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学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周期:季刊

国内刊号:35-1304/D

国际刊号:1674-8557

主办: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

审期:1个月内

期刊摘要: 《海峡法学》(季刊)创刊于1999年,是由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以刊发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方面文章为主,以涉台法学研究栏目为特色的法学季刊。 《海峡法学》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 [详情]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审稿速度: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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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学简介

《海峡法学》(季刊)创刊于1999年,是由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以刊发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方面文章为主,以涉台法学研究栏目为特色的法学季刊。

《海峡法学》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海峡法学栏目设置

特别策划、实体法研究、涉台法律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史研究

海峡法学收录

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海峡法学要求

1.海峡法学来稿文责自负,请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确保文章的学术独创性,以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具体要求请参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2.海峡法学保证文章的规范性,以方便编辑审稿。来稿请按学术期刊文稿著录要求提供中英文摘要(应有自含性,体现文章主要观点,非写作手法,不宜出现本文,笔者等字样,200字左右)、中英文关键词(3—5个)、题目英译、作者简介[出生年份,性别,籍贯(XX省XX市或县),工作(学习)单位,职务,职称]、注释(采用尾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具体要求参见《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相关内容。文稿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重要稿件一般不超过10000字。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文章的基金来源及基金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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