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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的过程与特点分析

时间:2015-12-20 18:45:43 所属分类:心理学 浏览量:

冼星海曾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这段话精辟地揭示了欣赏音乐对于心灵启迪的重要价值。 一、音乐欣赏的心理过程 艺术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是姊妹科学,是本文必然涉及的两个方面。以艺术心理学的理论

  冼星海曾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这段话精辟地揭示了欣赏音乐对于心灵启迪的重要价值。

  一、音乐欣赏的心理过程

  艺术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是姊妹科学,是本文必然涉及的两个方面。以艺术心理学的理论判断,音乐欣赏与人类其他认识活动的心理过程有着本质的同一性。一般来说,人类对外界客观事物的刺激都必然要产生一定的心理反应,而且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刺激、感觉、知觉、概念。音乐欣赏也是一种认识活动,与一般的认识过程也是大同小异的。当欣赏者的听觉感官接受音乐演奏的声波冲击时,随即便会传导到执行智力功能的大脑听觉区域,对已接纳的声音材料进行检验和协调,对作品旋律做出整体的判断,并给以相应的评价。所不同的是,音乐欣赏接受的对象是比较抽象的声音和各种繁杂的和弦,要求欣赏者必须充分运用联想、想象的心理能力,紧紧跟随音乐作品的演奏进行同步思维,仔细体验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和当时的生活感受,通过多方位的视听通感领悟作品中的丰富美感,激起强烈的情感共鸣,从而产生深刻的情理交融的心理反应。

  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刺激、知觉、反应这三者是一气贯穿的。音乐旋律的声波刺激是欣赏者艺术知觉的成因,而艺术知觉又是审美反应的前提,这三者之间迅速的衔接过渡几乎是瞬间完成的。由音乐--“时间艺术”的独有特点所决定的,随生随灭的乐曲声波转瞬即逝,要求欣赏者必须瞬间完成审美知觉并做出审美反应,否则将徒劳无益一无所获。因此,人们常说欣赏音乐要有“音乐的耳朵”,也就是必须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听觉习惯,这是步入音乐审美境界的基础。

  二、音乐欣赏的听觉习惯

  培养审美听觉习惯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自我训练过程,这与提高艺术修养水平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音乐听觉习惯是审美心理反应能力的持续强度的体现,一般说来要经历认知--情感--意动三者的反复实践。音乐欣赏的认知,并不是对音乐作品特定声波、声速的机械相加,而是对曲式结构内在联系的深入了解,对主题旋律变化过程的把握,剖析各种因素手段所交织的作品整体内涵。只有经历了这样的认知过程,才能深入到音乐欣赏的下一步骤--审美情感的共鸣。什么是情感?心理学认为,情感的性质是由事物能否满足人的需要决定的,是人对某种事物的评价,依据其是否符合自己需要而产生的不同态度。    音乐欣赏是人的精神需要,其欣赏对象又是抽象而复杂的声音,因而这种欣赏所引发的情感态度是非常微妙而丰富深广的,难以一言以蔽之。比如对中国民族戏曲音乐的欣赏,三百多个剧种各有着绚丽多彩的独特唱腔:京剧的西皮二黄、徽戏的吹腔、越剧的弦下调、黄梅戏的彩腔、沪剧的长腔长板等,都独具特色。尤其是每个剧种又分成许多大家流派,风格各异,唱腔在剧种基调之上又异彩纷呈。在欣赏他们的优美表演时,艺术家的唱工韵味究竟美在何处,是难以用语言文字加以准确详尽地说明。即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和清代名家刘鹗的《大明湖听鼓书》的精湛描绘,对于无比玄妙的音乐也只能描写外在的“形”,而难以深刻揭示其内在的“魂”.对于那些历经漫长时光洗礼的经典音乐,对于那些无比美妙的旋律,我们只能在冥思细品中领略其无穷的美感,从心底深处涌动起由衷的赞叹之情,每每欣赏一次都会产生新的感受,就像一座座蕴藏极为丰富的宝藏,越挖掘越感到它无尽的艺术魅力。

