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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博客传播对把关人理论的冲击

时间:2015-12-20 21:52:58 所属分类:新闻 浏览量:

【论文关键词】:把关人理论; 博客; 博客传播; 自律与他律 【论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新兴传播方式博客的兴起,传统把关人理论也随之发生变化。文章就传统把关人理论的演变进行梳理,对博客的传播形式和特点进行分析,并就博客传播对传统把关人理论的冲

  【论文关键词】:把关人理论; 博客; 博客传播; 自律与他律
  
  【论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新兴传播方式博客的兴起,传统把关人理论也随之发生变化。文章就传统把关人理论的演变进行梳理,对博客的传播形式和特点进行分析,并就博客传播对传统把关人理论的冲击进行观点性的评析。

  一、传统把关人理论在传播学中的确立
  
   最早提出把关思想并在理论上开启把关研究之先河者是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Kurt Lewin)。卢因于1947年的《群体生活渠道》一文中明确提出"把关人"概念。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信息的流动是在一些含有"门区(Gate)"渠道里进行的,在这些渠道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卢因还从人自身的心理因素来进行分析影响"把关人"有关方面:一是人的认知结构;二是动机,包括选择的价值判断,需求和要克服的干扰或障碍 [1]。
   将"把关人"这个概念引入新闻传播领域的是传播学者怀特。怀特提出新闻筛选过程中的"把关"模式,即通过对输入信息和输出信息的对比,考察在一个具体的把关环节上,信息是怎样被筛选、过滤的。怀特的调查之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他不仅首次为新闻传播中的"把关人"的存在及作用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和证据,同时也为"把关人"这一概念在传播研究中得以确立奠定了基础,正如麦奎尔所说的,"怀特以此给研究传播的整个学派命名" [2]。
   之后,盖尔顿与鲁奇在《国外新闻的结构》文中提出了"选择性守门模式"。直到1969年,巴斯在《使守门人概念更趋完善》提出"双重行动模式",即信息流通中,最关键的是把关人是传播媒介[3]。传播媒介的把关活动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步骤:一是新闻采集,这里的把关人主要有记者,因为记者是最接近信源和最倾向与信源的人。二是新闻加工,这个阶段的把关人主要是以编辑为代表,编辑是那些对流入的新闻内容进行挑选、修改或剔除的人。这样,他们的工作最具有守门意义,巴斯的这一"双重行动"理论也更深刻地强化和巩固了守门人及守门行为在新闻传播中的地位及其作用表现。
   从卢因、怀特到巴斯,他们对守门人研究的主要特点,是对一个由信源到受众这样复杂的新闻运转过程中的、修改、删节、合并、舍弃、过滤、扩充、编辑等守门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这类研究的特点表现为信息传播的流动是单向的,专业的传播者掌握着对信息生杀予夺的大权,在信息流通过程中对受众发挥着重要影响。早期的"把关人"研究是对那些直接处理新闻的记者、编辑行为的实证考察,其方法是面谈或亲自观察[4],从研究者的视野来看,"把关人"研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研究信息的社会控制问题,而且还可反映出对传播者(大众媒介)角色定位的探寻。但不管如何,把关人理论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作为一种理论模式,它的存在对新闻传播的研究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它引导着新闻传播研究者向更纵深的方向和更宏观的层面上发展。可以看出,大众传媒对新闻和信息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换言之,"把关"过程及其结果,在总体上是传媒组织的立场和价值的体现。
  
  二、博客传播
  
   博客("Blog或Weblog")一词源于"Web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是一种十分简易的个人信息发布方式。让任何人都可以象免费电子邮件的注册、和发送一样,完成个人网页的创建、发布和更新[5]。如果把论坛(BBS)比喻为开放的广场,那么博客就是开放的私人空间。完整地理解博客应该涵盖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指以日记体方式进行个性化表达,并充分利用网络超链接在互联网上实现点对点互动的个人网络空间;二是指在自己的博客空间里经常发表文章或转贴相关内容,并和其他博客互动交流的个人;三是指一种网络交流方式,这是继E-mail、BBS、ICQ(IM)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一种自媒体(WE MEIDIA)的形式。
   传统的传播模式是:传者-媒介-受者,而博客的传播模式是传授合一。博客是"所有用户"面对"所有用户"进行的传播,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6]。"传受合一"是博客传播中最根本的特征,在传播过程中,每位博客都是即充当信源又充当新宿的角色,具有"传者"和"受者"的双重身份。
   博客精神的核心并不是自娱自乐,甚至不是个人表达自由。相反,是体现一种利他的共享精神,为他人提供帮助[7]。博客可以是表现自我情感的场所,但是在博客王国里,真正耐人寻味的是一种最具个人化的内容,却最具有公众性的形式。
   在西方,Blogger们被喻为"草根记者"和"过滤者",通常被传统媒体作为重要新闻来源来使用。《连线》杂志曾评论说:"博客已经成为传统新闻记者的预警系统,提前提醒即将爆发的、不引人注目的,但是突发性的新闻。"
   佐证博客是传播新锐的经典事件:1998年的德拉吉报道引爆的"克林顿莱温斯基绯闻案";2001年的美国"9.11"恐怖袭击;2002年伊拉克战争期间萨利姆.帕克斯顿博客;2004年年底的"东南亚海啸博客"。对于一个博客来说,仅靠自己动手去写是不够的,需要大量依靠对其他博客的链接、粘贴或引用。在每个博客网站的后面,都隐藏着若干数量的博客,依靠链接迅速地扩大自己的信息。对于一个博客而言,随着越来越多的博客发现这个站点并把它与自己的网页建立超链接,这个博客就会吸引越来越多的读者。博客提供信息的信息量的大小,取决于信息受大家讨论的热烈程度;同时,信息被连接的次数越多,其包含的信息量也越大,博客新闻逐渐成为专业媒体的重要信息源。
  
