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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寻根:乡村叙事中的暴力美学

时间:2015-12-20 20:20:31 所属分类:美学 浏览量:

毫无疑问,中国的流氓主义的真正根源并非都市,而是潜植于地域广阔的乡村世界。数千年以来,这个世界基本保持了它的本来面容,像一个平面展开的不朽的泥土装置。不仅那些离弃了土地的农民迅速成为流氓,固守着土地的农民也呈现出流氓化的严重倾向。九十年代

毫无疑问,中国的流氓主义的真正根源并非都市,而是潜植于地域广阔的乡村世界。数千年以来,这个世界基本保持了它的本来面容,像一个平面展开的不朽的泥土装置。不仅那些离弃了土地的农民迅速成为流氓,固守着土地的农民也呈现出流氓化的严重倾向。九十年代的大批写实主义作家指涉了这个黑暗的母题。这种母题起源于八十年代的韩少功(《爸爸爸》)、贾平凹(《商州》)和刘恒(《伏羲伏羲》),并且在风格上保持了"寻根文学"的某些基本元素:对农民的深层劣根性的痛切关注、草根写实和民间魔幻的双重立场、戏剧性(突转)的结构以及鲜明的方言叙事,等等。他们的剑法看起来很"土",却在敦实中闪现出了诡异。这种诡异像犀利的刀光一样越过了他的地域,奔行在种族的扩大版图上。

  这是一种民族灵魂秘史的撰写过程,破碎、零散、间断,逐渐形成巨大地理拼图中的一个局部。所有这些"微细叙事"都在刻画着个体农民的卑琐面容,刻画着他们的在历史中变得枯槁的灵魂。而这些个人叙事最终汇聚成了一场"宏大叙事"运动,也就是小说界的"后寻根主义"运动。这场运动是静默的,它悄然运行在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坛,不倦地探究着草根阶层的生命力与腐败性。这方面的其他作家还应包括莫言和杨争光等等。

  杨争光的方言叙事和乡村地理学的立场,使他成为"地域文化小说"一个代表,这情形很像莫言和"山东高密"、苏童和"枫杨树故乡",地域成为作家的一种叙事策略,或者说,成为叙事地理学的一个出发点。他据守在陕西乡村--一个古老而庞大的秦帝国曾诞生与覆灭的地点,从那里展开对农民(种族的大数量代表)的意识形态批判。他的小说《公羊串门》、《老旦是一棵树》,以及《黑风暴》和《棺材铺》1等等,都与这个沉重的母题有关。农民的无聊、自私、愚昧、偏狭、争斗与暴力、受虐和施虐,瓦解了那个所谓"健康民间"的幻象,揭发了它的内在的黑暗根性。杨争光的叙事是一种闪电,穿越了这种黑暗性,为它提供了一个荒诞可笑的话语轮廓。

  与名作家们的那些鸿篇巨制相比,杨争光的贡献在于他的构思精致的短篇。《公羊串门》都具有大部分中国作家所难以企及的特点:一种深入到民俗内部的细微叙事。从公羊对邻居母羊的"强奸"开始,一场荒谬的戏剧性冲突就此呈现。经过一场利益的疯狂可笑的争斗,这场荒诞的喜剧最终竟然以愚昧的谋杀告终。而《老旦是一棵树》则更是一幕愚昧的喜剧:从一场邻里间的通奸开始,复仇的游戏开始逐步升级:捉奸、打架、杀对方的狗、乃至刨挖祖坟。最后的结局却出乎意料:复仇者老旦站到对方的粪堆上,并誓言要在那上面扎根,"长成一棵树"。这种古怪的复仇方式是对乡村的邻里暴力传统的一种深切讽喻。它从一个荒谬的细小角度推翻了草根暴力的全部意义。同时,它也诠释了中国文化中的强大的流氓暴力主义的民间起源。

  根据杨争光的观察和叙述我们不难发现,根植于中国乡村的仇恨意识形态,散布在每一个细微的生活细节里,它并没有受到政治制度的直接鼓励,却为历史上悠久的流氓暴力传统提供了深厚而广阔的基础。在乡村社会的分配正义制度崩溃之后,农民的暴力主义成为解决冲突的唯一途径。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地狱。每一个农民都是潜在的杀手,在无政府的致命呼吸中生活,为维护卑微的生存利益而展开殊死搏斗。长期以来,中国意识形态批判掩盖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即所谓"东方专制主义"不过是农民的"多数人暴政"的一种政治表述而已。或者说,暴力并不是国家的发明,恰恰相反,它不过是中国民间的一种基本属性而已。国家仅仅复制了这种话语模式,并把它转换成了一种残酷的宪政。

