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刊欢迎论著、短篇论著摘要、病例报告、讲座、综述、国内外学术动态、会议(座谈)纪要、读片集萃、技术交流、新技术研究或应用、质量控制、经验介绍及专题研究等栏目的稿件。述评、专论等稿件主要为约稿。
二、对来稿的要求
1. 文稿 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练、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短篇论著(论著摘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
2. 题名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在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并最好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4.摘要 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其中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写入另纸。作者应全部列出;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 LIN Xian- WU Jian-ping, QIN Jiong.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 China。有通信作者时,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邮政编码、单位名称或Email地址。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5.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 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6. 医学名词 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执行,经络针灸学名词术语按GB/T 16751.2-1997《经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称与部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拉丁文。
7. 统计学符号 按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8. 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9. 文字 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0.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11. 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 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选择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12. 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其他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
13. 统计学方法 尽可能详细描述,(1)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 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2)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统计表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相对数分母不宜小于 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3)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定量资料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定性资料不应盲目套用检验。回归分析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4)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 (或非常显著性)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统计量的具体值。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14.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15. 基金项目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作为脚注的第一项,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16. 来稿应将1份纸样稿寄至编辑部,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均应注明。大小写、拉丁文、希腊文明确。外文字除英文外,请注明文种。表格应出现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线条图与照片均另附于文后,照片背面注明题名、图号和上、下方向,图说明及图题另纸书写。X线照片及其他照片应清晰,层次分明。1份电子版(作者姓名及单位不出现于文内,便于双盲审稿)上传至”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http://www.cma.org.cn,点击”业务中心”注册或登录)。请自留底稿,除非作者声明,一律不退还原稿(图片除外)。
17. 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不属于一稿两投,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三、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
五、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查新报告和2位专家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4个月内出版。申请进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审稿费不超过400元。
六、有关著作权事项
1.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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