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名: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中文题名不得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2.作者: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邮编,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以“,”分隔,整个数据项放入()中。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分隔;不同单位的作者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并按照对应序号介绍;各工作单位之间以“;”分隔。
3.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
4.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公式、非公认符号、缩略语,也不宜使用“本人(我们、作者)认为…”、“本文论述(分析)了…”之类字眼。中文摘要限定在100-300字为宜。
5.关键词:选取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3-6个作为关键词,不分标序号,不分段,其间用“;”分隔。
6.正文:正文层次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除外)。层次序号采用“一、”、“(一)”、“1.”、“(1)”标示。圆码○1或方码[1]专用于“注释”和“参考文献”,不得用来分级。各层次的序号左空2格起排,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外文字母、符号要分清大小写和正斜体。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符号要明显标示。文中能用文字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图表。
7.注释:是对题名、正文特定内容的必要解释与补充说明,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以右上角标注表示,即○1,集中排在文末参考文献之前。
8.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本文时所参考的他人研究成果或文献书目,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即[1],在正文中以右上角标注标示,在文末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统一排在注释之后。多次引用的同一参考文献一律使用同一个带方括号的数字序号表示,并在正文中的右上角标注后以“(P起止页码)”的形式注明起止页码,即[1](P1-2)。文末所有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参考文献的类型及其标识是: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析出文献A;其他Z;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
相关参考文献格式为:
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翻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b.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c.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d.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