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公共财政建设
时间:2015-12-20 12:08:15 所属分类:财政金融 浏览量: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努力探索的成果,亦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日臻成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努力探索的成果,亦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日臻成熟和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部门落实十六大的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在改革发展方面面临着一系列任务,但工作的主线,就是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落实和体现到公共财政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来。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机制。公共财政既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政治范畴。作为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收支活动体现着党的方针政策,反映着政府的政策意图,也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启动于1998年的公共财政建设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方向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决定和规范着公共财政的方向和内容,并对公共财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共财政建设也要体现政治文明的方向和内容,二者相辅相成,有机地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之中。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们必须从这个根本要求出发,科学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和特点,将公共财政融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大构架中谋划和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保障。
人民利益的广泛性,要求我们党必须成为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始终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公共需要,这又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任务。公共财政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众整体利益,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必要的物质支撑和财力保障。为此,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收入征管,继续完善税制,积极稳妥地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收入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财政收入机制,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在财政支出领域,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逐步取消对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投入,突出公共性特征,切实把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转移到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社会公共需要方面,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现阶段特别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保障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同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以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民族团结。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公共财政是连接人民日常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桥梁。
民主理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着眼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组织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公共财政的本质是社会公众的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公共财政之本。公共财政利用税收以及必要的非税工具从社会成员手中集中特定数量的经济资源,形成财政收入;然后再经过财政支出过程,以特定方式把这些财政资源具体转化为特定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直接和间接地提供给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公共财政通过收支活动,反映了国家对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挂钩,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国家政治活动的关注度,从而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为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大力推进民主理财,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实行财政文告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理财规则,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改革财政管理制度,实行部门预算,尽快取消制度外政府收支活动,规范政府基金和收费项目,逐步将预算外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内管理,加快建立统一、完整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化;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和社会监督的范围。改革和完善财政决策机制,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财政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支出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推进财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又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客观必然要求。只有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财政制度是政府管理国家的基本制度,又是各项政治活动的基本规范,因此,法制化既是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又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由于公共财政分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由于公共财政分配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公共财政管理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规范和保障,实行依法理财。依法理财,就是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和依法理财水平快速提高,初步形成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框架;财政执法不断规范,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正在形成。但目前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立法工作中尚存在着与财政改革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财政执法中也存在不严和不当的问题。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实现政府收支行为的规范化,这个也是推进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快财政立法进程,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执法刚性,做到“取之有据,用之有道,合理合法”。无论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还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都要依照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算,严禁随意更改或变通。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建立财政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执行、绩效评估相结合的跟踪反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和整改机制。
财政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财政部门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应该有所作为,也必须有所作为。我们一定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建立一个具有“合理的收支、严格的预算、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的公共财政体制,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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