  丁玲和周立波:早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里,红色暴力及其仇恨政治学,就已经成为解决土地分配和财产公正的合理手段。

  毫无疑问,杨争光并不是中国乡村仇恨制度的唯一见证者。早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里,红色暴力及其仇恨政治学,就已经成为解决土地分配和财产公正的合理手段。这种正面的暴力叙事曾经长期主宰中国小说家的立场。这种情形直到八十年代才有所改观。韩少功描述乡村械斗的《爸爸爸》,开启了反面的暴力叙事的道路。这个黑暗的仇恨母题此后竟然成了"后寻根主义"的话语核心。如果我们没有弄错,这其实就是九十年代乡村写实主义小说的一个隐在的主流,它书写着中国乡村乃至整个民族的丑陋而亲切的容貌。

  在所有"后寻根主义"作家当中,莫言无疑是一个中坚。他的《红高粱》系列推动八十年代文学的寻根潮流。此后他便在这条乡村叙事的道路上不倦地行走,赋予它以强悍的暴力主义的音调。莫言是最重要的暴力话语的言说者,他的无休止的絮叨形成了风暴,像鼓槌一样击打着文学的表皮。《红高粱》是一个初级文本,仿佛是一种原始的语典,收录了通奸(野合)、纵酒、砍头、剥皮等等基本暴力语汇。它们是一种证词,被寻根者用以验证"民族的原始生命力"的存在。但到了九十年代后期与二十一世纪初,这种验证和颂扬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寻根主义者开始重新诠释和扩展他们手中的暴力语汇,把它与"原始生命力"的语义分离,而后从暴力自身的形而上语义出发,将其逼入美学的极限。在新的书写工艺中,暴力话语获得了惊人的提纯。莫言这时写出的《檀香刑》2,正是这种新暴力文学的一个前所未有的范本。
根据莫言小说改编的电影《红高粱》的广告招贴

  在《檀香刑》里出现了一个职业刽子手、末代王朝的最后一位官方屠夫、暴力和杀戮的严肃的化身。他所执行的两次大刑都是国家主义针对流氓(叛逆者)的肉体审判。第一次他以五百刀的精密数字剐死了一个刺杀袁世凯的义士,第二次则被要求对一个煽动反抗德国殖民者的拳民首领动刑,用一根特制的檀香木从臀部穿透到颈部,然后喂以参汤,以防止受刑者过早地死去。兢兢业业的刽子手像钟表一样精密地执行着死亡程序,屠杀变成了一种非凡的技艺。他的第九章"杰作",耗费了数万字的篇幅,详述活剐一个反袁英雄的全部细节,犹如一个村妇在炫耀她的刺绣上每根丝线。每一次利刃的割戮和受刑者的呼痛,都汇聚成了一种话语的奇诡快感,流动在小说的语句之间,仿佛一种来自地狱的悲惨光辉。这不是卡夫卡式的阴郁的刑罚,而是一种混合着极度的虐待与受虐的肉体狂欢,犹如帝国没落前的最后的盛宴。

  作为帝国的最后一个英雄,刽子手所发明或继承的刑罚,并不是世界上最残酷的一种3,但它无疑是最具残酷美学特征的一种。这种残酷美学可以追溯到源岳飞词《满江红》里的句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水浒》里武松谋杀张都监一家的诗意场景4,以及《三国演义》、《七侠五义》等民间话本小说的诸多段落等等。但是在莫言的《檀香刑》里,这种古老的美学获得了空前热烈的推进。刽子手的师傅无限哀伤地回忆了当年凌迟一个图财害命的妓女的凄丽过程,而这段描述无疑应当成为这种残酷美学的一个奇特样板--

  在师傅的心中,那个美妙无比的美人,先是被一片片地分割,然后再一片片地复原。在周而复始的过程中,师傅的耳边,一刻也不间断地缭绕着那女子亦歌亦哭的吟唤和惨叫,师傅的鼻子里,时刻都嗅得到那女子的身体在惨遭脔割时散发出来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气味。......她的身体已经皮肉无存,但她的脸还丝毫无损。只剩下最后的一刀了。师傅的心中一片酸楚,剜了她一块心头肉。那块肉鲜红如枣,挑在刀尖上宛如宝石。师傅感动地看着她的惨白如雪的鹅蛋脸,听到从她的胸腔深处,发出一声深沉的叹息。她的眼睛里似有几粒火星在闪烁,两颗泪珠滚下来。师傅看到她的嘴唇艰难地颤抖着,听到她发出了蚊虫鸣叫般的细声:冤......枉......她的眼神随即暗淡无光,她的生命之火熄灭了。她的在执刑过程中一直摇动不止的头颅软绵绵地向前垂下,头上的黑发,宛如一匹刚从染缸里提出来的黑布。5

