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稿请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中英文标题和摘要(限300字内)、关键词(限5个以内)、规范的注释。
二、本刊实行明确的三审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寄出稿件后两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三、注释体例
1、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2、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3、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出作者姓名。
四、具体注释范例:
1、著作类: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②佟柔:《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
2、论文类: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5页。
4、译作类: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4页。
5、报纸类:①张志铭:《现代化与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载2003年9月23日《光明日报》。
6、古籍类:①[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8、网络资料类:①郑成思:《“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
9、外文类: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10、数字用法:请规范数字用法,其中法条顺序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