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经济问题

期刊级别:

期刊周期:

国内刊号:35-1060/F

国际刊号:1005-9709

主办: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福建农林大学

审期:3-6个月

期刊摘要: 《林业经济问题》IssuesofForestryEconomics杂志创刊于1981年,双月刊。1984年改为国内外公开发行;1989年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南方十二省(区)理事联络处和福建林学院共同主办;1996年改为双月刊;1998年12月改为由福建林学院与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共同主办;20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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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速度: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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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简介

《林业经济问题》IssuesofForestryEconomics杂志创刊于1981年,双月刊。1984年改为国内外公开发行;1989年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南方十二省(区)理事联络处和福建林学院共同主办;1996年改为双月刊;1998年12月改为由福建林学院与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共同主办;2001年改为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与福建农林大学共同主办。

《林业经济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投身于林业经济改革,致力于促进林业经济学发展、提高林业经济理论研究水平与实践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紧扣林业经济改革步伐,为林业经济建设、林业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对各级林业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者、林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者、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决策者、林业经济理论研究工作者、农林业大中专院校广大师生,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林业经济问题》立足福建、侧重南方、面向全国组稿、报道国内外林业经济学领域重大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林业经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实践工作中提出的新问题、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经济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包括森林生态经济、木材贸易、生态林业、社会林业、林业体制改革、林业政策法规、林业企业经营管理、林业会计、林业统计、林业经济管理、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分类经营、森林旅游、山区综合开发、国内外林业经济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著和科研报告、综合评述、专题讨论、管理论坛等。

林业经济问题栏目设置

学术论著、科研报告、综合述评、专题讨论、管理论坛等。

林业经济问题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收录

1、中文核心期刊:

1992-2011年连续5届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1992)、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11))

2、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3、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4、影响因子:

截止2015年万方:影响因子:0.705;总被引频次:728

截止2015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777;综合影响因子:0.540

5、林业经济问题杂志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入选500种中国社会科学期刊精品数据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数据来源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全文收录期刊

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林业经济问题要求

1投稿过程

1.1在线投稿

不接受信函或电子邮件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进行在线投稿,进入作者投稿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在投稿上传文稿正文时,均需上传隐去作者相关信息(包括中英文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脚注中的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基金项目等)的稿件。

1.2签订合同

投稿成功即为:全体作者已经签订了“《林业经济问题》出版合同”,已自愿将拥有的对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本刊,不再另投他刊。来稿一经接受刊登,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未经本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3收稿时间

收稿时间以收到“收稿通知”(稿件通过抄袭检测后发出的)邮件为准。

2稿件处理

2.1接收稿件

符合本刊要求的来稿,编辑部予以接收,并按程序送审;来稿如不符合本刊要求,编辑部将先退请作者修改,合格后再送同行专家评审,最后由本刊编委会决定是否刊发。

2.2审稿期限

稿件的评审期(编辑初审、专家评审、编委复审、主编终审)为4个月,自收到已签字的合同之日起满4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满8个月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以上期限不包括学校的寒暑假放假时间,碰到了,应顺延。

2.3删减加工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权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删节等,如有不同意本刊对来稿进行编辑、加工、修改、删节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2.4补充修改

作者必须按照编辑提供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并把修改稿添加到系统中。请注意:只有接到编辑部的相关通知之后,方可上传文件;而且每次收到邮件,只能点击上传一次,然后就失效了,请慎重点击。

2.4修改期限

自编辑部发出修改通知之日起2周内修回,不得逾1个月不上传修改稿。

3收费与稿酬

3.1审稿费

来稿无论录用与否,均需在投稿时支付审稿费。审稿费标准:每篇稿件200元,请在投稿时寄出(暂时改在缴纳版面费时一起交)。

3.2版面费

对拟刊用的稿件,作者须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

3.3稿酬

期刊出版后按篇向作者支付稿酬(含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稿酬),赠送当期样刊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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