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0 18:56:35 所属分类:中国哲学 浏览量:
在荀子的思想中,礼的内涵得到了极大丰富和拓展,突破了伦理的范畴,不仅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伦之礼,还指规则、规范、法制等客观政治原则,礼成为人们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也成为社会利益分配的准则,当以礼来治国,礼就成为治国理政的纲领,荀子
在荀子的思想中,礼的内涵得到了极大丰富和拓展,突破了伦理的范畴,不仅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伦之礼,还指规则、规范、法制等客观政治原则,礼成为人们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也成为社会利益分配的准则,当以礼来治国,礼就成为治国理政的纲领,荀子进而援法入礼,形成了礼法结合的礼治治理思想。
一、礼治
荀子继承了先贤“礼以行义”的思想主旨,以礼作为个人修身和行为的准则,注重礼乐的教化引导作用,同时又把礼的精神贯彻落实于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礼之“分”的社会功能,来调节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物质利益的合理分配,进而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 一) “礼乐”之教化作用
先贤讲“礼”,荀子则习惯于讲“礼义”,《左传》曰: “义以出礼”,“礼以行义”,义为内在精神,以仁义为本,礼即礼仪,是义的外在表现形式,义是制定礼仪的内在根据,礼与义是相为表里的。《中庸》讲“义者,宜也”,又是合宜、得宜,含有应当、正当性的义涵,礼是人之为人的修身准则和行为规范,荀子礼义并举即是要求人以仁义为本,遵从和践行人道之礼,合礼的行为即是合宜的。
荀子重视礼乐对人的教化引导作用。他认为人的本性是不可改变的,而且容易走向为恶,人们之所以能够作出符合道德礼义的举止,是靠“礼乐”的后天教化、引导而成,因此,人必待教化而后善。荀子把“礼”视为人修身的基本准则,“礼者,所以正身也; 师者,所以正礼也。”①“礼”也是人行为规范的准则,他说: “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通,不由礼则悖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 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②礼无处不在,人的意志思虑、饮食起居、进退趋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要遵循“礼”的规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实践着礼。荀子设想的未来理想社会是礼义至上的王道之世,他希望这样的社会里人人知礼尊礼,以礼为治,以礼治人是荀子礼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荀子还提出“乐”的概念,“乐”有利于强化礼的教化作用,他说“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①“乐”的根本特性是“调和”,中和平正,实现人心灵、情感的沟通和交流“调和,乐也”②,荀子认为乐具有教化的作用,“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③“乐”可以使人心向善,可以改变风俗,“乐”具有和民、齐民的社会作用。
“礼”与“乐”内外相应。“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④乐,所以修内也; 礼,所以修外也。⑤礼是外在的规范,其作用在于约束人的行为; 而乐体现的是内在的情感,其作用是化育人的心灵和精神。通过制礼作乐能够达成“性伪合”而“美乐相善”、“化性成德”,成就“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⑥的和谐社会风气。
荀子的礼乐之治是一种文教手段,通过对礼仪规范的遵守,于潜移默化中起到价值引导、思想启迪的作用,是从人的思想深处入手,来提高人的道德品味和思想境界的,使人们自觉地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这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文明素质是具有超越时代、超越国度的实际意义的。
( 二) 礼之“分”的政治功能
荀子进一步拓展礼义的外在规范、规则意涵,礼义既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也是进行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人类社会内部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纠结,充斥着矛盾、冲突,这就需要制定礼义,来调节社会矛盾,合理分配社会利益。首先通过礼义教化来矫饰人性,使其向善,节制欲望使物不匮乏,达到欲物平衡,“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⑦其次,通过发挥礼义之分的职能,按照“贵贱有等,长幼有差”⑧的原则进行社会利益分配,使高低贵贱等级之分与物质财富占有之多寡相为表里。再次,还通过职业分工,使农、士、工、商各守其业,也即“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⑨,这样才能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所以,礼义对于治理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治国理政的基本纲领,是“人道之极”,他说: “国之命在礼”、“国无礼则不正”,这是说,国家没有礼法,就不能治理。是否实行礼治决定国家的治乱和强弱盛衰,所谓“礼义之谓治,非礼义之谓乱。”荀子特别强调了礼作为政治原则,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作用,礼之分的职能对于平衡社会矛盾,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二、法治: 援法入礼
