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医专学报

期刊级别:

期刊周期:

国内刊号:36-5031/R

国际刊号:1009-4024

主办:江西省宜春医学专科学校

审期:3-6个月

期刊摘要: 《宜春医专学报》办刊宗旨是,为全校师生、附属医院及教学实习基地医务人员、校友及外聘教师服务,向他们提供进行学术讨论、交流学术观点的窗口,及时全面地展示上述人员所在单位的最新学术动态、教学和科研成果。为繁荣和活跃本校学术空气、促进医学科研及教 [详情]

期刊级别:

审稿速度: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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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医专学报简介

《宜春医专学报》办刊宗旨是,为全校师生、附属医院及教学实习基地医务人员、校友及外聘教师服务,向他们提供进行学术讨论、交流学术观点的窗口,及时全面地展示上述人员所在单位的最新学术动态、教学和科研成果。为繁荣和活跃本校学术空气、促进医学科研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本刊所设主要栏目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计划生育医学、美容医学、祖国医学、医学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论著等。

《宜春医专学报》于1985年6月经江西省宜春地委宣传部批准,江西省出版事业管理局备案创刊,半年刊16开。

1990年经江西省出版事业管理局批准出版内部发行(赣内刊字第32-011),季刊,16开,64页,自办发行,印数1000。

1991、1992、1993、1997年因经费等问题停办。

1998年8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国内外公开发行,暂用刊号CN36—1216/R,季刊,16开,48页,印数1000份。

1999年正式国内刊号:CN36-5031/R,国际刊号:ISSN1009-4024,季刊,16开,96页,印数1000份。

《宜春医专学报》自创办以来,自始至终遵循学报的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使《宜春医专学报》获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促进了我校科研、教学、医疗的发展,成为展示我校科技成果的重要窗口的之一。

《宜春医专学报》每年出刊4期,约36万字,发表学术论文约150余篇,已被《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中国医学文摘》等刊物收录,为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hinaMedicalCurrentContents)数据源期刊,与多数高等医药院校学报、图书情报机构建立了交换收藏陈列关系,2000、2001年已被中国国家图书馆等众多图书情报机构订购收藏。

《宜春医专学报》1989年获得全国医药期刊评比优秀编辑三等奖,2000年获全国高校自然科学优秀专科学报三等奖。

宜春医专学报栏目设置

本刊所设主要栏目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计划生育医学、美容医学、祖国医学、医学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论著等。

宜春医专学报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本刊已被《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中国医学文摘》等刊物收录,为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hinaMedicalCurrentContents)数据源期刊收录。

宜春医专学报要求

1.文稿来稿应能反映该学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字,病例报告1000字左右,其余2000字为宜。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及E-mail角注在同页左下方。

2.关键词摘要论著请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采用结构性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3.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4.图表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表格采用三线表,不得有竖线。计量单位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5.参考文献将参考文献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文献务必与原著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后加“,等”。

6.著作权相关事宜作者文责自负。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同意。来稿决定刊用其权归本刊所有。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本刊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录用的文稿。

7.本刊诚邀各地特邀编委、编委、副主编具体事宜请与采编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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