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该刊接受网络投稿。网络投稿的同时,请将1份纸样稿件、单位推荐信一并邮寄至编辑
部。单位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核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
1.2 来稿须清楚的附出作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E-mail,并留下便于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请作者在文稿第一页左下方逐项写明以下内容:
基金项目或攻关课题: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军队相应级别)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此
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5-20-74)
作者单位:单位名称(具体到科室),单位所在市 邮政编码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学历,职称,职务,研究方向及E-mail
通信作者:需要通信作者时请连同其E-mail一并附出,一般只列一位。
1.3 该刊设立“快速通道”服务,对具有先进性的论文、省级以上科研立项或获奖项目、研究生论文,可加快审理,符合要求者优先刊用。
1.4 凡投寄本刊的稿件,3个月内(以稿件回执日期计算)给予回复审稿意见,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该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作者自留底稿,该刊不退还纸样稿件。
1.5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该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1个月不返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1.6 版权 稿件刊登后,版权归该刊所有。该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等方式出版该论文。
1.7 作者投稿时须从邮局汇20元稿件处理费。稿件确认刊登后,需按标准收取版面费,需要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刷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确有困难支付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文章发表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1~2册。稿件及汇款请勿寄给个人。
1.8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8号,《实用皮肤病学杂志》编辑部(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