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实稿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清晰,并在文末注明字数和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电子信箱。本部处理稿件以作者投寄之纸质文稿为依据。
二、求实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正文层次最多为5级,其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号区别
三、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标注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的地名、市或县的地名、邮政编码。
四、稿件正文之前须有摘要(100—300字)、关键词(3—8个)。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体现文章的创新点(新理论、新观点等)和结论,不与引言重复,不须评论,不宜用“作者认为”、“本文认为”等引导性用语,也不宜用“通过……认为”、“本文深入分析了……”等用语。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虚词、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不能作为关键词。
五、基金项目是指获得科研基金资助的文章,请注明课题的立项者、名称和编号,并附立项复印件,如“[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指导作用’(96BJL001)”,此项排在作者简介之前。
六、作者简介须打印在首页地脚处,内容有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七、凡引文出处一律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列于文末。文中引文处的序号(右上角标)与参考文献的序号须对应,用方括号标注(如[1]、[2]…)。所引著作中的页码一律写在文中引文序号后面,用小圆括号标注,如[1](P58)等。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只出现一次,其中不注页码;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角标外著录引文页码。
八、注释排印在文章末尾参考文献前,以数字加圆圈标示(如①、②…)并在正文具体位置以右上角标标示,如①等。
九、投稿请直接寄本编辑部,勿寄个人,勿通过中介,勿一稿多投。请务必在稿件上注明投“求实”或投“学报”字样。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稿件寄达3个月后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以将稿件改投他刊。稿件一经采用,本部即按自定标准给付稿酬和赠送样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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