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标题含义应一致。
(2)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作者单位按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邮政编码的顺序附注于首页作者下方,并最好注明作者的Email。
(3)摘要: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结果中需列出主要数据。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350~500个实词左右。
(4)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3—8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中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在关键词下标注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
(5)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尚未通过审定的,可选用最近版《医学主题词表》、《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中西药名以最近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药品和化学试剂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在其通用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商品名及生产厂家。
(6)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不加注释直接使用,如DNA、CT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首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则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coronarysyndrome,ACS)。
(7)统计学方法:注明应用的统计软件版本及选用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对于定量资料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不应盲目套用x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学分析方法。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建议请统计学专业人员把关。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
(8)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号、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正文中未注释过的缩写。表格采用三横线表,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年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三版)。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人、台、次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如血压数据只出现在图(表)中,也应在先出现的图或表的注释中注明换算系数。
(10)数字:执行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公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65±2)%不得写作65±2%,也不宜写作65%±2%。对面积与体积的计量单位书写时,如体积书写方式为:4cm×3cm×5cm,而不写成4x3x5cm3。
(11)参考文献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意愿)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著录前3人,后加“等.”或“eta1.”。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参考文献应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5年内文献为主,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发表年份、卷号,无统一编卷的写刊期及起止页。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