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每篇稿件字数控制在8000以内(约稿和优质论文除外)。
2.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稿件遵守教育部颁行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用字和标点符号准确,计量单位、数字用法、附图附表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请准确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
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用数字加圆圈(如①②)按先后次序标注,放在当页的页脚。
参考文献是写作论文时所引用的文献书目,在正文中用数字加方括号(如[1][2])在正文中按先后次序标注,放在论文文末,并与文末的排序格式一致。引文数据标明出处。并严格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CAJ-CDB/T1-2006)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著录论文,以确保论文格式要求的完整性。如:
(1)著作:[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页码.
(2)期刊论文:[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份,(卷)期:引用页码.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引用页码.
(4)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5)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4.所有来稿均请附上单位和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6个)、基金项目(包括批准号)和作者简介(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并将论文题目、作者名、单位、摘要和关键词译成英文。
5.本刊实行优稿优酬原则。由于人力有限,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