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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表演舞蹈作品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时间:2015-12-20 22:19:03 所属分类:音乐舞蹈 浏览量:

舞蹈艺术是一种技术性极强的艺术门类,优秀的舞者,首先应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较好的体形条件和舞蹈技术能力,这是舞蹈表演的基础.舞蹈技术不是舞蹈的一切,舞者即使圆满完成了技术技巧动作,也还不能完全达到舞蹈表演最终目的.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方面,即艺术表

  舞蹈艺术是一种技术性极强的艺术门类,优秀的舞者,首先应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较好的体形条件和舞蹈技术能力,这是舞蹈表演的基础.舞蹈技术不是舞蹈的一切,舞者即使圆满完成了技术技巧动作,也还不能完全达到舞蹈表演最终目的.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方面,即艺术表现力的问题.舞蹈是一种刻画人物,表达事物的表演艺术,是由人物的思想通过肢体语言来表达情感的,舞者的一招一式都包含着人物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都体现了人物的交流和情感.舞者表演一部作品所需要多项综合的表演技巧和创造能力.它包括对外部形象设计与内部情感的体验和创造; 舞蹈风格与特色的把握; 舞蹈节奏与韵律的感觉; 舞蹈技术与造型的完成; 舞蹈动作的表情与交流意识的表现等等.舞蹈是用人体表现人类心灵深处的感情和感受,舞蹈本身就是一种用"情"带"动",用"动"抒"情"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者的生活积累,思想文化素质是基础,以及对音乐的感悟,它直接关系着舞者对角色理解、体验的深浅.舞者观察生活时要有效地捕捉形象,艺术实践中就会更加有效地塑造形象.就会多一些主动性,少一些盲目性.在舞蹈作品的过程中,强调外部动作必须建立在准确的内心情感的基础上,内心情感又要依靠外部技巧,内外相结合,准确的外部动作不单起到表达情感,塑造形象的作用,还起到诱发情感,孕育情感,稳定情感,推动情感发展的作用.舞蹈的表演性同样有很复杂的技巧.

  舞蹈者的任务是以其掌握的舞蹈动作、造型和技巧能力,结合音乐等艺术手段,将作品的思想内容转化为可视可感的舞蹈形象.

  舞者是表演实践的主体.舞者既受作品的制约,但又是编导构思的被动实现者,具有再创造的主观能动性.舞者作为对舞蹈编排艺术构思的创造性舞台体现,应具备综合能力.加上舞者身体技能的要求十分严格,不经长期艰苦的基本训练,就无法进入创造实践.舞蹈的技术技巧的训练,与一般身体锻炼不同,因为舞蹈动作必须负荷思想、传达感情、塑造性格,为表现作品蕴含的主题服务.因此,在舞蹈作品中,作为手段的技术,只有在进行真正的艺术创造过程中才能显示出它的价值.

  舞者的表演,要经历一个由外到内、再由内到外、内外结合的过程.舞者须先学习掌握某一角色的动作、姿态等外部技术后,再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体验具体人物的心理活动并把握其个性特点,给身体动作( 技巧) 以内心依据,塑造有血有肉的丰满的艺术形象.舞者"神"是通过"形"来体现的,完全脱离"形"的"神",是空幻的; 而单纯的形似,则会使舞蹈形象苍白无力.一个成熟的舞者在创作角色时,总是要求自己形神兼备.

  舞者表演的作品体现了情感世界,只有将情感融入每个动作中,才能赋予舞蹈以生命.舞者只有将真挚的感情融入每一个舞蹈动作之中,以心造舞、以舞传情,作品才具有感染力.舞者通过内心、表情、眼神、动作、音乐、造型和各种技巧以及舞者的文化素养、生活阅历等综合这些才能完整展现人物的思想感情才能表演出真正的舞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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