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述简练,资料数据和反映的情况务求核实准确,学科专业名词和术语统一、标准,字数以3000~4000字为宜;
2.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符号等务请按有关国家标准、法规书写清楚,正文及公式中的外文词语、字母、符号等请用印刷体书写,并标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
3.附图请精心绘制,达到出版要求,表格请用三线表;
4.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等;
5.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每位作者应分别注明其工作单位全称(具体到系、处、所)、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排列时用分号“;”隔开。例:李洪歧1,陈小娟2(1.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土木工程系,河北沧州061001;2.河北省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河北保定071000)
6.在首页地脚处应注明第一作者的作者简介,格式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同时,在简介前加“作者简介:”作标识;
7.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内容包括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结果等,其中不允许出现图表、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写词及文献序号,字数以100~300字为宜;
8.关键词以3~8个为宜,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9.获得资金资助项目的文章,请在“基金项目”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并置于论文篇首页地脚处“作者简介”的前一行。
10.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即在文内引文处,对引用的文献按出现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并置序号于方括号内,且视具体情况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语名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表。
11.来稿需附英文题名、作者署名、摘要及关键词,一般与中文部分相对应。其中,英文摘要以150~180个词为宜;姓氏汉语拼音字母全部大写,复姓应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之间加连字符号,不缩写。如:
WANGHong(王红)ZHANGDong-lin(张东林)
12.请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本刊邮箱,来稿在6个月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恕不退稿。来稿如在投本刊前曾投他刊,请先向本刊声名撤稿,以免造成一稿多投及版权纠纷。经本刊通知作者采用的稿件,按规定收取文章编审费,并按本刊编排计划安排刊出,其间作者如拟撤稿及时涵告。一经刊出,即向作者酌寄稿酬,并赠寄当期本刊1册;
13.请在文后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及时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