  三、博客传播对把关人理论的冲击
  
   在博客的中,每个作者都是把关人,都相对独立地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制作、传播全流程。在博客传播活动中,博客作者完全按照自己的好恶、立场取舍推荐,他们的选择较少受制于政治经济利益集团和国家意识形态,所以往往能重新发掘那些被专业传媒组织滤去的信息资源,赋予其新的价值和生命。博客真正实现了话语权、知情权和传播权的统一,这是在以往的媒介组织中绝不可能存在的传播平等和自由,新闻自由的涵义开始真正凸显到公众的面前来。


但是除了那些自建网站的博客外,这些托管网站不会对博客有任何干预,博客托管网站肯定不会坐视不理。如2003年木子美的《遗情书》,在11月11日之后,由于各方的压力,博客不得不把《遗情书》下撤。所以说,博客的出现,并不能改变"把关人"的存在,在某些时刻,"把关人"是消失了,但当需要出现的时候,"把关人"亦会毫不犹豫地出现。不可否认,博客背后还是存在着深层的控制,但博客传播仍然标志着由大众控制的"草根"新闻时代。
   由于上述现象的出现,一些人认为,博客在新闻传播方面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博客是未来的新闻传媒;"新闻博客"将颠覆现有的新闻媒体,彻底改变目前新闻传媒的"点对面"的、单向的垄断传播或精英传播或"大教堂式"的传播,形成一个交互的、"集市式"的、由大众控制的"草根"新闻传播时代[8] 。由此,新闻传媒与受众的界限将不复存在,新闻传播的现实图景将无可避免地因为"新闻博客"而彻底改变。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知识稀缺的国度,博客的繁荣,具有更特别的意义。博客在中国不仅是航海者,还是盗火者。在汉语世界中的自娱自乐,最终将会使中国走向狭隘,而对新知道探索之旅越加充满荆棘。"[7]。

  四、自律与他律
  
  当前对博客把关研究的观点集中于两个观点:自律与他律。自律的观点认为,博客世界的道德规范和自律自爱,将是博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在读者面前塑造博客世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每一位博客作为把关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范自律。
  方兴东曾在"木子美"事件后,提出了一份《博客道德规范倡议书》,虽然是形式上的他律规范,其实质其实是自律:诚实和公正原则(依赖于个人品性)、伤害最小化原则(自由以自由为限)、承担责任原则、号召广大博客自律、净化博客环境。
  但是自律从来都不是解决人类问题的充分条件。博客的勃兴,代表了媒介越来越尊重个人的趋向迎合了人们的需要,是媒介技术人性化的又一次进步。媒介是人的延伸,不仅仅是肢体上的,也会是欲望上的延伸,博客无疑就是人的自由欲望的延伸。
  人的本性就是不自律,无限自由。自律的动力来自于哪里?我们只能说自由以自由为限。自由是博客的最高精神,但和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一样,博客是人类自由精神的辉煌的产品,但博客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个人的自由需要有个前程,不妨碍他人的正当自由。个人追求自由无可厚非,关键是要明白自由的边界。
  他律:官方对网络进行监管,并拟实行博客实名制。认为《博客道德规范倡议书》,《博客公约》,博客本身的自律,能够为博客世界创造一个健康良性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是保障博客正常有序运行的有力保障。
  但是,博客实名制就能够解决问题吗?相反,在博客中发泄情绪时谩骂他人、挑战传统社会道德、攻击社会制度等等,对社会并不是彻底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博客充当了社会安全阀,是对社会负面情绪的疏导,当然付出一定的代价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就必须在社会安全阀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我们对博客伤害首先要有宽容的心态,再一个就是要明确我们对这种伤害的容忍度。那就是伤害最小化原则,明确自己对伤害的容忍度,对别人也应该把程度控制此程度内。博客实名制对广大博客们并没有实际的好处,这决定了实名制不可能实行下去,因为人是追求利益的动物。
  正如约翰.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指出的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
  
  参考文献
  [1] Kurt Lewin,"Psychology Ecology(1943)",Harper,1951.
  [2] 麦奎尔. 大众传播模式论[M].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P135.
  [3] 巴斯的模式-大众传播模式论[M]. P138-139.
  [4] 黄旦. "把关人"研究及其演变[J]. 国际新闻界, 1996,(4).
  [5] 毛向辉. 把网志(BLOG)应用到教育中[OB/EL].
  [6] 波斯特. 第二媒介时代[M].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0,P44.
  [7] 方兴东, 王俊秀. 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M].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3.
  [8] 徐晓波. 主体和功能:"新闻博客"与新闻传媒辨析[O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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