  在这些极端的残酷叙事里混合着一种诗意的赞叹和性虐待的狂欢,莫言声称他要藉此挑战"中产阶级"趣味6,借用批评家的诠释方式,就是用"民间叙事"抵抗后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这促使我们进一步考虑了这种酷刑与人民之间的内在关系。酷刑在表面上是国家主义的专利,一如刽子手是国家公务员中的一种,但这酷刑戏剧终究是一种国家与人民合谋的节日,人民不仅是演剧的观众和拥有者,更是它的主权拥有者。人民需要一个这样的颂扬暴力的仪典,犹如需要一场古老的人肉祭来满足灵魂的需要。在这种仪式上,牺牲者(祭品),祭司(法官与刽子手)和观众(人民)结成了神圣同盟。人民目击着暴力在酷刑的进程中被实施,赞叹着鲜血、人肉的碎片、受刑者的痛号、姗姗来迟的死亡和照亮茫茫黑夜的火焰。

  人民的暴力主义及其嗜血性,曾经受到鲁迅的痛切关注。在他的小说《药》里,为人民解放而做出"牺牲"的革命者"瑜",就是这样一个人民暴力仪典上的受刑者,他在一个叫做"菜市口"的地点接受砍头的酷刑,而人民则在四周笑观与欢呼。一个肺病患者的家属向刽子手购买了蘸着受刑者鲜血的馒头,成为小说中最著名的细节。鲁迅企图藉此揭发人民的罪行,并对其进行严厉的道德宣判。鲁迅的悲悯正是新文化运动的一种伦理特征,它表达了在西方语境中的中国知识分子对本朝人民的悲悯与轻蔑7。

  所有这些聚集在中国民间的仇恨与暴力,正是滋养流氓主义的最强大的温床。国家与流氓互相敌视着,并且在这种漫长的镇压与反叛之中酝酿着种族内部的仇恨。在《檀香刑》里,拳民首领孙丙是近代流氓主义的一个模范符码,混合着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江湖主义的复杂品格,为捍卫妻子的尊严杀死了对其施以调戏的德国技师,并被此后发生的德国士兵的大屠杀所激怒,揭竿而起,成为捍卫民族主权的英雄,却被无耻的国家宣判为叛逆者,接受了严酷的檀香刑。正如《水浒传》里的宋江和林冲那样,他是那种道德上无可指责的流氓。酷刑从一个残忍的角度塑造了他,使他获得了一种类似神明的气质。他的鲜血流淌在行将崩溃的帝国疆土上,散发着经久不息的伦理香气。
注释:
以上小说均出自《杨争光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作家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福柯在其杰作《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一书的第一章"犯人的身体"里,对西方酷刑有详备的引述,可以作为参考。根据福柯的援引,18世纪初期的欧洲酷刑是这样的:先用车裂将犯人肢解,再鞭打使其昏厥,再用铁丝吊起,使其慢慢死去。或者,把犯人放在席子上沿街拖拉,然后割破他的肚皮,使其内脏翻露出来,让他本人亲眼看到这些内脏被扔到火里,最后才将他砍头和分尸。福柯所描述的发生在1757年法国的对谋杀国王的刺客执行死刑的过程,更是惊心动魄,令人毛骨悚然:刽子手先用硫磺烧灼犯人,然后用大火钳从他四肢上撕下大块肌肉,然后用沸液胡乱浇在每一处伤口上,在再实施车裂,并用匕首切开无法撕裂的肢体。当四肢被肢解之后,它们和躯干一起被扔进火刑台上,然后纵火焚烧,直至其化为灰烬。(台湾桂冠图书,1993年5月版,第1~29页)
参见朱大可《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文,《聒噪的时代》,湖南文艺出版社,1999年7月版
《檀香刑》,作家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第240页。
九十年代中期的时候,一些学者提出在下一个世纪谁决定一部书的命运,究竟是什么人在读书,他们提出一个"中产阶级"的概念,声称要为中产阶级。他们说你要想自己的书卖得好的话你就得讨中产阶级的欢心。莫言说,在中国,中产阶级的提法还为时过早。这些年社会上出现了大量轻的、软的、绵的作品。我个人来讲不喜欢这些作品,但我没有资格,没有权利不让别人这样做。所以我想用一种民间的东西,所谓民族的东西与这些所谓轻的、软的、绵的东西来一个对抗。--"莫言的《檀香刑》--以酷刑挑战阅读神经",青年时讯报,2001年8月17日。
一个有关知识分子对人民的看法的最常见的说法是:"哀其不幸"和"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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