  培养音乐听觉习惯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意动,是经过认知、情感之后的最重要环节。意动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倾向,是更深入理解审美对象的行为方式。我们的审美反应都是以情感共鸣作先导,这种情感共鸣的结果便是意动。当我们欣赏某部音乐作品深受感动之后,就会产生进一步了解其他有关信息的愿望,诸如作曲家的生活经历与个性风格、这部作品的创作过程、作品演出后的社会反响等。    这样,我们就会去寻找查阅有关资料,搜集这位作曲家的其他作品,进行系列性的欣赏活动,甚至将作曲家的创作风格作为识别评价同类作品的审美标准。在心理学上“习惯”与“后天反应”实际是同义的,除了那些天生的生理反射的行为之外,都是后天反应而形成的习惯。音乐欣赏也是一种习惯行为,只要我们坚持训练自己的音乐听觉,深入理解音乐的审美内涵,就能培养出一副“音乐的耳朵”.

  三、音乐欣赏的主观性色彩

  在音乐欣赏过程中,欣赏者的动情程度是因人而异的,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色彩。原因有二:其一是由于不同的欣赏者艺术修养水平的差异以及联想、想象能力的高低而造成的。每个人的艺术修养都源于其对各种艺术的广泛涉猎,并具有浓厚的兴趣,不但能把握各种艺术的个性特征,而且深谙各种艺术之间密切联系的规律,达到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的程度。这样,艺术修养水平较高的欣赏者就能以更为宽泛的审美体验去接受音乐作品,充分发挥平素欣赏诸类艺术所积累的心得体会,去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如喜爱古诗和民族舞蹈的人在聆听《春江花月夜》古曲时,就能从悠扬缠绵的旋律体会到轻歌漫舞的律动与诗一般的仙境。    一个想象能力很强的人在欣赏音乐时,能从多角度、多层次去捕捉音乐中每个音符所描绘的对象,将抽象的乐音嬗变成虚实相生、动静相宜的音画形象。当然,这样的联想和想象要以一定的艺术修养为基础,不是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和庸俗的牵强附会。由于每个人的成长过程、文化积累和思维能力的不同,必然会造成艺术修养与想象能力的差异。因此,在欣赏音乐时所获得的审美享受,必然要有不同欣赏层次的差异。

  其二是不同欣赏者对于某个音乐作品在情感体验上的差异。

  情感,简言之就是人们对与其发生关系的客观事物(包括自身内在)的态度与体验。《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但“弗学而能”不甘于“无故而生”,情感虽然与有机体的生理唤醒状态有密切的关系,但产生的源泉是客观现实。人们对作用于他们的事物的判断和评估,才是情感产生的直接原因。“体验”是这种判断和评估的过程,情感是体验的结果。由于每个欣赏者的生活经历、生理条件、社会环境、所受的教育以及主观努力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了各自不同的个性。个性倾向性是个性差异的实质,它反映了人们在整个精神面貌上的不同,是人进行活动的基本力量,它制约和调节人的所有心理活动,使人对于外来刺激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反应。音乐欣赏也是如此,即是某种乐器的音色也会使人产生不同的联想,例如长号的声音会让欧洲听众联想起虔诚、严肃的感情,这是由于在他们的经验中知道这种乐器曾为基督教圣咏合唱伴奏,因而产生崇高的意境。经历过浩劫的人,在聆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时,马上会被带回到动乱而痛苦的时代。由此可见,欣赏者的人生经历也是对音乐作品情感体验的媒介与前提。

  四、音乐欣赏的形象化思维

  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最根本的性质,是规定该事物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关键特征。形象是艺术的本质属性,这是普遍认同的观点。但也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音乐是一种例外,神秘而抽象的声音只表现某种情感倾向,并未刻画某种形象。这就涉及音乐的主观化与客观化两种表现手法的问题。

  音乐的本质是由主观流露出来的,就是客观的主观化,将客观外界的事物化为已有,成为作曲家想象中的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在贝多芬《田园交响曲》第二乐章,我们所感受到的与其说是作曲家观赏的小河流过绿色牧场,林中小鸟欢悦歌唱,不如说是贝多芬对这自然景色的强烈感受。优美的田园景色先为贝多芬所深深吸引,然后他将自己感受用乐谱写下来,让我们与他共享。