在荀子的礼治思想中,他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思路,主张德治,重视礼乐的教化作用,另一方面他更倾向于通过规则制度来进行社会治理,赋予礼规则、制度的意义,把礼看做是社会规范、政治原则,这弥补了儒家道德政治的缺陷,充分发挥礼的外在规约和强制作用,以明确的等级划分为前提,在社会权力和物质利益的分配上,严格地以礼分施,做到均遍而不偏。为更好地发挥礼之分的职能,他援法入礼,主张隆礼至法,形成完善的礼治思想。
这里的“法”指法律、法规和政令,法的制定要以礼为根据,“《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礼是法的纲领和指导原则,法是维护和践行礼的主要手段,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让大家进退行事有依据,“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他还主张有法必依,不能以私乱法,“怒不过夺,喜不过予,是法胜私也”,要处理好法、职、议、通四方面的关系,“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瑏瑦,他认为严于执法是绝对必要的。
礼与法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而行,他指出“礼义者,治之始也”①,“法者,治之端也”②,礼与法具有内在的相通性。“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③礼是教化,法是刑杀,“治之经,礼与刑。”④礼与法各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功用,“听政之大分,以善者至,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⑤礼法互补,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荀子援法入礼,强调了刑律、政令的惩戒、刑杀作用,使礼治得到了刑法的有力支持和保障,大大弥补了儒家教化的不足处。他的法治思想强调以强制性规范治国,开启了法治的端倪。
三、人治: “有治人,无治法”
礼法在社会治理中固然重要,但人的因素更重要,荀子特别强调了实施礼法之治的人君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荀子认为人是法、礼、政策的主体,所以他讲“有乱君,无乱国; 有治人,无治法 . . . . . 法不能独立,类( 例) 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⑥起决定作用的是人。其次,礼法也是由圣人制定出来的,“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⑦。他进而寄望于君主,“法者,治之端也; 君子者,治之原也。”⑧希望君主能做到“善群”、“能分”,“君者何也? 曰: 能群也。”⑨“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瑏瑠荀子认为君主应该学礼修身,成为道德的楷模,为政以德,“君者,民之原也,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有什么样的君主,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
荀子的礼治思想是包括礼治、法治、人治的综合治理,是以儒家的仁礼精神为内在指导原则,以礼乐之治、法治为治理手段进行社会治理。荀子虽然在治理手段上王霸并用,但最终理想是实现“王制之世”,实现天下得治,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四、荀子礼治思想的现代启示意义
荀子的礼治思想是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重视礼之“化性起伪”矫饰人性的教化引导作用,同时又拓展了礼之规则规范之作用,以礼作为治国理政的纲领,因而实现了治人与治国的统一。礼法作为外在的规范原则固然重要,但执政者同样重要,所以荀子特别强调了人的因素在社会政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荀子的礼治思想体现了治理思想的精髓,对于当今社会治理仍有重要借鉴启示意义。
( 一) 礼治之治人与治国的统一
实行礼治既是治人的需要,也是治国的需要。
荀子对人性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认为好利恶害是人的自然本性,如果一任人的本性发展下去就会与辞让、忠信、礼义、文理冲突对抗,人容易纵情恣意,容易走向为恶,就会引起纷争,给社会带来祸乱。但人又需要“群”,要在社会中生存,那么就要成为一个合群的社会人,所以荀子就主张圣人起礼义制法度,目的是为了“化性起伪”,合理节制人的欲望,引导其向善,使人成为道德人、社会人。社会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特性,荀子更看重人的社会性的塑造。人通过学习和践行礼仪,成为知礼、尊礼的社会人。
