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刊欢迎述评、论著、技术交流、讲座、学术论坛、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病例报告、会议报道、读片讨论会等栏目的稿件。欢迎对本刊工作提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
二、对来稿的要求
1. 文稿 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述评、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简报等短文不超过1 500字。
2.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4. 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5.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空2个字。
6. 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凡以人名命名的疾病、综合征、试剂、技术方法等以原文字表示,不用译名。
7. 图表 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8.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10 kPa(75 mmHg);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9.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 329.476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
10. 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 );(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检验用英文大写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9)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 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 参考文献 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1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4. 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1份为手写或打印稿,另1份可为复印件。但照片图不可用复印件,也应两份。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
15. 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16. 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备用。
三、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对不用稿件本刊将采用平信寄还作者。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500字以下5元,1500以上10元),中华医学会会员免交(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论著另赠抽印本20册。
六、来稿请寄: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病理学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710。请勿寄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