  这既是客观的主观化,也是主观的客观化,如不存在客观世界的自然景象,没有田园声色的形象,作曲家就失去了音乐艺术表现的基础。作曲家的灵感动机是出自形象,贝多芬说过:“每当作曲时,我心中总有一幅画。”

  然而,主观与客观从来就是既相互区别而又密切联系的矛盾,客观容纳主观,主观又表现客观,两者往往是互相转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音乐的创作与欣赏也是如此,写景抒情与寓情于景,都是殊途同归为表达作者内在之情。古典乐派顶峰作家贝多芬的音乐作品大多是与现实密切联系的,反映了资产阶级大革命初期的时代精神。然而,他又是一位充分张扬个性的浪漫乐派的先驱,他的一系列作品都体现着主客观相互融合、互相转化的印迹。在他的作品中音乐基本要素明显地压倒乐理组织要素,以发挥主观精神为创作的第一需要。他的作品大多没有标题,仅《第六交响曲》加了“田园”的标题,但当他完成了这部标题交响曲后,亲自在节目单上写明:“感情的表现多于‘音画’”,强调该曲不仅要描摹自然景色,更重要的是表现人与大自然交往中的心灵感受。由此可见,感性的现实是作曲家创作的基础,最终达到表现理想的抒情目的。

  音乐欣赏也应该以感性的形象思维为基础,借助于作品的“音画”形象来理解动机的由来与创作的初衷,这是进而鉴赏音乐作品全部内涵的前提。结构庞大的交响音乐也是如此,它开门见山就交待了作品的主题,而这个主题往往具有一定的感性特征,只要欣赏者理解把握了作品的主题,并在乐曲的发展中洞察主题的不断变化,就会理解作品交响性、抒情性或戏剧性的全部特征。

  心理学将思维主要划为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三大类型。所谓“形象思维”,就是以直观形象或表象为支柱的思维,这种思维是运用事物的直观形象或表象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这种思维借助的材料不只局限于完整的形象,某种色调、偶然的自然变化,甚至一种气氛、一种情趣,都是形象思维的内容。作曲家的创作冲动往往来源于此,在这种感性材料上构建音乐的宏伟大厦。人是有机的整体,其思维活动也是密切联系而交织进行的。尤其是欣赏比较具有抽象性的音乐,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更是融合难分的,有时抽象思维更是提升音乐境界、感受作品思想感情的钥匙。在音乐欣赏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关系,也是一切艺术活动的法则。

  形象思维容易帮助我们理解音乐作品表现的具体内容,使我们感到音乐的亲切易懂,更能强化我们对某些音乐作品记忆。有些影视的插曲和背景音乐大多安排在激动人心的场面,这不仅使我们记下了这动人的故事情节,也使我们对那些插曲音乐久久难以忘怀。现在电视传媒流行录制音乐MTV,恐怕也是试图通过直观形象来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

  英国音乐理论家柏西·布克曾通过一则寓言来阐释音乐对于人生的意义:“有一座宏伟的大教堂正在建造中,一位拜访者来到工地上,那儿石匠们正在雕刻天使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雕像,他走上前向一个人问道:‘你为什么雕刻这些东西呢?’那人回答:‘一天给一磅钱。’他向第二名石匠再问:‘为什么要刻这些像?’回答是:‘因为我喜欢雕刻。’他对第三个人问了同样的问题,而这一次的回答是:‘因为我爱大教堂'!”讲完寓言,柏西·布克说道:“音乐不会使你富有,但是它能使你幸福,会使你的灵魂得到拯救。”欣赏高尚的音乐能净化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精神境界,使我们受益终生。笔者认为,逻辑是思维的规律,能以此剖析事物的内在联系,音乐欣赏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是提高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和法则。

  参考文献:  [1]高楠。艺术心理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2]柏西·布克。音乐家心理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  [3]杜义芳。艺术心理学教程[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4]]H·里曼。音乐美学要义[M].缪天瑞,冯长春,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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