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应是电脑打印稿,文字、标点、数字和计量用法要规范。字数以4000-6000字左右为宜。
2.标题应贴切、鲜明、简洁、生动,字数一般不要超过20字,可加副标题。
3.署名应是文章的真实作者。凡属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1、2依次标出。
4.作者单位署于作者姓名之下,外加括号。对两名作者,应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工作单位要素依次为:单位(一、二级)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
5.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论,篇幅为100~200字。
6.关键词应是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每篇文章可选关键词3~8个,彼此用分号“;”隔开。
7.文章应内容充实、观点新颖、层次清晰、逻辑严密、论据可靠、语言通顺、标点准确,有一定的理论性。
8.文章如系某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应标于文稿的后面,注明基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9.注释(指对文章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和参考文献附在正文之后,注释的序号用阳圈码表示。参考文献的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编排顺序依次为:序号、作者(译者)、文献题名和文献类型标识(用英文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A-专著或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出版者、出版年或刊期(卷号)、页码。
1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3条的规定,本刊有权对作者的论文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申明。
11.本刊刊登的稿件可供国内外文摘刊物或数据库收录、转载并上网发行,作者如不同意,可在来稿时标明。
12.请勿一稿两投或托人转递,来稿在2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限于人力和经费的不足,来稿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