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来稿(包括图表)应一式两份,字迹清晰,英文摘要及参考文献应打印并适当留宽行间距离,以便修改。凡特种文字、上下角标符号及需斜体等,应在稿上注明。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
1.2 获奖及获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文稿论文其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自治区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或曾获奖,应在文章首页左下方脚注说明,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3 投寄稿件必须经该单位审查并附正式推荐信(在稿件上加盖公章无效)。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和无一稿两技。
1.4 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按《著作权法》,本刊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删节,但涉及的文章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修改。凡寄还作者的退修稿,作者应认真对待,有问题可与编辑部联系。所有退修稿应及时修改,按规定时间内用挂号信寄回编辑部。逾3个月不寄回编辑部者,按自动撤稿处理。作者应将退修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与修改后稿件打印件、原稿、退修意见单一并寄回编辑部。
1.5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用作邮寄、专家审阅等支出),每篇稿件收处理费20元。稿件确定刊载后,酌收发表费,发表后酌致稿酬并寄该期杂志1-2册。来稿务必注明第一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及电话(包括家庭电话)、传真号码、Email以备用。
1.6 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给作者收稿回执。若日后查询请注明稿件编号。
1.7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收到本刊所寄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技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作者应自留底稿,凡未被采用稿件本刊以平信寄还作者。
1.8 所有来稿一经确定刊登,编辑部将排印样一份寄交作者,一为请作者核校、确定;二为请作者于核校后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权即归本编辑部。本编辑部将以纸载体及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形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本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 作者和单位的中英文名字、所在地、邮编分别列于中英文题目之下,单位的英文名称应是系统内认可的、符合规范的。
2 个人署名作者在2人(含2人)以上以及集体作者,应指定一位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应有简短的中英文自传:姓名、性别、学位、职称、主攻研究方向,放在文稿第一页的左下方。副高职称以上的作者应有亲笔签名。
3 受资助的情况(资助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号)用中英文分别列于文稿左下方。
4 所有稿件都应有中英文摘要。一般科技论文的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作者应能使读者通过阅读摘要就能掌握该文的主要内容或数据。为便于国际读者检索并了解文章的基本信息,英文摘要应比中文摘要更详细。
5 每篇文章应标注中英文关键词各3~8个。
6 缩略语、简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清楚外,在首次出现处必须写出全称并注明以下所用的简称。如新术语尚无合适的中文术语译名可使用原文或译名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7 用于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8 研究对象为人时,需注明试验组、对照组受试者的来源、选择标准及一般情况等。研究对象为试验动物时需注明动物的名称、种系、等级、数量、来源、性别、年龄、体重、饲养条件和健康状况等。
9 药品、试剂使用化学名,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
10 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精密度或误差范围。
11 图和表格与文字的内容不要重复,图、表应有自明性,即不看正文就能理解图意、表意。图题和表题均应中英文对照。
12所引的参考文献应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未公开发表或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著作如确有必要引用,可用圆括号插入正文或在当页地脚加注释说明。原文作者若不超过3人应将作者姓名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3位以上作者则列出前3位,逗号后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