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
时间:2015-12-20 19:14:48 所属分类:伦理学 浏览量:
论文关键词:环境伦理学;实践性 论文摘要:始于20世纪的全球规模的生存环境的破坏催生了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伦理学。作为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为满足和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
论文关键词:环境伦理学;实践性
论文摘要:始于20世纪的全球规模的生存环境的破坏催生了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伦理学。作为一门介于伦理学与
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为满足和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环境污染、破坏和恶化等问题,说到底,是人类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提到行为主体—人类环境伦理道德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才有可能。因此环境伦理学,必将成为21世纪影响和决定人类与环境同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性科学研究领域之一。当人们从哲学的高度加深了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后,更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最终使人们达到从理论到实践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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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问题的提出)
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文明,特别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的生态危机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回首要类文明的发展史,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农业社会,人们都是从大自然中获取生存资料,用以保证生命的存在、种族的繁衍,这其中对于大自然的天然破坏是相当小的。然而,自从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心理,使人类不断地以破坏自然的内在属性来谋求经济利益,以不同程度的向自然无休止索取为手段来寻求发展。这种方式极大的摧毁了早期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去维护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如果人类不断地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以谋求发展,必将遭到大自然的惩罚。
任何文明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它所依赖的自然环境。自然是人和社会存在的先决物质条件。因此,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当今飞速发展中的我国,遏制环境污染,实施可持续发展都将成为当今的最强音。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及实践性就显得十分重要。
2.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环境伦理学是研究发生于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道德现象的科学,而人、社会、自然三者各自的内部运动规律又是不尽相同的,这就使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具有了复杂性和广泛性。
人是一个具有主观能动行为作用的生物。他的行动目标一般地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生存利益。社会环境是由人类个体构成的,它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和个体不完全整合的利益目标。一般地说,人类个体的生存利益和社会利益在宏观上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微观具体行动上往往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对立,因此而产生了人类个体为了一己私利而采取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不道德行为。怎样协调这种道德关系,就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第一部分内容。
自然环境系统作为构成环境伦理道德现象的一方,它的内部机制运行规律服从的是更加宏观的宇宙演化定律。在人类未完全认识和掌握这个定律之前,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于自己的种种不道德行为的反应往往是表现得相当盲目和随机的。在人们未能驾驭这种盲目随机反馈机制之前,人们主要是从调控人类个体和群体对自然环境系统的道德行为着手,以获得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直到共同组成一个整体,向未来的宇宙世纪过渡,这就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第二个目的,和第二部分内容。
概括地说,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首先是作为道德行为主体的环境意识、环境道德观念、环境道德情感、环境道德信念,环境道德原则、环境道德规范等一系列人类主观内省性的环境伦理学内容。第二部分则包括了作为人类环境伦理是非标准的环境道德评价,环境道德教育,及环境道德行为计量性控制指标体系──环境政策、法规等的环境道德基础研究。
3.环境伦理学的特点
环境伦理学是一门新兴的伦理科学,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和特征。
①综合性与整体性。环境伦理学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社会与自然之间三层关系的认识和研究不是独立地进行的,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或系统的组成部分而进行认识和研究的,最终着眼点还要放在三者的有机的综合作用和关系上。即环境伦理学具有鲜明的综合性特点。
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以及群体行为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是一个综合性与整体性的道德关系。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以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相互作用结果,一般是以环境系统的综合变化呈现出来的,例如,人类对森林的失常破坏,导致的不仅仅是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的减少,还会导致森林中原生的各种动植物属种的消亡,并由此导致原来森林覆盖下的地表水土流失、坍塌,造成农田、村庄损毁,人类群体生命财产的损失,最终还会造成该地区的沙化或石化,使人类最终失去继续生存的立足之地。最终威胁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
②多层次性。环境伦理学既要研究人类个体行为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又要研究人类个体行为与外化了的人类群体──社会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同时还要研究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这样,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便具有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社会与自然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是逐渐扩展并上升的。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础,是自从有了人类那一天便开始发生的。最初只是表现为人类个体与身边狭小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的关系,这种关系在长时期都是相互协调的。后来由于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与成熟,社会便完全外化成了个人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今天,没有了自然环境便没有了人类;同样,没有了社会,人类也将不能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地球表层除了以社会形态出现的人类群体外,已经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因此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便演变上升到了以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相互作用的更高一个层次上。
③现实性和实践性。环境伦理学研究人、社会、环境三者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特征。当个体环境道德行为失范并演化成整体社会行为后,环境系统的反馈便具有了导致社会文化整体消亡的力量。古代非洲的玛雅文化、中东的两河文化,中国的楼兰文化的消失就是典型的事例。所以人们绝不能对此等闲视之。
现在,由于科技发展引发的,人类社会作用于自然环境系统力量的加强,除了造成O3层破坏,温室效应,给人类社会发展蒙上阴影外,国家(人类群体)间所拥有的核武器当量的威力,及生化武器的杀伤力,已达到了足可以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整个地球表层环境系统的程度,这样就使人们对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具有了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④可判断性和可操作性。由于现代计算机科学软硬件的发达,主要是电脑技术的应用,环境伦理学所涉及的人、社会、自然环境系统间的道德行为关系,如“三废”排放标准、环境自净能力的容许度,人类对被污染环境反馈的承受能力等都达到了可以量化研究的程度。只要人们确立了环境道德观念,自觉约束自己对环境不道德行为,一切都可以在一定量的范围内去协调好人类个体、人类整体与自然环境系统的道德行为关系。环境伦理学对环境道德行为必须进行量的研究,并在量的的规定性上对之进行善恶和是非的判断,从而使环境伦理学具有了可判断性和可操作性特征。例如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和控制总量排放的“标”和“量”就是一个可操作的度量界限,超“标”和过“量”,就进入了道德范畴,属于不道德行为。
4.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
由于环境伦理学的现实性和实践性意义特征以及其可判断性和可操作性,决定了环境伦理学在现实中实践的可能性。把理论转化为现实才是我们研究理论的目的。在具体实践上,应从公共政策、商业活动、个人行为等方面来实施。
政府在对待环境问题时,应该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对于任何政策而言,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全体公民对于自然环境有关的道德和价值作出调整,有赖于集体的选择,因为人们对于公共事物,有时可以达成一致,从而产生一种全民维护的伦理道德。而有时,由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很容易就某一方面的得失而产生不协调。因此,任何民族都应该在保护人类生存栖息地的前提下,为了使环境得到可靠的保护,制定出具有强制色彩的环境政策。
商业活动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改造力、保护力及修复力,这正是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用法律或道德的手段来加以约束的原因。
如何在政府制定政策之后,使企业可以制定出一种符合自身发展的规范,一种企业共同认可的伦理,一种用来约束企业私利与公共的善相结合,又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推行这种规范就显得极为重要。
我国目前正在逐步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点落实到实践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性指导再次列入“十七大”报告中。报告指出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这是我国在政策上对于人与自然关系处理的一个指导方针。然而,我们不仅需要从理论上、政策上对环境保护提出要求,还需要我们每个人真正从细想道德上规范自己的行为。
参考资料
(1).吕尚苗 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学视野苏州科技学院
(2).顾平论实现和谐语言的伦理学对策南京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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