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周期:半月刊

国内刊号:15-1358/G

国际刊号:2095-2368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审期:1个月内

期刊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刊物,主要刊登地方法规与规章、自治区政府文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自治区政府部门文件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办刊宗旨是“传达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行政、面向社会各界、服务改革发 [详情]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审稿速度: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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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刊物,主要刊登地方法规与规章、自治区政府文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自治区政府部门文件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办刊宗旨是“传达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行政、面向社会各界、服务改革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收录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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