在荀子的思想中,以礼义思想为核心形成的礼制既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也是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准则。人总是生活于一个由多种多样不同因素构成的社会之中,其内部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纠结,充斥着多种矛盾,这就需要制定礼义,来调节社会矛盾,合理分配社会利益。首先通过礼义教化来矫饰人性,使其向善,节制欲望使物不匮乏,达到欲物平衡; 其次,通过发挥礼义分之职能,按照“贵贱有等,长幼有差”的原则进行社会利益分配,使高低贵贱等级之分与物质财富占有之多寡相为表里。再次,还通过职业分工,使农、士、工、商各守其业,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礼义贯通个人、社会、国家三个不同领域,道德规范与政治原则具有同一性,礼是个人修为、社会行为、治理国家的通则,礼义是治国安民之本,荀子讲“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①礼治是治人、治事、治国的统一,最终目标是人们各安所分,各尽其能,各得其宜,和平相处,所谓“群居合一”,整个社会秩序井然,和谐安宁。荀子的礼治思想,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指出“起礼仪,制法度”对于人生修养和人类行为的重要意义,同时又注重发挥礼之“群”与“分”的社会职能,将礼贯通于人生和社会的整个领域,实现了治人与治国的统一,这种治理思维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
( 二) 政治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荀子虽然认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是礼治和法治,但他认为人的因素也很重要,因为社会的主体是人,礼与法都是由人来制定和实行的,在君主专制的古代社会,君主是礼法的制定和执行者,君主的德性和行为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好坏,所以他特别强调君主要修身,要为政以德,君主要善于“群”和“分”,具有很强的治国理政能力。这种对政治人德性和素质能力的强调,是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政治人格的完善与否及执政能力强弱与否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效果。
荀子对政治人在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强调,对我们有重要启示意义,进行良序社会治理,建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主题,我们往往注重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手段,而忽视对社会治理主体的关注,忽视政治人人格的培养和塑造,现代社会治理中的政治人不仅要有知识、懂管理、具有治理理念,更要有君子之道德自觉和勇于承担责任之精神,荀子提出的学礼、积伪、群分等思想对完满政治人格的养成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 三)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
相对于法来讲,礼更符合人伦道德和民情风俗,荀子讲法,是通过强制的手段贯彻实践礼的精神。“法”的条文与“礼”的宗旨有机结合,他认为礼与法结合,国家才能得治,“隆礼至法则国有常”②。荀子的礼治思想以儒家的德治为主,体现了儒家的德治精神和王道治世的传统,但他又意识到德治的不足处,由此他提出法治,以法的强制性保证礼的完满实现,所以他的礼治思想就是德治和法治的结合,德治体现的是自律,法治则是他律,礼治是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荀子礼法结合的礼治思想,是一种综合治理的整体治理模式,这种综合治理模式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盲目地照搬西方法治和一味排斥传统礼治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今天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和法制社会中,我们提倡以法治国,更强调法治的重要性,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德治的重要作用,德治和法治各有其治理范围,都是重要的治理手段,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尚德、重礼传统的国家,德治具有特殊意义,凡是要靠人们自觉自律而又难以纳入法律的行为规范,都可以而且也只能约之以“礼”.在现代社会,这部分内容属于社会公德的范畴,遍见于当今社会中的各种公约、守则等行为规范,这些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礼”.加强礼的建设,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高水准的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的道德人文环境,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行政管理对于国家治理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当下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完善法治环境,依法治国、法治强国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但是法治的贯彻和实施需要较高层次的公民素质和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作为基础和保障。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治理手段,二者的区别仅在于,德治是一种以非强制规范治国,而法治则是以强制性的规范治国。
参考文献 [1]荀子( 安小兰译注) [M]. 中华书局,2007. [2][清]王先谦撰。 荀子集解[M]. 中华书局,2012. [3]四书[M].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 [4]刘泽华,葛荃主编。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M].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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