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言简意赅。一般每篇论文不超过一万字,每个新种的拉丁描述及特征集要不超过1000个印刷符号。
2.稿件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稿件的题目、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要求中、英文(汉语拼音)对照;两种文字的稿件均要求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中文稿件的英文摘要可适当加长。摘要须高度浓缩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其中,不宜引用图、表、公式及参考文献。关键词一般3~10个。中文稿件的表、图注及图版说明应有英文对照,中英文分段排列。
3.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需分清,斜体者(如:基因位点的符号以及分类群的拉丁学名)应在下面划一横线为标记。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及其位置高低需区别明显。中、外文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厘米、毫米、微米应写成cm,mm,μm;当量浓度N、克分子浓度M已废止,用mol/L浓度单位;小时、分、秒应分别写成h、min及s。
4.发表新分类群及分类修订文章要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统一,发表新分类群的文字顺序为:学名,拉丁文特征集要、简要描述,模式标本引证,中文简要描述和特征集要。标本引证中,汉语拼音的地名及人名(沿用已久的老学者姓名的英文拼法可不变)后括注相应中文。我国地名的汉语拼音拼写应遵循《汉语拼音中国地名手册》的最新版本,对一般标本只引采集地的省、县名、采集人姓名及标本号,注明标本存放处(请采用《中国植物标本馆索引》(傅立国主编)的标本室代号);模式标本要加引采集年、月、日及海拔和生境。新种的模式标本请存放在有条件长期保存标本的大标本馆。分类修订文章原则上要求对每个类群及其异名都引证模式标本。涉及多学科研究手段的论文均请注明凭证标本(采集地、人、号)及其存放处。撰稿请参考我刊近期刊登的《作者撰稿参考事项》。
5.参考文献按“著者-出版年制”的格式著录。文内所引及文末所列文献应能一一对应。我刊原则上采用英文著录方式(中文文献的作者用汉语拼音,括注中文;刊物名要求英中文对照,文题和书名及图书的出版单位等只录英文,出版地址用汉语拼音,列出版单位之前);但原中文文献无英文题目者不必翻译。有关参考文献引证的要求,请详见本刊近期登载的《植物分类学报》参考文献引证格式。
6.图和照片要有比例尺。插图最好用硫酸纸清绘,墨线要黑而匀。插图一般不超过15×20cm2,以免邮寄时损坏。插图的图注须与图分开。图版的版心不超过14×19cm2。图版照片贴的厚薄须一致,可贴在复印纸上,切勿贴纸板上。图、表与正文内容切忌重复。
7.来稿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包括图或图版)可为复印件。打印稿须兼行打印。文稿修改定稿后,最好交软盘,或通过E-mail传送定稿的文件(地址:aps@caf.forestry.ac.cn),同时须附一份内容与之完全一致的文字打印稿(须隔行打印)。软盘文件务必在PC兼容机的操作系统下转换为纯文本(.txt)文件的格式存储;若使用北大方正排版软件,请拷贝小样文件。作者应尽量使用新3寸盘,盘上只包括相应文件,在投寄前进行病毒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