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观点明确新颖,资料详实可靠,论证严谨科学,语言流畅规范,篇幅不超过8000字(特别优秀的论文可在12000字以内)。有基金资助项目的稿件优先刊用。
2.来稿请用打印稿或发送电子邮件,并提供作者联系电话。
3.来稿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通讯地址、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基金项目、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以及英文篇名、英文署名及通讯地址、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1)题名应准确、鲜明、简洁,一般不超过20字。
(2)作者署名如用笔名,请注明真实姓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通讯地址(含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
(3)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少数民族)、籍贯(省市或县)、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主要研究领域(方向)。
(4)摘要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观点,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一般为200字左右。
(5)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
(6)基金项目产出的论文应标明基金项目全称(含批号),置于文章首页地脚。
(7)注释是对文章题名、文章内容的解释性说明,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序号,注释置于篇末。
(8)参考文献只标注公开文献,包括主要责任者、题名、标志码、出版项(著作应标明: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报刊应标明:报刊名、出版日期、页码)。参考文献排在注释后面,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经典著作的引用应提供最新权威版本。
(9)英文题名、英文作者署名及通讯地址、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参考文献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