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学报

期刊级别:

期刊周期:

国内刊号:21-1077/C

国际刊号:1000-1751

主办:辽宁师范大学

审期:3-6个月

期刊摘要: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前身是《辽宁师范学院学报》,创刊于1978年,1983随着学校更名而改为现名。《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辽宁师范大学主办的多学科、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稿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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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速度: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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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前身是《辽宁师范学院学报》,创刊于1978年,1983随着学校更名而改为现名。《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辽宁师范大学主办的多学科、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稿范围或栏目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哲学原理与社会学研究、法学理论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究、辽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心理发展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文学与艺术研究、东北历史文化研究、编辑学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国际检索期刊刊源;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首届、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台湾华艺、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等数字化期刊全文收录期刊。《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现任主编由校党委副书记董文江教授兼任,常务副主编由学报编辑部主任于钦波研究员兼任。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辽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文学与艺术、东北历史文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哲学原理与社会学、法学理论。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获奖情况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

首届和第二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辽宁省一级优秀期刊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要求

(1)来稿要论点明确,文字通顺、精练,数据可靠,一般不超过9000字。文稿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

(2)来稿必须依次写明: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邮编、所在城市名称)、摘要、关键词(以上5项必须译成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包括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和引文页码)、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稿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带电子版。用字要规范,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文稿中数据和计量单位请按国家标准GB/T7408-2000《数据源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则书写。

(4)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写出,否则责任由作者自负。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末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文献序号按文中出现先后,以阿拉伯数字编排;文献为期刊的,请按下列次序书写:作者、题名、期刊名、年份、卷号(期号)、页码;文献为专著的,请按下列次序书写: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页码。

4.来稿请自留底稿。由于编辑部人力有限,来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文稿初审通过,即发用稿通知。6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请自行处理。

5.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做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作者若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或摘编其作品,请在来稿时声明。

6.来稿一经刊登,按字酌致稿酬,并赠当期《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册。来稿请勿一稿多投。如已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

7.文稿属国家和省部级基金项目者,请在文章首页标明(并附相应证明复印件),以便优先送审。

8.稿件邮寄、网上投稿均可。来稿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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