而且不具备任何负面的审美价值”,“自然总是美的,自然从来就不丑”[5]177,断言“自然中的丑是不可能的”[5]184。在当代环境保护意识日渐深入人心以及生态美学和环境美学日益兴盛的大背景下,庄子的自然美观点比之深受过时的庸俗进化论影响下的黑格尔自然美学思想,显然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

  再次,道家的自然观还能够为我们反思、完善马克思主义自然美理论提供积极的思想资源。毫无疑问,马克思的实践美学及其自然美理论有着无可置疑的真理性,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在看待自然美的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西方的“人类中心论”思想的影响。在西方文化的视域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立、对抗式的关系,强调人定胜天、人对征服和改造,而自然在人的主动性面前是被动的、消极的,没有自身的独立价值,而只具有服务于人类意图和利益的工具性价值。由此观点延伸出去,则自然的审美价值也是有限的,它只有符合人类的审美需要和口味才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而且,即使自然美是存在的,也是不完美、有缺陷的。自然美只有凭借人的某种理念去提升自己而达到一种艺术美的高度,或者能够在自身中显现出人的“本质力量”而让人类得以在自然中返观自身,才能够获得真正的审美价值。显然,深受当时西方文化观念影响下的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也无法完全摆脱这种“人类中心论”思想的局限。与西方的“人定胜天”的自然观相对,道家自然观则是“天人合一”式的,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互利共生、和谐共处的关系。道家思想认为,人产生于自然,“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 《庄子·达生》) 是大自然生养化育了人与万物; 没有大自然的哺养化育,人类和万物就失去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同时,人与自然又是平等的,如老子所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第25 章) 人与自然同为是宇宙中四大之一,都是平等的。而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庄子齐物论》) ,则进一步强调物性平等。同时,相对于伟大的自然而言,人只是是自然界的一个微小的组成部分。“吾在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 《庄子·秋水》) 。因此,人类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拥有主宰、驱使和利用自然万物为人类服务的天然权利。所以,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强调人对自然的积极改造,道家则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 《庄子·大宗师》) 。天地万物都有其固有的自然本性,“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 《庄子·天道》) ,这种“常”就是物之“自然”,就是万物发展的自然规律。面对这些自然规律,人类应该做的就是像庖丁解牛那样依乎天理,顺其自然,不违背万物的自然本性,不以人类的主观意志恣意妄为,否则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正如庄子所言: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 《庄子·胼姆》) 更进一步,和马克思主义的“自然的人化”观点相对,道家思想提倡一种“人的自然化”的观点。在人与自然二者之中,不是人类征服自然使“天道”臣服于“人道”,而是以自然作为人类效法的准则,以“人道”效法“天道”,“以人合天”。不仅在对待、利用自然万物时要遵循其自然本性,不以人灭天,也不以人助天,而且在对待人类自身的自然时,也“必须舍弃其社会性,使其自然性不受污染,并扩而与宇宙同构,……成为与自然、宇宙相同一的‘至人’、‘神人’和‘圣人’”[3]292。这种强调“人的自然化”的天人合一自然观,对于自然美理论中明显的“人类中心论”倾向,能够起到一种很好的清醒剂的作用。同时,这一观念与当代学术界盛行的生态美学和环境美学的自然美观念形成了古今呼应。当代“肯定美学”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伽德洛维奇( Stan Godlovitch) 说:

  如果我们希望摆脱价值判断的束缚而面对自然本身,我们不仅要有解经济化的自然,而且需要解道德化、解科学化和解审美化的自然,一句话,解人化( de - hu-manize) 的自然。[6]在这段话中,我们似乎听到了中国古代道家先哲们的谆谆遗训的当代回声。

  三    除了道家自然观之外,我们在《美学原理》的教学过程中还可以运用道家的其他诸多思想、观点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源和理论借鉴,以纠正、补充西方美学理论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例如,在关于审美观照问题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吸收老子的“涤除玄鉴”以及庄子的“心斋”和“坐忘”的审美心胸理论,通过与康德的“审美判断的无利害性”、叔本华的“审美直观( 静观) ”、布洛的“审美距离说”,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直观”等西方相关观点的比较和相互阐发,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审美观照和审美判断的超功利性; 在关于审美创造问题的教学和讨论中,我们可以吸收庄子的“技进乎道”以及“虚静”论,通过与柏拉图的“神灵附体”说、康德和叔本华的“天才”论、里普斯的“移情说”以及克罗齐的“直觉表现说”等相关理论的比较和贯通,引导学生从多个视角、多个侧面探讨这一重大美学问题; 在美感问题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借鉴庄子的“天乐”和“逍遥游”理论,通过与柏拉图的“迷狂说”、英国近代经验主义美学学派的“快感论”、康德的“自由游戏”论、杜威和桑塔耶纳的“日常经验”等相关理论的比较、辨析,让学生深入地了解美感不同于日常快感、智性快感和道德快感的独特性; 在美育问题的教学和探讨中,我们同样可以借鉴老子的“复归于朴”、庄子的人生艺术化、“人的自然化”美育观以及二者的“圣人”、“至人”的人格理想,通过与柏拉图的“理想国”教育理想、席勒的“审美游戏”美育理论,以及20 世纪西方美育、艺术教育理论的比较和对话,拓展学生的理论视野,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另外,像道家关于美的相对性的论述,对“丑”、“素朴”( 朴拙) 、“自然”等美学范畴提出,对美学问题的辩证思考方式的运用等等,对于我们《美学原理》的教学同样大有裨益。

  上述这些道家思想资源在《美学原理》课堂教学中具体如何运用,显然不是本文所能完成的任务,在此笔者仅作一个简单的提要,作为今后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导引和方向。

  [注 释]    ① 这里的《美学原理》指的是一门课程名称,而不是指具体的某本着作或教材。  ② 国内比较通行的几本影响较大的《美学原理》教材包括: 刘叔成、夏之放等编着的《美学基本原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 ,杨辛、甘霖编写的《美学原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朱立元主编的《美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以及周宪独着的《美学是什么?》( 北京大学出版社) 等。

  [参 考 文 献]    [1]黑格尔. 美学( 第 1 卷) [M]. 朱光潜,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42 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9.  [3]李泽厚. 美学三书[M].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4]宗白华. 宗白华全集( 第 2 卷) [M]. 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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